公办
新建
灵山县那隆镇第二小学
2000
2023-2025
公办
新建
灵山县大远小学
450
2023-2025
公办
迁建
浦北县
浦北县小江街道田山小学
1080
2021-2022
公办
新建
浦北县江城街道中心小学
2000
2021-2022
公办
新建
浦北县第八小学
1620
2021-2022
公办
新建
浦北县白石水镇第二中心
小学
2000
2021-2025
公办
新建
浦北县六硍镇寄宿制小学
2000
2021-2024
公办
新建
浦北县城南小学
1620
2022-2025
公办
新建
钦州
港区
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小学新校区
1620
2021-2024
公办
扩建
初中
市直
钦州市第三中学初中部
1800
2022-2024
公办
新建
钦州市第一中学龙湾初中部(暂定名)
1500
2022-2024
公办
新建
钦北区小董镇中二校区
1000
2022-2024
公办
扩建
灵山县
灵山县教育新区初中
3000
2019-2023
公办
新建
灵山县伯劳中学扩建
3000
2022-2025
公办
扩建
(试验区)
灵山县太平第四中学
2500
2021-2024
公办
新建
灵山县灵城第五中学
2000
2023-2025
公办
新建
高中
市直
钦州市第十七中学
2400
2022-2024
公办
新建
钦州市安州中学
1800
2022-2024
民办
新建
钦北区
钦北区小董中学迁建项目
3000
2021-2024
公办
迁建
钦州市第十六中学(二期)
1500
2022-2024
公办
扩建
灵山县
灵山县教育新区高中
5000
2021-2025
公办
新建
灵山县十里高中
2400
2023-2025
公办
新建
浦北县
浦北县第八中学
3000
2023-2025
公办
新建
高完中
市直
钦州市外国语学校
5000
2021-2024
公办
迁建
钦州市第十八中学
3000
2025-2027
公办
新建
钦州市子材中学
2500
2021-2022
民办
新建
钦南区
钦州市第十四中学
1800
2021-2024
公办
新建
六、推进教育集团化改革
通过推进集团化办学,深化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提升区域整体教育水平。按照“系统设计、试点先行、量质并举”的工作思路,重点推进“以强带新”“以强带弱”集团化办学,充分发挥集团内龙头学校优质教育资源的影响、辐射、示范作用,保持集团内不同校区的个性化、特色化成长,逐步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集团化办学发展格局,促进全市教育资源优质均衡发展。
分类试点推进。加强集团化办学的整体设计和设点布局,探索组建“紧密型”、“联盟型”教育集团,明确发展目标,落实改革举措,推动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和薪酬分配等制度实践创新。坚持因地制宜,因校施策,遴选有条件的学校先行试点,取得成功经验后向全市推广。
坚持属地管理。全市分为市本级(含钦南区、钦北区及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灵山县、浦北县三个区域逐年推进教育集团组建工作。建立城区统筹、以县为主、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市本级集团化办学工作由市教育局统筹协调,钦南区人民政府、钦北区人民政府、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负责具体推进。灵山县、浦北县集团化办学工作由县人民政府负责推进。
聚焦内涵发展。充分发挥龙头学校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先进办学理念辐射、建立名师工作室、师徒结对、教育教学资源共享、设施设备场地共用、学校办学文化生成等方式,加强内涵建设,提升教育品质。
激发办学活力。尊重学校在办学理念、管理方法、文化发展等方面的价值认同,充分保障学校主体地位,激发学校主动发展的积极性、创造性,逐步形成各自的办学优势和特色。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原则,各校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由龙头学校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实施。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报市教育局备案。
专栏8教育集团化改革计划
大力推进“以强带新”、“以强带弱”教育集团化改革,遴选认定一批优质学校作为龙头学校(幼儿园),重点推进建设一批示范性教育集团。灵山县以灵山县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为龙头园,以灵山县实验小学、新星小学、灵城一中、灵城三中、灵山中学、新洲中学为龙头学校;浦北县以浦北县第一幼儿园、第三幼儿园为龙头园,以浦北县金浦小学、浦北县实验小学、浦北中学、浦北四中为龙头学校;市区以钦州市第一幼儿园、钦州市第二幼儿园、钦州市实验幼儿园为龙头园,以钦州市实验小学、钦州市第三十三小学(人和小学)、钦州师范学校附属小学、钦州市子材小学、钦州市外国语学校、钦州市第一中学、钦州市第二中学为龙头学校,通过共享人力、物力、智力、信息等办学品牌资源,迅速提升社会公众对新建学校的认可度、缩短新建学校品牌成长周期,为全市推进教育集团提供经验借鉴。
深入推进市开投集团公司与钦州幼专组建幼教集团。计划三年内分期建设10所幼儿园,力争2024年全部投入使用,着力打造6所自治区示范幼儿园、4所钦州市示范幼儿园。
第三节推进职业教育提质培优
实施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计划,深化普职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打造北部湾沿海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为“建大港、壮产业、造滨城、美乡村”四轮驱动战略实施提供保障。
一、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持续开展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建设,推动“三大职教中心”升级发展,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夯实职业院校办学基础。主动对接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培育和打造一批特色专业集群,推动专业与产业精准对接,助推我市产业发展。聚焦提质培优,创建自治区“五星级”中职学校1所以上,自治区“四星级”中职学校4所以上。在钦州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规划建设1所中职学校,支持市技工学校迁建项目建设(二、三期)并升格为技师学院,配合建设钦州商贸学校新校区。
二、健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机制
深化职普融通,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相互融通,构建共同设计课程、互派师资,实行学分互认、学籍互转的人才培养模式,实现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双向互认、纵向流动。深化产教融合,支持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建设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技能大师工作室、实验实训基地等,增强办学活力和人才培养适用性。鼓励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与职业学校教师双向流动,培养“双师型”教师。深化校企合作,鼓励市内外大中型企业与我市职业院校开展“前店后校”、“厂中校”、“校中厂”等形式的校企合作办学,加快构建校企协同育人机制。
三、培育新时代“钦州工匠”
积极开展传统制造业、新兴产业、非遗文化产业、服务业等领域工匠培训,不断提高劳动者技能。深入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引导职业院校根据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和专业标准,将证书培训内容有机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推进“引企入教”改革,推行企业真实环境的人才培养模式,探索设置“产业教授”等创新性岗位。深入推进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推动企业深度参与协同育人。建立健全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训制度,确保实践性教学学时占总学时一半以上。积极引导和鼓励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在本地就业。
四、推动职业教育衔接贯通
推进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实现中等职业教育、专科高等职业教育、本科高等职业教育自下而上无缝衔接。继续开展中高职“2+3”、五年一贯制办学,持续提高高等职业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比例,支持高等职业学校与四星级及以上中等职业学校开展联合办学。
第四节提升高等教育服务支撑能力
实施高等教育“提质、扩容、强服务”计划,推进一流学科、一流专业和一流课程建设,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为钦州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一、促进高等教育提质扩容
对标广西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评价指标,支持北部湾大学加快建设对区域和产业发展具有较强支撑作用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推进“重点学科”、“一流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筹建医学院,拓宽中外合作办学渠道,形成一批培养高素质人才的支撑载体。统筹近期建设和远景发展、内涵提升和外延扩展,扩建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培育和打造若干个特色专业,办成一所万人规模的专科学校。优化高等教育结构,支持广西英华国际职业学院扩建和专升本,规划建设钦州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
二、增强高等教育服务能力
立足我市资源禀赋、产业特点,主动对接和服务钦州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围绕产业发展急需的石油化工、新能源材料、海洋装备制造、海洋科学、港口物流、港口机械、陶艺设计、电子技术应用等相关领域专业,提高专业设置与产业发展的匹配度。鼓励和扶持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对外培训工作为社会培育急需人才,提升高等教育服务地方经济能力。加强刘冯文化、坭兴陶文化、平陆运河文化、海豚文化、北部湾文化等研究,提升高校社会服务功能。
三、全面提升就业创业质量
加强专业化创新创业指导,开展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体系,推进公共就业政策和服务向高校延伸。积极搭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供需对接平台,努力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组织实施“特岗计划”、“招才引智”高校行等项目,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发挥校园招聘主渠道作用,坚持线上线下结合,提供充分就业机会。对就业困难群体实行精准帮扶,面向未就业毕业生开设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课程。简化就业报到手续,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