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将招生方案、学区划分等相关文件在开发区网站、开发区教育局公众号等政务公开平台进行公示。各相关部门、单位和各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和均衡分班相关政策,幼儿园和各小学要重点针对即将升入小学和初中的学生及家长加大宣传力度,做到招生入学的政策、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全社会形成共识,共同支持和监督此项工作的实施,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周密组织,规范操作。学校必须严格执行统一规定的学生入学方式、条件及流程以及招生入学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周密细致做好招生入学、分班等各项工作,确保每一个环节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报名时,家长按照招生报名网址登录后,认真学习了解报名流程,熟悉后按操作流程进行报名。在摇号分流现场及分班现场操作过程中,邀请纪检监察等部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家长代表和新闻媒体进行现场监督,保证关键环节公开、透明。
(四)落实责任,严肃纪律。各相关单位要落实工作职责,层层压实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招生纪律和规定、弄虚作假、扰乱招生秩序、违规招生、有偿招生、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费的招生学校、人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开发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开发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
2.开发区2023年小学学区表
3.开发区2023年中学学区表
4.开发区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报名材料清单
5.2023年通辽市旗县市区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
附件1:
开发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
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规范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经研究,成立开发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王洪江 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 李占金 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何 刚 开发区党工委委员
闫宝春 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何 心 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副书记
于重洋 开发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白立民 开发区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主任
谷晓航 开发区司法信访局局长
刘跃宁 开发区财政国资局局长
张亚华 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宝丽 开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纪卫香 开发区民政局局长
刘思洋 开发区辽河镇党委书记
王 峰 开发区河西街道党工委书记
贝春有 开发区电厂街道党工委书记
聂书妍 开发区滨河街道党工委书记
马翔宇 开发区新城街道党工委书记
李宏宇 通辽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局长
谭宏升 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局长
邢鹏飞 开发区教育局副局长
李佳倩 通辽市园区公共事业服务中心教体事
业发展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开发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邢鹏飞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会议召集、公示公告发布、资料收集、政策咨询、就读学生摸底、备案和核查等日常工作。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纪检监察工委:负责查处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招生环境。
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统筹负责招生政策的指导、宣传工作;负责招生过程中的网络监管。
公安分局:负责执行户籍管理规定,打击因入学违反户籍管理规定弄虚作假的违法犯罪行为;校查户籍资料,完善社区警务系统“一标三实”登记管理制度,维护招生期间的社会稳定。
财政国资局:负责招生工作经费保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核查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用人单位缴纳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情况,根据生源动态及时补充师资力量。
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负责核查进城经商人员的工商营业执照、进城务工人员情况等材料。
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提供出生人口信息。
民政局:负责提供社区、地名信息,核查低保人员居住廉租房、安居房的真实性。
司法信访局:负责受理并及时转办、交办群众的来信来访。
各镇街:负责本辖区内招生政策宣传,组织召开各类会议,负责本区域内招生过程中矛盾纠纷的调处;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流动人口登记;协助配合教育局及辖区学校做好入户核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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