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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2023年度“新时代好少年”推选及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3/10/26 9:21:39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3-03-07

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未成年人“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根据《市文明委关于开展2023年度呼和浩特市“新时代好少年”推选及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未成年人中继续深入开展2023年“新时代好少年”推选及学习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

年龄在6到17周岁之间,在呼和浩特地区各中小学校就读,典型事迹体现于近一年内或一直延续到近期的,在助人为乐、热心公益、勤学善思、孝老爱亲、自强自立、创新创造、热心环保、传承红色基因、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文明创建等方面勇于争优、事迹突出、有影响力的未成年人均可参加推选。各地区、各部门已表彰的美德少年、最美少年、创城小先锋、孝心少年、新时代好队员、模范青少年等,可优先推荐。

二、评选类别及标准

(一)助人为乐

在生活和学习上长期主动帮助有困难的同学,为他人排忧解难;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为社会献爱心;在同学遇到困难或问题时,用自己的能力和智慧进行救助。

(二)热心公益

具有爱心、善心和同情心,乐于助人,加入有关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参加班级、学校、社区、村镇、公共场所等公益活动;主动学习、掌握并宣传环境保护知识,参与环境保护公益活动,积极劝阻他人破坏环境的行为。

(三)勤学善思

努力学习,积极进取,阳光自信,成绩优异,善于思考,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四)孝老爱亲

孝敬父母,尊敬长辈,积极参与力所能及的家庭劳动;在亲人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

(五)自强自立

身处逆境仍乐观开朗,克服困难,勤奋学习,自立自强,顽强拼搏,综合素质良好。

(六)创新创造

尊重科学,有强烈的求知欲,主动学习科学知识,不怕困难,奋发向上,积极进取,勇于创新,有小发明、小制作获奖。

(七)童心向党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加传承红色基因系列活动,讲好党史故事、革命英雄故事、红色家风故事等,有带动更多青少年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和爱国情怀。

(八)文化传承

积极参与校内外开展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活动,爱好广泛,在戏曲、书法、国画、传统体育等学习中表现突出,多才多艺,获得有关奖项,做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小使者。

(九)民族团结

有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自觉学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善于团结身边各民族同学,带动身边同学参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各类主题实践活动。

(十)文明创建

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和文明校园创建,言谈礼貌、举止文明,勇于指出和纠正身边人的不文明行为,通过手绘、视频、宣讲等形式带动师生家长开展文明礼仪宣传引导、为首府代言、为城市点赞等活动。

三、任务分工

“新时代好少年”评选活动由市文明办、教育局、团委、妇联、关工委、科协、民委等组成市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负责活动期间的组织协调、申报审核、媒体公示、评选表彰和宣传报道等事项。

各地各校要把“新时代好少年”推选宣传作为文明校园创建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动各中小学100%开展学习与争做“新时代好少年”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形成见贤思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四、实施步骤

(一)广泛发动(3月1日—3月31日)

在市属媒体刊发启事,向全市中小学校印发2023年“新时代好少年”评选方案,采取学生自荐、同学互荐,以及老师、家长和社会推荐等方式,通过民主选、公开评,选树学校最具代表性的“新时代好少年”。

(二)严格推选(4月1日—4月30日)

由各地区文明办、教育局牵头,认真审核、精心推选具有代表性、示范性的候选人,报送市评选活动组委员。市直属学校通过市教育局报送,直属学校每家报送1—2名候选人,各旗县区教育局通过旗县区文明办报送,每个地区或单位报送8至10名候选人,提供正式推荐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和候选人事迹简介(限500字)。

(三)审核优选(5月1日—5月31日)

由市文明办对各地区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事迹进行复审,召集市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共同研究,确定拟表彰名单,在市属媒体公示。

(四)表彰宣传推广(6月1日—12月底)

市文明委印发表彰决定,举办2023年“新时代好少年”发布仪式,择优推荐参加自治区、全国好少年评选。各地各校组织在全市中小学生中深入开展学习和争做“新时代好少年”活动,利用各类活动阵地,组织好少年进行线上线下全方位事迹宣讲。

五、报送要求

1.申报好少年需填写《2023“新时代好少年”推荐表》(主要事迹800字左右,注明申报类别,扫描近三个月内1寸蓝底免冠彩照1张,2Mb以上);提供个人事迹(主题突出,逻辑清晰、事实依据真实,控制在2000字以内),须附在推荐表后;提供与事迹有关的证明(如荣誉证书、媒体报道、近一年内体现个人事迹的照片3张)。以上材料均提供电子版。

2.《2023“新时代好少年”推荐表》须经所在学校、旗县区文明委(或市级相关单位)审核盖章。各旗县区或市级相关单位将正式推荐报告、候选人事迹简介汇总(每名候选人说明不超过800字)和《推荐表》扫描件以及其它材料电子版于5月1日前提供市文明办邮箱(hhhtwcnr@163.com),直属学校上报市教育局。

六、工作要求

(一)广泛动员,营造氛围

“新时代好少年”推选及学习宣传活动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中小学校要通过组织网上点赞留言、讲述“新时代好少年”故事、学生自荐、同学互荐、老师家长推荐、班团队会讨论等形式,引导学生见贤思齐、学有目标、比学赶超。

(二)积极宣传,学习实践

各地各校要积极组织宣传学习“新时代好少年”先进事迹主题实践活动,开展“学习二十大争做好少年”主题演讲、宣讲报告、文艺汇演、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在中小学校广泛设置“榜样在身边”宣传展品,引导全市未成年人以“新时代好少年”为榜样,增进对主流价值的认知认同,形成学有榜样、行有楷模、赶有目标的浓厚氛围。

附件:2023年“新时代好少年”推荐表

文章来源于:http://xiaoxue.ljyz.com.cn 小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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