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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开发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23/10/26 9:20:17 浏览:

学E类生源及新城一小分流生源。新城二小暂借富力小学校区招生办学。

(四)新城三小接收新城一中(小学部)E类生源及新城一小分流生源。

(五)通辽四中开发区富力分校(小学部)〔以下简称“四中富力分校(小学部)”〕借址招生办学。招收新城一小、富力小学、新城一中(小学部)三所学校学区内经审核通过的AbCD四类生源,在富力城小区购房家庭的适龄学生可凭借正式网签合同申请到四中富力分校(小学部)入学。该校招生采取自愿报名方式,具体报名时间及相关要求请家长时刻关注公告。

(六)通辽市实验小学(原市附小,以下简称“市附小”)招收开发区城区部分区域小学生。具体为:一是划定学区。学区范围为胜利北路以东、建国北路以西、柳荫路大街以南、辽河大坝以北区域(见附件2)。只招学区内符合条件的AbCD四类生源。该学区为“双学区”,学区内前四类学生既可以在本校报名,也可以在新城一小学区内报名。二是招收新城一小、富力小学、新城一中(小学部)学区内符合条件的自愿报名的AbCD四类生源,具体名额以市附小提供的学位数为准。

(七)通辽五中(初中部)招收开发区城区部分区域初中学生。学区范围为胜利北路以东、建国北路以西、柳荫路大街以南、辽河大坝以北区域(见附件3)。只招学区内符合条件的AbCD四类生源,该学区为“双学区”,学区内前四类学生既可以在通辽五中初中部报名,该学区内库伦路以东初中生源也可以在新城一中(初中部)报名,该学区内库伦路以西初中生源也可以在通辽四中报名。

(八)通辽市蒙古族学校小学一年级招收6个班级(2个班级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班级,4个班级加授蒙古语文科目),面向开发区城区范围内招收AbCD类学生;初中一年级招收6个班,面向开发区城区范围内招收AbCDE类学生,其中E类学生按学校学位数摇号录取,报名未被录取的E类生分流到其他同类学校。学区范围见附件2和附件3。(通辽市蒙古族学校招生政策的制定及审核由市教育局统筹开展,具体政策解释由市教育局负责。)

(九)科尔沁小学、科尔沁实验初中、通辽四中学区范围见附件2和附件3,具体报名时间及要求见《科尔沁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十)统筹解决学位不足问题。因新城一小学位不足,为使学区内生源享受到优质教育,协调市附小、新城一中(小学部)、四中富力分校(小学部)部分学位,解决学生入学问题。具体入学方式为:

1.新城一小学区、富力小学学区、新城一中(小学部)学区内经审核合格后的AbCD四类生源可以根据市附小、四中富力分校(小学部)提供的学位数自愿报名到两校就读。如果自愿报名人数超过市附小、四中富力分校(小学部)提供的学位数,首先保障新城一小学区内经审核合格后的AbCD四类生源到两校就读。剩余学位数再依次分配给富力小学、新城一中(小学部)。在名额分配过程中如果报名人数超过两校提供的学位数,将采取摇号方式。未摇中的仍按开发区城区片区学校招生方式入学。

2.新城一小学区内经审核合格后的AbCD四类生源通过到市附小、四中富力分校(小学部)自愿报名分流后,余下可以根据新城一中(小学部)提供的学位数自愿报名到该校就读。如果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提供的学位数,将采取摇号方式。未摇中的仍按开发区城区片区学校招生方式入学。

3.新城一小学区内经审核合格后的AbCD四类生源经过两次自愿报名分流到市附小、新城一中(小学部)后,如果学位仍然不足,将采取分类录取、分流调剂、摇号派位方式向市附小、新城一中(小学部)、四中富力分校(小学部)、新城二小、新城三小等有空余学位学校进行分流,请家长时刻关注公告。

六、均衡分班

启用“通辽教育公共服务云平台”在线分班系统均衡分班,通过均衡师资搭配、新生随机分班、班主任现场抽签三个环节,最终确定分班结果。

(一)提前配备师资、确定班主任

学校要依据教师的年龄、教龄、学科、职称、学历和教学成绩等,均衡搭配师资,报教育局审核批准。师资均衡配置,并及时公示,接受社会、家长监督,公示后不允许再调整。

(二)按规则现场随机分班并确定各班班主任及科任教师

在纪检监察部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家长代表和新闻媒体等现场监督下,学校通过“通辽教育公共服务云平台”在线分班系统随机将学生进行分班,针对小学一年级新生,学校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任何形式的分班考试,保持合适的男女生比例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分配;初中一年级新生分班时可将小学毕业监测成绩作为参考因素之一,做到分配后各班内学生人数、性别比例、学习水平等保持相对均衡。有住宿生的学校,分走读班和住宿班,两类班级分别按要求分班。其中,同时入学的双胞胎、多胞胎,征询家长意愿,如要求分到同一班级的,可在随机派位时进行操作。

分班结束后,由班主任随机抽取班级号,确定所教班级。分班结果由班主任、校长和现场监督的纪检监察干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家长代表签字确认,加盖学校公章后,一份学校留存,一份用于公示,一份报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其他要求

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改变分班结果,确定的班主任、任课教师不得更换,开发区城区后报到入学的学生由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通辽教育公共服务云平台”在线分班系统随机进行分班,农区后报到入学的学生由学校通过“通辽教育公共服务云平台”在线分班系统随机进行分班。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不得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七、优抚对象及申报要求

(一)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的通知》(政﹝2021﹞48号)要求,驻通辽市武警、军分区、开发区人武部官兵子女,家属实际居住开发区城区、现役部队官兵子女入学,需要部队出具证明文件,提供军官证、全家户口簿、结婚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根据《中共通辽市委办公厅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通辽军分区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工作的实施意见》(通党办字〔2014〕4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公办〔2019〕51号)精神,烈士,因公牺牲、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残疾公安民警子女入学需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全家户口簿、结婚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消﹝2021﹞176号)要求,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入学,需要通辽市消防支队出具证明文件,提供工作证、全家户口簿、结婚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移民管理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的通知》(内总检〔2022〕71号)有关精神,入职满5年的移民管理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参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政策享受优待。

(五)按照中共通辽市委员会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辽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通党字〔2018〕28号)有关精神,开发区引进高层次人才享有子女入学优抚政策,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等为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人员子女入学,其他需要研究决定享受优抚政策的,以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文件或会议纪要为准,符合条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证件。

优抚对象可选择相对就近、学位有余、方便就读的学校入学并按要求提供材料,在线上报名之前将相关材料提交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例会审核,符合条件的按第一批次由相应学校招录。

八、支持人口政策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教基〔2022〕13号)精神,对二孩、三孩入学进行适当照顾。

凡因属地学校划片发生变化而产生二孩、三孩不能与其在读兄(姐)选择同一所学校情况时,兄(姐)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原则上将二孩、三孩安排在其在读兄(姐)同一所学校就读。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阳光分班的学校,允许家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捆绑进行。派位、分班名单由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定并公布。

九、相关规定

(一)报名时间。开发区城区幼升小、小升初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25日至7月27日,开发区农区学校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25日至7月31日;户房信息和外来人口登记信息比对、线上审核、现场复审材料、实地调查审核时间、摇号调剂、均衡分班及名单公布时间请关注“通辽教育公共服务云平台”招生服务平台公告、开发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二)落实招生入学报名诚信黑名单制度。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诚信黑名单制度,凡租房、工作证明提供虚假材料的,隐瞒法定居住用房按无房报名扰乱招生秩序的,均列入诚信黑名单;学生家长(法定监护人)伪造二代户口簿或房产证,列入诚信黑名单,并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对列入诚信黑名单的,所产生一切后果由家长(法定监护人)承担。在招生过程中,由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剂入学或要求其回户籍地入学。在招生入学过程中,相关部门、单位、学校及个人违规开具证明、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依法依规依纪追究问责。

(三)规范“小饭桌”行业行为。各中小学在2023年招生入学工作中,要对入学新生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签订责任状,严禁招收以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为名,实际在“小饭桌”夜间住宿的学生。对弄虚作假、蒙混过关入学的学生,一经查实,责令其返回原学区就读。由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牵头,各相关部门联动,进一步规范“小饭桌”管理,坚决取缔违规经营的“小饭桌”。

(四)关爱特殊群体,落实控辍保学。重视残疾儿童入学工作,大力推进融合教育,采取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度残疾儿童、少年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专人护理,不具备到学校就读的,送教上门的方式,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落实控辍保学的法定责任,健全联控联保机制,完善扶贫助学制度,精准做好依法控辍保学工作。

(五)严格学区房学位使用。为有效抑制“学区房”炒作,新生入学执行学位锁定政策,适龄生源成功被学校录取(包括调剂、摇号),将对该适龄生源申请学位所用住房进行学位锁定。即小学学位被锁定后,在锁定期间其他家庭6年内不能再用来申请上小学,3年内不能再用来申请上初中;初中学位被锁定后,在锁定期间其他家庭3年内不能再用来申请上小学和初中。此项政策从2020年秋季入学开始执行。

(六)“学区房”预警。每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结束后,通过对当年学区内学位供给和生源情况的统计结果,及时发布“学区房”预警信息,避免家长盲目购买“学区房”导致学位供需失衡。本入学方案不做以后入学参考依据。

(七)严格落实学籍管理。为确保入学计划落到实处,划拨中小学公用经费和学籍挂钩。中小学录入新生学籍时和招生报名平台进行对接,凡未在招生报名平台报名的中小学新生,不予办理学籍。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禁止违规办理转学,对符合转学条件规定的学生,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学校学位实际情况统筹调剂入学。

十、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开发区成立以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建立招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领导和管理开发区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纪检监察、公安、人社、民政、卫健、市场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镇)、社区(村)应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做好招生工作相关信息采集、提供证明材料及审验等工作,确保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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