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6-20
根据《会东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会东县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教体﹝2023﹞99号)精神,现将县幼儿园、第一分园、第二分园、第三分园、第四分园(第四分园位于会东县鱼城街道鱼山社区二组,明阳大道鱼山别院旁)2023年秋季学期小班招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规模、范围及办法
(一)招生规模
县幼儿园设8个班(其中代第四分园招2个班,待第四分园建成投入使用后返回第四分园就读),招收320人;第一分园设4个班,招收160人;第二分园设3个班,招收120人;第三分园设2个班,招收80人。班额均不得超过40人。
(二)招生范围
县幼儿园、第一分园、第二分园、第三分园、第四分园招收年满3周岁不超过4周岁(2019年8月31日后到2020年9月1日前出生)的下列范围适龄幼儿。
1.户籍在政通路社区、金叶街社区、鱼山社区、鹤益社区、杉松社区、老街社区、胜利村、垭口社区、满银路社区、金江社区、金沙村、顺河村、水塘子村和民主村的适龄幼儿。
2.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高层次人才、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因公牺牲伤残立功退出现役军人和其他退役军人的适龄子女。
3.县城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国有企业正式在岗职工子女。
(三)招生办法
1.报名批次及条件。
根据县幼儿园、第一分园、第二分园、第三分园、第四分园能提供学位的情况,采取分批次的方式确定就读幼儿园,批次及条件如下。
第一批次:①户籍在招生范围内,并且父母属于县城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国有企业正式在岗职工的适龄子女。②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高层次人才、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因公牺牲伤残立功退出现役军人的适龄子女。
第二批次:户籍不在招生范围内,但父母属于县城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国有企业正式在岗职工的适龄子女。
第三批次:①户籍在招生范围内,但父母不属于县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的适龄子女。②移民安置在招生范围内的村(社区)的适龄子女。③其他退役军人的适龄子女。
2.确定就读幼儿园的方式。
在县幼儿园、第一分园、第二分园、第三分园、第四分园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幼儿,原则上按志愿(意向性)选择就读幼儿园,首先确定符合第一批次报名条件幼儿的就读幼儿园,然后根据三个幼儿园的空余学位确定符合第二批次条件幼儿的就读幼儿园,最后再根据三个幼儿园的空余学位确定符合第三批次条件幼儿的就读幼儿园。符合第一、二、三批次报名条件的幼儿,预报名时均需采集幼儿第一、第二、第三就读志愿(意向)幼儿园。如幼儿第一就读志愿(意向)幼儿园未超过该园招生规模,按其就读志愿(意向)确定就读幼儿园;如所填就读第一就读志愿(意向)幼儿园超过该园的招生规模,在填写就读该园第一就读志愿(意向)的适龄儿童中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其就读幼儿园;如未被摇中的原则上依次按第二、第三就读志愿(意向)确定就读幼儿园,但第二、第三就读志愿(意向)人数超过该园的空余学位,则依次在第二、第三就读志愿(意向)填写为该园的幼儿中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其就读幼儿园;其余未确定就读幼儿园的幼儿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在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就读。
二、招生流程、时间及地点
一)招生流程预报名登记→派出所户籍审核→县教体局汇总审核→预报名情况公示→摇号补齐各幼儿园空余学位→正式报名。
(二)预报名时间、地点
①符合第一批次、第二批次报名条件中“父母属于县城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国有企业正式在岗职工的适龄子女”的,由所在单位指定专人汇总报名材料后于6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在县幼儿园进行预报名登记。
②符合第一批次其他条件和第三批次报名条件的,于6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自行在县幼儿园内预报名。
(三)预报名情况汇总审核及公示
6月28日开始审核户籍,汇总审核、预报名情况后公示。
(四)摇号补齐空余学位
1.摇号时间:2023年7月3日上午8:30。
2.摇号监督:整个过程由县纪检部门、公证处、主管部门、家长代表全程参与、监督,家长代表从各单位、村(社区)随机抽取。
(五)正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下午2:30-4:30。
2.报名地点:县幼儿园。
三、注意事项
(一)审核资料的内容及要求
1.符合县城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县城国有企业正式在岗职工子女报名条件的,由单位安排专人按下列顺序准备材料。
(1)《会东县县城行政事业单位、县城国有企业职工子女2023年拟就读县幼儿园名单汇总表》电子文档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文档。
(2)按汇总表顺序依次准备每位预报名幼儿的材料:诚信承诺书,户口簿的首页、幼儿信息所在页复印件,相关证明及证件复印件(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准备干部编制卡复印件;属县城国有企业职工的,准备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及加盖财务专用章的工资证明复印件,上述两种情况中幼儿户籍未随父(母)的还需提供幼儿医学出生证明;父(母)因工作调动暂无编制卡的,提供加盖法人印鉴及单位公章的正式调动文件的复印件)。
(3)《会东县幼儿园2023年秋季学期小班新生信息登记表》电子文档。
2.已实际安置在招生范围的村(社区)但暂未在安置地落户的适龄幼儿,必须是经过县水利局、乡镇(街道)审核认定的人员。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首页、幼儿信息页面复印件。
3.户籍在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幼儿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首页、幼儿信息页面复印件。
4.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高层次人才、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因公牺牲伤残立功退出现役军人和其他退役军人的适龄子女,除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须复印户口簿首页和幼儿信息所在页)外,还应根据对应条件提供相关证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①烈士、因公牺牲伤残立功退出现役的军人、其他退役军人:提供退役证、伤残证、立功证原件及复印件,汇总后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②现役军人:提供县人武部证明原件;③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提供英模证、伤残证及证明牺牲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④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提供干部编制卡复印件;⑤高层次人才:提供县委组织部人才办证明;⑥抗疫一线医务人员:提供县卫生健康局证明;⑦户口未随父(母)的须提供幼儿医学出生证明。)
5.建档立卡贫困户还需提供(精准扶贫)贫困卡复印件,并且在报名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到村(社区)、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县乡村振兴局签字盖章,审核通过后免除保教费,只收取伙食费。
(二)其他事项
1.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预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已确定就读幼儿园的学位不得转让或顶替,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3.预报名后请家长在公示期内带幼儿到会东县妇幼保健院进行体检(带户口本原件及幼儿彩色一寸照片,正式报名时需交幼儿健康证和防疫接种证的原件及每一页的复印件)。
会东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6月19日
文章来源于:http://xiaoxue.ljyz.com.cn 小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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