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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理市实验小学2023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招生简章

日期:2024/6/27 23:54:49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3-07-01

根据《会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会理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幼儿园划片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会理府办发〔2018〕140号)《会理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禁止学前教育阶段招收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就读幼儿园(学前班)的通知》(会理教体科〔2019〕65号)《会理市2023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会理教体〔2023〕76号)等文件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会理市实验小学2023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招生简章》并报市教体局审核备案通过,现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23年秋季学期,会理市实验小学一年级拟招收适龄儿童147人。

二、招生对象

2023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及以上且未取得过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范围及批次

1.第一批次:

(1)户籍在古城街道公园路社区、古城街道广场路社区、古城街道北关社区的适龄儿童;

(2)市直机关在职在编职工的直系子女;

(3)市域内在编在岗的教师直系子女;

(4)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高层次人才、抗疫一线医务人员(需提供驰援文件及证书)、因公牺牲或伤残或立功退役军人适龄直系子女(需提供本人及相关单位的证明材料)。

第二批次:

(1)春天花园小区内经济适用房(含政策安置户)正住户(不含商品房购房户),会理市现代职业技术学校经济适用房正住户(不含转让户)的直系子女;

(2)进城务工人员务工单位、经商人员(实体店、厂)在南街、北街、北关主街道中轴线以西(南至金带路中轴线以北、北至高古城路中轴线以南、西至西环路中轴线以东)范围内符合招生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的直系子女。

第三批次:

在招收完第一、二批次以后还有剩余学位,剩余学位按照《会理市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会理市民政局关于规范管理社会力量助学工作的意见》(会理教体科〔2022〕29号)由家长现场抽签确定。

四、申请入学须提供的材料

(一)第一批次申请入学须提供如下材料

1.适龄儿童或父母(法定监护人)是古城街道公园路社区、古城街道广场路社区、古城街道北关社区户籍的,提供父母结婚证、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市直机关在职在编职工的直系子女入学,提供父母结婚证、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还需提供人事调令或编制卡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市域内在编在岗的教师直系子女入学,提供父母结婚证、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提供学校证明、教师编制卡、教师聘任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高层次人才、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因公牺牲或伤残或立功退役军人适龄直系子女入学,提供父母结婚证、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还需提供本人、相关单位和教体局签章的证明材料。

(二)第二批次申请入学须提供如下材料

1.会理籍户口购买经济适用房、政策安置户居民子女申请入学须同时提供如下材料:

(1)春天花园经济适用房正住户和会理市现代职业技术学校经济适用房正住户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佐证材料、房产证等住所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购房人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法定监护人)。报名提供父母结婚证、适龄儿童的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由工作单位提供属于本单位职工的证明材料,属于政策安置户的须提供政府出台的安置文件。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学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父母结婚证、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有连续一年以上(2022年8月31日前)与相关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连续一年工资发放原始证明(务工单位必须在会理市实验小学划片范围);

(3)已在本市由务工单位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的凭证。

(4)加盖市场监管部门鲜章的务工单位工商执照复印件;在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务工的需提供单位务工证明材料。

3.经商人员子女申请入学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父母结婚证、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父母(法定监护人)须出示连续一年及以上(发证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前)有效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明和纳税(或免税)凭据(实际经商地址必须在会理市实验小学划片范围);

(3)提供与营业执照相符合的收款二维码(含微信收款码)复印件和公司法人或个体经营者2022年9月至今的银行流水。

(4)报名时须出示加盖市场监管部门鲜章的工商执照复印件(需经办人手写签名),在学校派专人实地核查无误后给予报名注册。

注意:以上两个批次适龄儿童到校审核报名时需将户口簿首页和儿童信息所在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在复印件背面写上:现实际居住地详细地址(社区、楼盘或小区名等),父母姓名及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三)第三批次:

除提供适龄儿童或父母(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外按以下两类分别提供相关材料(审原件,收复印件)。

1.第一类: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在会理市古城街道辖区内有合法有效房产(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房产性质必须为住宅用房(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公寓等非住宅用房和违反建设规定的房屋不能作为入学依据)的适龄儿童,且未被会理市第二小学、会理市第一小学、会理市实验小学等3所学校第一、二批次已录取的适龄儿童。

2.第二类: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截止2023年7月10日,在古城街道辖区内持有会理市公安局办理的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居住证》的适龄儿童,且未被会理市第二小学、会理市第一小学、会理市实验小学等3所学校第一、二批次已录取的适龄儿童。

五、报名方式和日程安排

为提高报名效率和减轻家长负担,2023年一年级新生报名采用“线下审核”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线下现场审核程序和日程安排

按批次安排时间,家长带上相关资料到校审核报名。

第一批次:

1.审核时间:2023年7月8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4:30

2.审核地点:会理市实验小学一年级2班教室

3.招生范围:

(1)适龄儿童或父母(法定监护人)是古城街道公园路社区、古城街道广场路社区、古城街道北关社区户籍的;

(2)市直机关在职在编职工的直系子女;

(3)市域内在编在岗的教师直系子女;

(4)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高层次人才、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因公牺牲或伤残或立功退役军人适龄直系子女。

4.招生办法:

(1)采用预报名登记制度,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会理市第二小学、会理市第一小学、会理市实验小学等3所小学之一登记;

(2)如果预报名登记人数等于或小于学位数,学校直接注册,预报名登记人数大于学位数,由学校采取摇号方式产生学位;

(3)摇号在实验小学校内进行,由儿童的一位法定监护人参加现场摇号(先抽顺序号,再抽学位)。现场公示,现场确认登记。

注意: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校审核注册的视为放弃学位,学校不再予以报名注册,一切责任后果由家长和学生自行承担。

第二批次:

1.审核时间:2023年7月9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4:30

2.审核地点:会理市实验小学一年级2班教室

3.招生范围:第一批次招生后有剩余学位,首先满足划片招生范围内的第二批次(经济适用房、进城务工和经商户的子女)适龄儿童入学。

4.招生办法:

(1)采用预报名登记制度,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会理市第二小学、会理市第一小学、会理市实验小学等3所小学之一登记;

(2)如果预报名登记人数等于或小于剩余学位数,学校直接注册,预报名登记人数大于剩余学位数,由学校采取摇号方式产生学位;

(3)摇号在实验小学校内进行,由儿童的一位法定监护人参加现场摇号(先抽顺序号,再抽学位)。现场公示,现场确认登记。

(4)摇号流程:

①公示通过现场审核合格人数,当前所剩学位数。

②现场选举三名家长代表当场查验顺序签和学位签。

③按预报名的顺序,依次抽取顺序号。

④按抽取顺序号,依次进行摇号。

⑤摇到学位的学生家长现场在招生报名表上签字按手印确认。

⑥招生领导小组宣布摇号结果,学校公示。

注意: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校审核注册的视为放弃学位,学校不再予以报名注册,一切责任后果由家长和学生自行承担。

第三批次:如有空余学位,公开摇号。

1.网上报名时间:如有空余学位,2023年7月10下午6:30-7月11日上午11:30先在网上预报名(未登记学生不能参与摇号)。

2.网上预报名办法:登录网址或扫描二维码(在我校微信公众号上另行发布),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会理市第二小学、会理市第一小学、会理市实验小学等3所小学之一。

3.招生范围:符合第三批次条件的适龄儿童。

4.现场审核时间:2023年7月11日下午2:30—4:30

5.现场审核地点:实验小学一年级2班教室

6.摇号时间:2023年7月12日下午2:30—4:30公开摇号。

7.招生办法:

(1)采用预报名登记制度,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会理市第二小学、会理市第一小学、会理市实验小学等3所之一登记;

(2)如果预报名登记人数等于或小于剩余学位数,学校直接注册,预报名登记人数大于剩余学位数,由学校采取摇号方式产生学位;

(3)摇号在实验小学校内进行,由儿童的一位法定监护人参加现场摇号(摇号参照二批次流程执行),现场公示,现场确认登记。

特别注意: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校审核注册的视为放弃学位,学校不再予以报名注册,一切责任后果由家长和学生自行承担。

(二)网上报名审核程序和日程安排

已通过“线下现场审核”的学生,家长需带智能手机和相关资料到校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在“四川省招生报名系统”上进行。

1.已取得学位的学生,家长需在2023年7月13日早上8:30带上智能手机和相关资料到我校在教师指导下进行网上(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可通过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并安装“川教通”App或微信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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