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面审时须提供: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租赁合同,《居民户口簿》、《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近期体检表一份(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原件)到学校办理。
第七类:移民安置房的居民子女。
学校面审时须提供:安置房确认表、购房收据、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居民户口簿》、《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近期体检表一份(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原件)到学校办理。
第八类:居住祖宅的居民子女。
由居委会统一到学校办理。
学校面审时须提供:由所在村委和乡镇办事处逐级提供相关实际居住人员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居民户口簿》、《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近期体检表一份(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原件)到学校办理。
第九类:单位集资房(含福利房)整体未办理房产证的。
学校面审时须提供:由原产权单位出具房产所有证明、个人购房交款票据、半年以上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居民户口簿》、《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近期体检表一份(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原件)到学校办理。
第十类:城区建设征迁户子女入学,由忻州城区征迁总指挥部对接教育部门提出安排意见和名单。
学校面审时须提供:忻州城区征迁总指挥部对接教育部门提出安排意见和名单、《居民户口簿》、《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近期体检表一份(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原件)到学校办理。
七、户籍问题
1.父母户籍不在忻州市城区,学生户籍在城区(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建成区)亲属家落户的,户主即为临时法定监护人,按相关规定接收入学。
2.在社区集体落户的居民,按实际居住地服务范围,持及监护人户口页及相关资料到校办理。
八、学校有空余学额,可接收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入学
按照《忻州城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在招生过程中,学校仍有空余学额的,可以接受以下两类情况学生的报名申请。两类适龄生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相关材料由学校面审。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空余学额的全额录取,超过空余学额的采取电脑派位摇号录取。摇号未录取的学生,由教育部门安排指定学校入学。
[条件1]学生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忻州城区,持有《居住证》和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可以申请在城区接受义务教育。
[条件2]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或学生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忻州市城区,已办理了《居住证》,租赁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政府直管住房,廉租房、公租房、他人合法私有住房的适龄儿童,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可以申请在城区接受义务教育。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内无房,持有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无房证明”;
(2)符合“同一套房产出租前后两家子女入学,小学必须间隔五年以上、初中间隔二年以上”的规定;
(3)在2020年8月31日前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了《租赁住房协议》,持有房地产管理局交易登记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证》,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
九、均衡编班
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干部、新闻媒体记者及家长代表参加现场监督均衡编班工作。并将编班结果和教师均衡配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十、学籍建档
一年级新生在开学后30天之内建立入学新生电子学籍档案。学生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办理入学手续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山西省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向学校申请延期办理入学手续,延期期限不得超过两周,超过延期期限仍不能正常入学的,按照规定办理休学手续。
十一、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校长任组长、吸收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参加,选派责任心强、素质高的人员组成专门办事机构。责任公开,实行“谁主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加强组织管理,严格操作程序,健全工作制度,严格工作纪律。
2.建立招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
3.强化宣传和信访接待。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积极做好正面宣传,要认真解答家长、社会群众对招生入学问题的相关咨询,及时受理、核实、处理本校有关社会举报。针对往年易发生的问题,制定招生入学工作预案,成立应急小组,加强会商协商,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
十二、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1.学校咨询电话:130990392921510350989813037011829
2.学校监督举报电话:17735019966
3.学校信访接待室设在书记办公室。
4.校园网站:http://sxxzsyxx.30edu.com.cn/
5.微信公众平台号:忻州市实验小学
十三、其他
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如有新的招生安排和学校新的招生信息,学校都将通过校园网和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布,请家长及时查看。
忻州市实验小学
2021年7月25日
忻州市康乐小学2021年招生简章
迎着蓬勃的朝阳,载着未来的希望,位于建设路与和平街交汇处的忻州市康乐小学犹如一颗璀璨的明珠在忻州大地上熠熠生辉。学校环境优美、造型独特,占地面积12900㎡,是2004年市教育局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寄宿民办小学。在十六年的办学实践中,学校砥砺奋进,坚守了立德树人的办学宗旨;娴熟了精细化管理的办学手段;提升了师生素养的综合实力;营造了浓厚校园文化的办学氛围。
经过十几年来的精心打造,学校的办学基础更加坚实,特色优势更加明显,教学质量更加突出,被市教育局评为“德育示范学校”和“基础教育先进学校”;被省市文明办、少工委、省委组织部分别评为“文明校园”、“少先队红旗大队”和“双强六好省级示范党组织”;被中国关心下一代委员会评为“全国科普宣教示范学校”;被师院附中、忻州市北方中学、忻州市实验中学确定为“优质生源基地”;被学生家长称之为“教学扎实、住宿舒适、饭菜美食”和“作业辅导学校统一安排”的三满意一放心学校。
为周边的学生能就近入学,为留守儿童能寄宿就读,为忙碌的家长能安心工作是康乐小学的办学初心;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是我校的服务宗旨;让每一个学子在康乐小学得到全面发展是学校不遗余力追求的目标。学校采用新型现代化小学的建筑布局,将建筑面积17000㎡的教学区、寄宿区(3人、8人间等不同档次的学生公寓任人选择)、餐饮区和操场等活动区域进行了合理设置,主体构造坚固新颖,室内规划合理适用。图书阅览室、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大小会议室、风雨操场和音乐、舞蹈、美术等专用教室应有尽有。无线网络覆盖整个校园,36个教学班均配有触摸式智能一体机,学校特设红领巾广播站、寄宿生影视放映室,并对住校生实行每日晨锻炼、晚辅导、双休日健身、学习等兴趣课的综合管理。
桃李盈门、满园生辉。一路走来,我们逢山开路、遇水架桥、乘风破浪、奋勇前行,锤炼出一支技术过硬、业务精良的师资队伍。我们拥有先进的教育理念、独具特色的教学方法、富有艺术的管理手段。在全校160余名教职工队伍中,有专任教师98名,其中有国家级先进教育工作者1名,省级模范班主任、优秀教师、教学能手13名,市级模范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和教学能手36名。其学历均在大专以上,均有教师资格证,合格率达100%。
先进、科学、人性化的办学理念和敢为人先、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优质高效的课堂改革热潮,铸就了康乐小学“以人为本、立德树人、五育并举”的教学灵魂,从而促进和保证了康乐小学的教育教学水平勇立潮头、自成标杆。
前景可待、未来可期,征途漫漫、惟有奋斗。我校1700余名师生将鼓起“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最足干劲,为实现自己的三品梦(品质好、品位高、品牌亮)而不懈努力,“康乐人生,追求卓越”的校训将激励着我们永葆为党育人办学初心,践行为国育才教育使命!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21】6号)、《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忻教发【2021】45号)、《忻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招生计划的通知》(忻教发【2021】50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1年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1、招生规模
经市教育局批准,2021年秋季一年级计划招收225名新生。
2、招生对象
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学龄儿童
3、招生范围
1.具有忻州市(含所辖14个市、县、区)户籍的适龄生。
2.跨市流动人口持居住证的适龄生。
4、报名入口
通过忻州市教育局网站窗口或手机扫描二维码,登录忻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按相关提示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忻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sxxz.gov.cn)
5、录取办法
报名人数如未超过学校计划招生数时全额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学校计划招生数时实行电脑派位摇号录取。
报名:2021年8月1日8:00—8月4日18:00,在忻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报名。
录取:2021年8月7日,忻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市属民办学校摇号录取工作,并公布录取结果。
6、交费注册
凡被录取的同学于8月8日---8月9日到校办理交费注册手续。
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交费注册的学生,将被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
7、所需证件
1、户口本2、体检表3、预防接种证
4、出生证5、父母双方身份证
8、郑重承诺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规范、有序、公正、公开、廉洁原则,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媒体及社会各界监督。
9、其他事宜
1、到校咨询时,家长需带领儿童本人
2、学生走读、午休、寄宿由家长选择
10、咨询电话
13935051336彭老师
18935006865武老师
18234070116郭老师
附
忻州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
招生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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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征小学西校区2021年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长征小学西校区
2021年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心有梦想学海泛舟
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忻教发〔2021〕45号)、《忻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忻教发〔2021〕50号)和《忻府区教育科技局关于印发(忻州城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忻府教科字【2021】22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制定长征小学西校区2021年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学
校
概
况
1.学校总体情况
长征小学西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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