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入园工作的意见》(鲁教基字〔2019〕6号)、《济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济教字〔2019〕36号)要求,为做好2019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就近入学、一生一籍制度,合理划分招生范围,规范招生秩序,全面实行阳光招生,逐步实现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各学校接收本服务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保障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单位要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范围及入学资格,加强学校、社区(村)、家庭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切实宣传好、执行好招生政策。
(三)坚持外来务工人员与外来经商人员等随迁子女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保障外来务工人员与外来经商人员等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四)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把关的原则。以学生户籍、学生法定监护人房产所在地为主要依据,确定就读学校。各学校要严格审核学生入学的相关证明材料,层层落实责任,杜绝弄虚作假。
三、招生政策
(一)招生范围
1、市直中小学招生。市直城区中小学招生范围见“附件1”。市直矿校(市鲍店矿校、市南屯矿校、市北宿矿校、市东滩矿校,下同)、市电厂小学原则上招收学校所在矿区、电厂职工子女。
2、农村中小学招生。各镇按照行政区划和本意见要求,制定本辖区的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和条件,切实做好本辖区内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
(二)小学入学年龄
按照《义务教育法》“年满六周岁”规定,2019年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要提供延缓入学的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到各中小学校申请登记;镇属学校将汇总情况报镇政府审核,市直学校将汇总情况报市教育和体育局普教科审核;审核同意后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延缓期一般不得超过一年,期满后仍不能入学者应重新申请。
(三)户籍规定
按照户籍政策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有效户口:一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在同一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二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新迁入户口的时间截止到2019年7月10日。
(四)房产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房产需提供房管、不动产登记部门认定的房产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用途为住宅,下同),以实际居住为准。
(五)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各单位要认真核实服务区内残疾儿童少年情况,动员具备入学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其年龄规定可以比正常儿童放宽1-2岁。生活能自理、有学习能力的适龄聋哑、智障儿童要到邹城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到,适龄盲童到济宁市盲校报到;其他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要到户口所在地学校随班就读。重度智障儿童可到市特殊教育学校注册入学,或在当地教办安排的学校注册入学,由学校派教师定期送教上门,确保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备随班就读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就读。
四、招生计划
1、城区小学根据毕业年级班数,按现有条件和班额确定招生计划。城区小学招生计划另文下发。
2、城区初中学校按照城区小学毕业生分流数和未在城区上小学但符合城区初中学校招生条件的学生数,根据初中学校规模确定招生计划。城区初中学校招生计划另文下发。
五、招生程序
(一)小学学校招生
1、城区小学招生。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登录“2019年邹城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平台”(小学报名端:http://219.218.85.20:10263/zcxiao_f/)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完成相关基本信息填报,网上提交申请,随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初步审核、现场确认,市教育和体育局将组织人员对报名情况进行复核。
2、市直矿校、电厂小学招生。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市直矿校、电厂小学报名,并填写《2019年邹城市小学招生报名登记表》。由招生学校报名,并填写《2019年邹城市小学招生报名登记表》。由招生学校下发入学通知书。
3、农村小学招生。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农村小学报名,并填写《2019年邹城市小学招生报名登记表》。由招生学校下发加盖镇教办和学校公章的入学通知书。
(二)初中学校招生
1、城区初中学校招生。
(1)在城区小学就读的毕业学生,由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登录“2019年邹城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平台”(初中报名端:http://219.218.85.20:10263/zcadmin_f/)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完成相关基本信息填报,网上提交申请,随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小学毕业学校初步审核、现场确认,市教育和体育局将组织人员对报名情况进行复核。
(2)未在城区小学就读但符合城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六年级学生,由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登录“2019年邹城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平台”(初中报名端:http://219.218.85.20:10263/zcadmin_f/)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完成相关基本信息填报,网上提交申请,随后携带相关材料到报名学校初步审核、现场确认,市教育和体育局将组织人员对报名情况进行复核。
2、市直矿校招生。市直矿校的小学毕业生直接入本校初中部。
3、农村初中招生。镇教办审核辖区内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学校的入学资格,由初中学校下发加盖镇教办和学校公章的入学通知书。
六、需提供材料
(一)城区义务教育学校
根据各自实际,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学校招生范围内有户籍、有房产的,需同时提供:
(1)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下同);
(2)父母身份证;
(3)房产证明。
2、学校招生范围内有户籍、无房产的,需同时提供:
(1)户口簿;
(2)父母身份证;
(3)集体户口的,还需提供父母及学生本人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卡。
3、学校招生范围内无户籍、有房产的,需同时提供:
(1)户口簿;
(2)父母身份证;
(3)房产证明。
4、军转干部子女,需同时提供:
(1)户口簿;
(2)父母身份证;
(3)军转证明;
(4)所在单位证明。
5、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需同时提供: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截止到2019年7月10日满一年以上);
(2)居住证;
(3)户口簿;
(4)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6、外来经商人员子女,需同时提供:
(1)工商营业执照(截止到2019年7月10日满一年以上);
(2)居住证;
(3)户口簿;
(4)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7、外来务工人员从事客运出租运营者子女,需同时提供:
(1)出租车从业资格证(客运管理服务中心核发);
(2)邹城市交管部门颁发的客运驾驶证(副驾驶座上对应摆放的卡);
(3)驾驶证(有效且驾驶证和所开的车辆匹配);
(4)居住证;
(5)户口簿;
(6)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除以上材料外,还需要提供招生学校要求的其它佐证材料。学校初步审核、现场确认时,提供的相关材料要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学校存档备查。
(二)市直矿校、电厂小学、农村小学、农村中学
市直矿校、电厂小学、农村小学、农村中学报名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镇教办审核确定辖区内小学毕业生升入农村中学名单;市直矿校确定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学生名单;同时下发入学通知书。
七、时间、地点
(一)城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网上报名时间、地点
7月14日至18日,在城区小学就读六年级且学籍也在所就读学校的学生,由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登录“2019年邹城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平台”(初中报名端:http://219.218.85.20:10263/zcadmin_f/)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完成相关基本信息填报,网上提交申请。
7月20日至2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由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小学毕业学校进行初步审核、现场确认。
(二)城区小学一年级和城区初中一年级(未在城区小学就读但符合城区初中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报名时间、地点
7月21日至25日,凡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由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登录“2019年邹城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平台”(初中报名端:http://219.218.85.20:10263/zcadmin_f/,小学报名端:http://219.218.85.20:10263/zcxiao_f/)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完成相关基本信息填报,网上提交申请。
7月27日至2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由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报名学校进行初步审核、现场确认。
7月27日,学校招生范围内有户籍、有房产的和城区有户籍、无房产的到相应的学校初步审核、现场确认;
7月28日,学校招生范围内无户籍、有房产的到相应的学校初步审核、现场确认;
7月29日,军转干部、外来经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到相应的学校初步审核、现场确认。
(三)市直矿校、电厂小学、农村小学、农村中学报名时间、地点
7月8日至10日,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到市直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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