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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城街道中心小学本部2023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24/7/20 20:44:33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3-07-12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和《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粤教基函〔2023〕26号)以及《肇庆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肇教基〔2023〕4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秩序,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维护教育公平,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领导小组

组长:梁旺兴

副组长:黄天安、梁董

成员:莫小明、邓丽娟、杨少校、黄丽丽、陈剑飞、梁响、莫丽清、谭明基、金玉玲、吴明添、祝武锋、周燕琼

怀城街道中心小学本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梁董担任,负责招生具体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有周燕琼、周建镔、金玉玲、莫丽清。

三、招生原则

根据人口分布、学校规模及布局、交通、历史沿革等因素,按照公平、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根据科学划定的服务片区范围,实行划片招生,保障入学机会均等。

(一)明确招生范围,就近免试入学

结合适龄学生人数和划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实行免试就近入学。

(二)严格控制班额,规范编班行为

严格按照《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的要求,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小学班额不超50人,科学、规范编班。

(三)结合对象实际,保障特殊群体权益

对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就学;对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来我县接受义务教育阶段实行“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政策,享受与本县居民子女同等待遇;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对不能随班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通过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就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及复退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等优抚对象,按教育优待有关政策执行;对国际学生,按照《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教育部公安部外交部第42号令)有关要求执行。

四、实施办法

(一)招生计划:

怀城街道中心小学本部计划招收950人。

(二)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从未入读过小学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①学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

②学区内县直和省市驻怀单位干部职工及怀城街道中心小学(机关幼儿园、教育幼儿园、各民办幼儿园、初级中学除外)教职工的直系适龄子女;

③非城区户籍但在2023年6月1日前在学区内有合法房产的居民的直系适龄子女;

④在学区内有稳定职业的,并于2023年6月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非怀城街道城区户籍人员的随迁直系适龄子女(含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

⑤父母在学区内经商并持有通过年审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领取未满一年且未年审的,必须是2022年12月31日前领取)的随迁直系适龄子女;

⑥政策优待适龄儿童。符合《中共肇庆市委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西江人才计划的意见》《肇庆市大项目投资者绿卡管理办法》《肇庆市退伍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肇庆市军人军属、退伍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的通知》(肇退役军人发〔2021〕45号)《关于做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规定条件的人员的直系适龄子女。

(注:不适合随班就读的患智障、聋哑或其他身体缺陷的残疾适龄儿童可到怀集县特殊教育学校、肇庆市启聪学校咨询报名。)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7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怀城街道中心小学校本部。

3.报名需递交材料:

学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①户口簿原件(验证后退回);

②户口簿复印件1份。

学区县直、省市驻怀单位干部职工和学区学校教职工的直系适龄子女

①户口簿原件(验证后退回);

②父母任职单位工作证明、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

非学区户籍但在2023年6月1日前在学区内有合法房产的居民的直系适龄子女

①户口簿原件、父母在学区内建房或购房证件原件(验证后退回);

②父母在学区内建房或购房证件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

学区内有稳定职业的非学区户籍人员的随迁直系适龄子女(含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

①户口簿原件、城区居住证原件(验证后退回);

②父母从业证明(即父母有合法就业,或已缴费至2023年6月的县社保基金局出具的至少6个月社保证明)、户口簿复印件、城区居住证复印件各1份。

学区内经商的非学区户籍人员的随迁直系适龄子女

①户口簿原件、城区居住证原件、父母经商证明原件(即父母有合法经营证明,或2022年县市场监督局已年审有效的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登记证)(验证后退回);

②户口簿复印件、城区居住证复印件、2022年县市场监督局已年审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复印件各1份。

政策优待适龄儿童

①户口簿原件、父母相关证件原件(如职称资格证、任职单位证明等)(验证后退回);

②户口簿复印件、父母职称资格证复印件或任职单位证明各1份

强调说明:①报名验证登记后,证件原件退回,证明及复印件交由学校保存。②未满6周岁或已在读小学生不得报名。

(四)招录方式

1.报读一年级的新生均须填报入读志愿,第一志愿填报怀城街道中心小学本部,第二志愿在龙湾校区、车头校区、谭勒小学、龙西小学、罗龙校区5所学校中选报一所。

适龄儿童第一志愿同时符合怀城街道中心小学本部、第二小学、第三小学、第五小学中两所或两所以上学校入读条件的,只能选择报读其中一所,同时报读无效(若适龄儿童同时报读怀城街道中心小学本部、第二小学、第三小学、第五小学中两所或两所以上学校的,一经查实,则取消其报读怀城街道中心小学本部、第二小学、第三小学、第五小学4所学校的资格,只能分流到龙湾校区、车头校区、谭勒小学、龙西小学、罗龙校区5所学校的其中一所)。

2.招录时首先进行第一志愿的招录工作,第一志愿未招录到的,再依次按第二志愿进行招录。每个志愿学校的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学校计划招生人数时,将全部招录;多于该学校计划招生人数时,先招录本学区户籍户口的适龄儿童、学区内县直和省市驻怀单位干部职工及怀城街道学区学校教职工的直系适龄子女、政策优待适龄儿童后,剩余的学位,则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招录对象,具体操作办法由怀城街道中心小学本部一年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五)具体安排

1.7月23日(星期日),公布第一志愿优先录取新生名单和抽签新生名单。地点:怀城街道中心小学本部。

2.7月24日(星期一),第一志愿抽签及公布抽签录取名单(超出招生计划人数时)。地点:怀城街道中心小学本部。(具体事项另见《抽签方案》)

3.第一志愿未能录取的,由怀城街道城区各小学一年级招生办公室结合适龄儿童填报志愿分流到第二志愿有学位空缺的学校就读,如果所填报的第二志愿学校已招录满额,而又符合招收条件的对象,再由招生办公室调配到怀城街道城区周边其他未满额的学校就读。

4.新生注册:

(1)7月25日(星期二)第一志愿学校录取新生注册。

(2)7月26日(星期三)公布第一志愿未能录取的新生分流名单,家长可到本校查看并取回报名材料。

(3)7月27日(星期四)第二志愿学校新生注册;以及龙湾校区、谭勒小学、龙西小学、车头校区、罗龙校区学区的适龄儿童注册。

注册时间为一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注册时须带齐相关资料(逾期不注册者当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5.为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已被县实验小学(包括实验小学世纪明珠校区、城北校区)、县教师发展中心附属石龙小学、县教师发展中心附属文昌小学公布录取的一年级新生,怀城街道中心小学本部不再录取。

6.2023年怀城街道中心小学一年级招生学区划分按《怀城街道2023年城区小学学区划分方案》执行。。

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怀城街道中心小学本部一年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怀集县怀城街道中心小学本部

2023年7月12日

2023年怀城街道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操作步骤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基本原则,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结合城镇化建设及人口流动发展情况,经研究,决定按学区划分进行招生,制定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合理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二)区域均衡,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学校服务学区划分(招生范围)

(一)城区小学学区范围

1.怀城街道中心小学本部:①解放北路以东,从中记饭店起,东至原矿站对面的跃龙小区到城东中学止;工业大道以北,从中记饭店起至怀集中学止,有上述学区范围户籍(含育秀社区、官塘户籍)的适龄儿童;②上述学区范围有房产的常住住户的直系适龄子女;③雅豪庭园、凯旋豪庭、迪比利、玖珑湾、金月湾、恒福新里程、翠湖居、翠湖半岛、翠湖东湾、金珑台等小区有房产的常住住户的直系适龄子女;④上述范围的外来工子女(按粤府办〔2004〕69号规定执行)。

2.怀城街道第二小学:①兴贤、官塘、水上户籍的适龄儿童;②工业大道以南,东至鸿景城,南至文昌阁,西至怀城桥以东,北至卫视眼镜和怀集县百洋水电发展有限公司;③跃龙花园以东至星河湾路;④上述学区范围有房产的常住住户的直系适龄子女;⑤上述学区范围的外来工子女(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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