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为中小学师生减负的决策部署和省纪委监委、省教育厅、市纪委监委、市教育局2024年度“点题整治”工作要求,坚决防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日前,泉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规范中小学和幼儿园新媒体账号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规范发布内容
为主发布学校办学成果、师生风采、校园文化、招生公告、收费管理等必要信息
减少发布一般性会议活动、检查调研、业务工作等非必要信息
不得发布违法违规、与教育教学无关、广告推销、不实言论、涉及隐私等敏感信息
精简信息报道
标题要简洁明了,避免使用模糊、夸张的词语
要简明扼要,避免无关的细节描述
图片要清晰直观,避免过度的修饰美化
链接要安全可靠,避免过多的转载转发
原则上,学校新媒体账号每周推送的篇数一般不超过10篇;日常工作动态可以工作日志、大事记、每周要闻等形式记录,一般不专门配发信息,确需配发信息的,文字稿一般不超过300字,图片一般不超过2张;同项工作原则上只发一次综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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