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工作由昭平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医疗机构需出具有主检医生签名、医疗机构盖公章的体检结果报告。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3.考察
考察工作由昭平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学习、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经昭平县教育局提出书面递补申请,并经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后,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从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昭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zp.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招考招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批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本公告由昭平县教育局、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4-6699771(昭平县教育局);监督电话:0774-6691919(驻县委组织部纪监组)。
附件:1.2024年昭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
2.专业核心课程承诺书(样本)
3.核心课程证明(样本)
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
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昭平县教育局
2024年6月26日
原标题:2024年昭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xzp.gov.cn/zwgk/xxgkml/zpxzfzcbm/zpxrlzyhshbzj/rsxx_70093/t18610394.shtml
(责任编辑:李明)
文章来源于:http://xiaoxue.ljyz.com.cn 小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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