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4-06-27
为更好地选拔适岗人才,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规定,2024年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5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1:《2024年昭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28日至2006年6月28日期间出生)。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文化程度,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学历学位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往届毕业生及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6月28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二)现役军人。三)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含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四)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五)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含试用期);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两年(含试用期),及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员。六)昭平县在职在编教师、使用聘用控制数教师、特岗教师。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现役、辞退、服务期、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6月2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报考人员可通过昭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zp.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招考招录)查阅招聘公告及《计划表》等相关招考信息。
二)报名方式及网上资格审查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8日8:00至7月4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教师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登录网址(http://47.93.192.66/zhaopingjy/info/index.html)(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港澳台居民报名: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
3.资格审查。
昭平县教育局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
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6月28日8:00至7月5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单位必须在考生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7月4日报名的必须在7月5日17:00前提出审查意见)。2024年6月28日8:00至7月4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7月4日17:00至7月5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特别提示: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起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一天报考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情况,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尽早诚信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一天报名的人员,如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方可报考。此类考生须在报名时向所报考单位的审核机关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附件2),并须于资格复审时自行举证,提供本人毕业院校盖章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附件3)。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网上缴费缴费时间:2024年6月28日8:00至7月5日17:00。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缴交考试费,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所有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交考试费。考试费每科50元,两科共100元。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缴费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岗位所涉及的考生,如改报不或放弃改报的,通过原缴费账户退回其考试费。
四)开考比例及改报工作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招聘比例。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昭平县教育局向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提交开考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考。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24年7月6日8:00至17: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对未按时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已缴纳考试费的,将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回。
无人报考或未获核准开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或减少招聘人数,有关信息在昭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zp.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招考招录)公布。
(五)打印笔试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报名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
打印时间:2024年7月10日9:00—7月13日9:00。
报考人员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招聘考试本次招聘笔试和面试工作由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昭平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时间及科目笔试时间:2024年7月13日(星期六)上午,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0:00《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10:10-11:10《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黑色水性笔、2b铅笔、橡皮擦等考试用品进入考场(参看笔试当天考场安排示意图)参加考试。考生每科开考前30分钟进入笔试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进入考场的取消其笔试资格。
3)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总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4)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人选。笔试结束当天在考点内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人选。请考生于笔试当天下午3:00前自行到考点内公布栏查看。2.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经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批准后,可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招聘岗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2)资格复审:面试入围的考生须于2024年7月15日-7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到昭平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74-6681193)现场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包含:①《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必须在联系电话栏填上联系电话),报考人员自行在网上打印;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若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否则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同时提供原件核验;③《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或定向委培生报考人员才需提供),面试资格复审时未提供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主管单位盖章),取消面试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④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必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⑤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出现未通过资格复审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入围的考生凭个人身份证于2024年7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到昭平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面试通知书,联系电话:0774-6681193。昭平县教育局不另行电话通知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要求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报考人员需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2024年7月20日(星期六)
面试地点:昭平县第四中学
4)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能力素质、业务能力、个性特征等方面与岗位的匹配程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者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程序。5)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6)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当天在考区内公布面试成绩。七)体检与考察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面试第一要素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面试第一要素成绩又相同时,以面试评分第二要素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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