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6-16
洪泽区2023年乡村教师定向培养政策
乡村教师,定向培养;
本科层次,提前录取;
有编有岗,到岗退费。
根据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发【2021】1号)提出的“继续开展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要求,“十四五”期间,我省将继续开展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招生工作。2023年我区计划招收乡村定向师范生20名。
一、培养目的:为我区乡村学校培养一批扎根农村、甘于奉献、一专多能、素质全面的乡村教师。乡村学校指区级政府驻地以外的镇(街道)中小学。
二、招生办法: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纳入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管理,培养层次为四年制本科,列入本科高校提前批次,定向招生,按志愿填报情况分区择优录取。提前批次未被录取的,不影响正常批次志愿填报及录取。
三、招生对象:参加2023年高考的考生,生源以区为单位,“本区报本区”,即户籍在有定向培养计划区的考生,填报本区乡村教师定向志愿。录取的定向师范生,在入学前与户籍所在区教体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四、培养工作:定向师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到培养院校办理入学手续。培养期间不迁移户口、不变更户籍、不变更专业。培养院校为国家和省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学校,师范教育办学历史长,办学条件好,培养质量高,毕业生受到中小学的欢迎。
五、就业政策: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到户籍所在区教体局报到,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选择到有空编空岗的乡村学校任教。综合成绩按培养院校考核成绩占比30%、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占比30%、毕业时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定向招聘考试成绩占比40%方法计算。每一位到乡村学校工作的定向师范毕业生均有编有岗。
六、学习费用:定向师范生在读期间,学费、住宿费和国家助学金发放办法及标准与其他大学生相同。毕业后按协议到乡村学校任教的,符合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印发的《江苏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28号)要求的,返还在学期间的学费。
七、服务年限:定向师范生应在乡村学校任教并连续服务满5年以上。毕业当年及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全日制高一层次学历(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除外,如录取“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服务年限顺延)。如毕业当年或服务期内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需征得工作单位同意。鼓励在职进修高一层次学历。服务期内,可根据工作需要在本区域内乡村学校之间流动。
八、违约管理: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如果未到岗任教或者未完成服务期限的,五年内不得报考研究生,未服务的期限内不能应聘江苏省内事业单位,并需缴纳违约金。违约金按在学期间财政每年拨付的生均拨款平均数为基数计算,本科为:1.8万元×4年×1.5=10.8万元;未满服务期限的,违约金为违约金总额÷5年×未服务的年限。
九、2023年洪泽区计划(以2023年招生计划专刊为准):
十、政策咨询:
洪泽区教育体育局0517-87230383
南京晓庄学院025-86178292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025-83758188,56226318
淮阴师范学院0517-83525550,83526789
原标题:《定向免费!洪泽区2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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