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3-16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相关规定,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促进义务教育公平,现就2023年秋季绵阳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学校
绵阳城区包括涪城辖区(含高新区、经开区、科技城新区)、游仙辖区(含仙海区、科学城)、安州辖区。绵阳城区招生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包括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简称公办学校)、民办转为公办的义务教育学校(简称转公学校)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简称民办学校)。
(一)公办学校。学校具体名单详见各区(涪城区、游仙区、安州区)和各园区(高新区、经开区、科技城新区、仙海区、科学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公告。
(二)转公学校。四川省绵阳外国语学校、四川省绵阳南山中学双语学校、绵阳中学英才学校、绵阳外国语实验学校。
(三)民办学校。绵阳东辰学校、绵阳东辰聚星学校、绵阳育才学校、绵阳富乐学校、绵阳市安州区东辰学校、绵阳市科艺小学。
二、招生范围
绵阳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属地管理、免试入学,严禁扩大招生范围,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
(一)公办学校。招生范围为学校所在的区(园区),具体招生范围以各区(园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招生公告为准。
(二)转公学校。招生范围为绵阳城区,包括各区(园区)。
(三)民办学校。招生范围为学校所在的辖区,具体如下:
1.绵阳东辰学校、绵阳东辰聚星学校、绵阳育才学校、绵阳市科艺小学招生范围为涪城辖区(含高新区、经开区、科技城新区)。
2.绵阳富乐学校招生范围为游仙辖区(含仙海区、科学城)。
3.绵阳市安州区东辰学校招生范围为安州辖区。
三、招生计划
(一)公办学校。招生计划由各区(园区)结合实际下达并公布。
(二)转公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分配至各区(园区),具体由各区(园区)另行公布。
(三)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和体育局控制总量,具体由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实际下达并公布。
四、报名登记
(一)报名时间
1.公办学校:2023年5月20日—6月20日。
2.转公学校:2023年5月20日—6月28日。
3.民办学校:2023年5月20日—6月28日。
(二)报名条件
小学一年级报名对象为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报名对象为2023年毕业的小学生。每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在一个区(园区)报名,根据本人符合的条件填报属地公办学校,并可填报城区四所转公学校及辖区内的民办学校。
1.公办学校。报名条件为:
(1)户籍儿童。学生本人应具有学校所在区(园区)的户籍。
(2)随迁子女。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①与流入地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流入地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
②截至2023年4月30日,当年在绵阳城区连续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的证明;
③截至2023年4月30日,在流入地居住满6个月及以上的有效居住证明。
2.转公学校。报名条件为:
(1)符合公办学校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2)经各区(园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登记,在本区内已取得公办学校学位,才能填报转公学校。
3.民办学校。报名条件为:
(1)符合公办学校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2)经各区(园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登记,在本区内已取得公办学校学位,才能填报所在辖区的民办学校。
(三)报名方式
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应通过“四川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简称“全省系统”)进行线上操作。报名登记前,家长可通过微信公众号“绵阳教体”、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官网(http://edu.my.gov.cn/)及各区(园区)招生公告查询了解报名流程、报名指南和招生入学相关政策。
五、招录方式
(一)公办学校。由各区(园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资料和安排学位,已取得城区公办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得重复安排学位。具体招录方式为:
1.户籍儿童。本人及法定监护人户籍与房产地一致的,由户籍所在地按照免试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学位。本人及法定监护人户籍与房产地不一致的,由户籍所在地统筹安排学位。
2.随迁子女。由流入地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位。
(二)转公学校
1.新生招录。由各区(园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招录。填报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摇号方式确定学位;填报人数不足学校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剩余招生名额由各区(园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
2.直升招录。已经在转公学校就读且2023年毕业的小学生,凡申请直升本校初中的,必须符合在绵就读公办学校的报名条件。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市教育和体育局会同相关单位组织直升招录。直升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直升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摇号方式确定学位。申请并通过直升招录取得学位的学生,不得参加其他转公学校或民办学校的摇号。自愿放弃小升初直升的学生,原就读的转公学校不再为其保留学位。
3.转公学校摇号时间为2023年7月4日。
4.符合条件的双胞胎(多胞胎)参加电脑摇号时,家长可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摇号,摇中一人均可就读。
5.各区(园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统一的流程和要求,组织实施本地的电脑摇号。
6.未被转公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参加填报的民办学校摇号,也可到已取得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三)民办学校
1.新生招录。取得城区公办学位,未被转公学校录取,且填报民办学校的学生,由民办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全省系统”组织电脑摇号,摇中的予以录取。
2.直升招录。民办学校直升招录按原有政策执行。
3.民办学校摇号时间为2023年7月11日。
4.符合条件的双胞胎(多胞胎)参加电脑摇号时,家长可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摇号,摇中一人均可就读。
5.各区(园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统一的流程和要求,组织实施本地的电脑摇号。
6.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到已取得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六、学位确认
(一)公办学校
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适龄儿童少年可根据学位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安排进行学位确认。
(二)转公学校
取得转公学校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须于7月5日—7月6日到录取学校按规定进行学位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学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的不得参加民办学校的摇号,只能到取得公办学位的学校就读。
(三)民办学校
取得民办学校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须于7月12日—7月13日到录取学校按规定进行学位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学位的视为自动放弃,只能到取得公办学位的学校就读。
七、其它事项
(一)民办学校收费标准按照发改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二)符合条件的烈士、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抗疫一线医务工作者、进藏干部职工等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已取得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按各区(园区)相关规定执行。
(四)在绵港澳台、外籍儿童少年等就读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各区(园区)参照本公告制定发布本地招生公告。
(六)本公告解释权归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七)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
涪城区:0816-2360108
游仙区:0816-2293122
安州区:0816-4338085
高新区:0816-2532012
经开区:0816-8130086
科技城新区:0816-6335991
仙海区:0816-2760370
科学城:0816-2495992
市教体局:0816-221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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