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2-10-27
各义务教育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新时代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落实好“新增城乡教育共同体结对学校(校区)1500家”省政府民生实事任务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县教育大会精神,以促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创新办学和管理体制为动力,通过深化义务教育共同体(以下简称:教共体)建设,科学整合优质教育资源,缩小城乡和校际教育水平差距,全面提升县域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日益增长的需求。
二、实施目标
(一)让每一位孩子都享受优质教育。进一步深化教共体建设,办好每一所学校,努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
(二)探索基于地方实际的办学路径。根据青田教育发展现状,通过教共体建设,力求形成优质均衡、壮腰夯基的县域义务教育新局面。
(三)全面提升区域教育竞争力。以优质均衡发展整体提升区域教育水平,各项义务教育指标进入全市前列且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顺利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
三、实施举措
(一)优化重组教共体24个
1.优化融合型教共体8个
优化青田县第二中学教育集团(二中鹤城校区、二中湖边校区)、青田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实验学士路校区、实验鹤城西路校区、实验东山路校区)、青田县城东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城东少年宫路校区、城东塔山路校区)、青田县章旦中学教育集团(章旦中学、仁宫校区)、青田县油竹实验小学教共体(油竹小学、彭括校区)、青田县船寮镇小学教育集团(船寮镇小、大路校区、石盖校区、芝溪校区、洪府前校区)、青田县东源小学教共体(东源小学、红光校区)、青田县高湖镇小学教共体(高湖镇小、良川校区)。
2.优化共建型教共体6个,重组共建型教共体10个
优化青田县第二中学教育集团教共体(二中鹤城校区、二中湖边校区、三溪口学校、船寮镇中、高湖镇中)、青田县章旦中学教育集团教共体(章旦中学、阜山中学、北山镇校、巨浦乡小、万阜乡校)、青田县腊口铁资中学教育集团(铁资中学、祯旺乡小、章村乡小)、青田县腊口镇石帆学校教育集团(石帆学校、舒桥乡小、王岙校区)、青田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教共体(实验鹤城西路校区、祯埠镇小)、青田县城东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教共体(城东塔山路校区、温溪三小)。
重组青田县华侨中学教共体(华侨中学、山口镇中、仁庄镇中、温溪实验)、青田县章旦中学教育集团教共体(章旦中学、东源镇中)、青田县温溪镇第一中学教共体(温溪一中、海口镇中)、青田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教共体(学士路校区、东山路校区、海口镇小、海溪乡校)、青田县城东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教共体(少年宫路校区、平演小学、高湖镇小、季宅乡校)、青田县江南实验学校教共体(江南学校、山口镇小、方山乡校)、青田县油竹实验小学教共体(油竹小学、仁庄镇小、汤垟乡小)、青田县温溪镇第一小学教共体(温溪一小、温溪四小)、青田县温溪镇第二小学教共体(温溪二小、贵岙乡小)、青田县船寮镇小学教育集团教共体(船寮镇小、高市乡校)。
(二)规范教共体运作模式
1.组织建设
在县教育局党委统一领导下,各教共体由核心校负责运作。融合型教共体设一个法人,总校长负责教共体内人事、财务、招生和教育教学管理等各项工作;共建型教共体各成员学校的法人保持独立,各成员学校必须服从核心校对其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全面指导。
2.制定章程
教共体要认真研究制定管理章程,章程包括学校办学理念、校园文化建设、课程建设、教学管理、师生互动和考核评价等,报县教育局备案后实施。
教共体依据章程建立管理体系,建立学科大组教研、师徒结对帮扶等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协调推进工作,争取做到薄弱点有改进、常规点有突破、特色点有提升的提质实效。
3.教师流动
个人申请与组织统筹安排相结合,有序进行教共体内外的教师流动。
(1)指导型教师
指导型教师(县教坛新秀及以上荣誉获得者)向教共体内外下层次的学校流动支教,指导型教师支教期间职称评聘时,给予适度政策倾斜,具体按浙教基〔2020〕70号文件执行。指导型教师支教期间享受农村教师补贴和相应的特岗补贴。
(2)培养型教师
培养型教师主要向教共体内外高层次学校流动,流动时考虑学科对等和干部培养,时间一般为1年,不随迁人事关系,到期后回原校区工作。流动期间,计作农村工作经历,但不享受农村教师补贴和相应的特岗补贴。
(3)协作型教师
协作型教师(普通教师)主要向同层次的教共体内外学校流动,每年流动的人数不低于本校区当年符合流动的普通教师总人数的10%。向融合型教共体外流动的,随迁人事关系。城镇学校向农村学校流动的,流动期间享受农村教师补贴和相应的特岗补贴。
(4)走教型教师
根据教共体内工作需求,开展走教型教师流动。副校长、中层干部、教研组长和其他学科教师在校区间实行定期与不定期走教式交流。没有交流任务的高级教师,原则上每学年要面对教共体内下层次学校开展教学交流活动(公开课、讲座等,可以线上与线下结合),每位高级教师每学年至少1次。开展走教活动人员按规定给予相关费用的报销。
(三)完善教共体评价考核
1.学校综合评价
(1)教共体各成员校按县教育局督导室的分类,参加县学校发展性综合考核。
(2)教共体各成员校在核心校的带领下不断更新教育理念、强化统一管理。在此基础上,又能因地制宜地提升各校区办学内涵,努力创建“一校一品”,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2.教学质量考核
县教育局对教共体的考核,加入“两个优化”推进情况和教学质量捆绑式考核内容,具体细则以教研室公布为准。
(1)凡教共体核心校,按其结对学校的数量,给予相应的加分。
(2)融合型教共体教学质量捆绑一起考核。共建型教共体核心校的教学质量考核,按其所有结对校与上一学年绿色评价增量之和排名赋分加上核心校教学质量计算。
(3)教共体成员校的教学质量考核按《青田县中小学绿色评价制度》执行。
3.融合型、共建型教共体每年常态化运行考核
融合型、共建型教共体完成组建后还需开展常态化运行,按浙江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如下5项指标核验。
(1)开展线上教学活动。融合型教共体校区间、共建型教共体核心校与成员校间开展基于“互联网+义务教育”基础的城乡同步课堂,每学年不少于2门学科,累计不少于20节。
(2)开展线上线下教研活动。融合型教共体校区间、共建型教共体核心校与受援校间开展教师网络研修不少于12次,开展线下教研不少于6次。
(3)推进教师交流活动。融合型教共体内校区间教师实现无障碍流动;共建型教共体核心校选派骨干教师到成员校任教,并覆盖到每一所成员校。
(4)推进师徒结对工作。核心校至少安排2名优秀教师按1:2比例与受援校教师建立师徒结对关系,每组结对的师徒开展线下传授指导活动不少于4次。
(5)开展学生交流活动。核心校、成员校间开展学生交流活动(包括文体活动、劳动实践、研学实践等)不少于1次。
四、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深化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2),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科。
(二)完善保障机制。机关党工委加强指导教共体党组织建设。人事科加强对教共体编制、教师职称统筹。教育科加强对各教共体体制建设和学校内涵发展的指导。教研室和电教馆加强对教共体“两个优化”工作和教学开放共享平台应用指导。计财科按规定保障教共体建设经费投入。
(三)强化监管督查。将教共体建设作为校长职级制考核、学校发展性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大依法进行义务教育集团或教育共同体建设的监督,确保各项举措公平、公正、公开,对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校长、教师和在教共体运作过程中徇私舞弊的行为,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1.2022年青田县义务教育阶段教育共同体结对校名单
2.青田县教育局优化重组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3.融合型、共建型两种模式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基本要求(试行)
4.青田县教育共同体建设质量评价标准
青田县教育局
2022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2年青田县义务教育阶段教育共同体结对学校名单
序号
支援(核心)学校
学段
受援(成员)学校
受援时间
教共体模式
1
二中鹤城校区
二中湖边校区
2021.12
融合型
2
章中集团
小学
仁宫校区
2021.03
融合性
3
实验学士路校区
小学
实验鹤城西路校区
2021.12
融合性
4
实验学士路校区
小学
实验东山路校区
2021.12
融合型
5
城东少年宫路校区
小学
城东塔山路校区
2021.12
融合性
6
油竹小学
小学
彭括校区
2021.03
融合性
7
船寮镇小
小学
大路校区
2021.03
融合性
8
船寮镇小
小学
石盖校区
2021.03
融合性
9
船寮镇小
小学
芝溪校区
2021.03
融合性
10
船寮镇小
小学
洪府前校区
2021.03
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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