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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新区中小学及直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日期:2023/7/23 7:18:31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2-08-10

依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7〕51号)相关规定,铜川市新区中小学、铜川市第一中学、铜川市朝阳实验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新区中小学

铜川市新区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20名,其中:初中语文教师2名,初中数学教师2名;小学语文教师8名,小学数学教师6名,小学英语教师2名。

(二)市直属学校

铜川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5名,其中:高中数学教师1名,高中历史教师1名,高中地理教师1名,高中物理教师1名,初中数学教师1名;铜川市朝阳实验小学公开招聘教师5名,其中:小学语文教师3名,小学数学教师2名。

新区中小学、市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22年铜川市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新区中小学、市朝阳实验小学招聘对象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市一中招聘对象为应往届毕业的研究生及公费师范生。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或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不良就业记录。

2.资格与岗位条件。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应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拟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所学专业与拟聘学科原则上应相同或相近。毕业证和学位证暂未获取的考生,按照上述教师资格证书获取时间执行。

3.年龄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16日以后出生)。

4.身心条件。心理健康,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能适应岗位工作和生活环境。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确认招聘结果、签发招聘通知书(核准单)、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铜川市人民政府、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铜川市教育局网站等媒体统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陆2022年铜川市教育系统公开招(选)聘教师网报平台(http://bm.wsbm.org.cn/0919tcjy/index.aspx)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6日08:30至2022年8月17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初审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初审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为便于招聘人员选报岗位,报名期间,系统于8月16日18:00时公布各岗位的报名人数和缴费人数。

2.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8月16日08:30至2022年8月18日18:00。资格初审由铜川市教育局组织实施,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

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18日18:00。笔试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元标准收取,共计100元(报考市一中岗位不收取费用)。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已网上缴费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不含市一中招聘岗位)。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8月19日在铜川市人民政府、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铜川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对应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笔试考务费由原缴费渠道予以退回。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应聘人员应于8月20日08:00起在2022年铜川市教育系统公开招(选)聘教师网报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在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在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铜川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2年8月21日(星期日)。

09:0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1:30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本市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和疫情防控工作由铜川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4)笔试对象。报考新区中小学、市朝阳实验小学的通过资格审核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报考市一中的考生不参加本次笔试,报名后全部进入面试。

(5)疫情防控。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有关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届时将根据国家和陕西省、铜川市疫情防控动态,在铜川市人民政府、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铜川市教育局网站适时发布公开招聘教师疫情防控公告,请应聘人员关注。

(6)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分数线预计于8月底前公布。应聘人员可登陆2022年铜川市教育系统公开招(选)聘教师网报平台查询本人成绩。

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铜川市教育局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铜川市教育局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7)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铜川市教育局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在铜川市人民政府、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铜川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铜川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3.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届时将在铜川市人民政府、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铜川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面试采取讲微型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准备时间40分钟,讲课时间15分。面试讲课课题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小学各学科《课程标准》和报考岗位面试公告公布的学科教材(小学使用五年级全册,初中使用八年级全册,高中使用高一年级必修),考生讲课题目,由考生本人临场抽签确定。面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体检。

4.成绩计算

报考新区中小学、市朝阳实验小学考生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60%+面试成绩×40%。

(2)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为并列时,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

报考市一中考生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考官所赋总分的平均分即为考生面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3)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铜川市教育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注意事项在铜川市人民政府、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铜川市教育局网站发布公告。

(七)体检

体检由铜川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市教育局新区分局、市一中、市朝阳实验小学参与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未按规定时限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义时,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铜川市教育局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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