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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时间、内容、收费标准……

日期:2023/7/16 12:31:01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2-01-21

2022年1月19日,莲都区教育局等十部门联合印发《莲都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对中小学课后服务重要意义、定位和范围、实施原则、服务范围、实施要求、如何拓宽服务渠道、保障机制等多个方面作了具体要求。赶紧跟着小布来看下吧!

《莲都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鼓励支持学校开展各种课后育人行动,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要,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课后服务重要意义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事关亿万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事关国家发展,事关民族未来,是国民教育的重中之重。各校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学校教书育人主体功能,积极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建立健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长效机制。

课堂是教书育人的主阵地,学校是学生课后服务的主渠道。开展丰富多彩的中小学课后服务,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帮助家长缓解接送学生困难的民生工程,是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重要举措,也是主动占领教育阵地、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实现“五育并举”的重要途径。各中小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结合实际积极作为,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要将课后服务作为培育彰显学校办学特色的重要手段,不断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拓展课后服务形式,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在此基础上全面提升学校育人水平,为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创造更好条件。

二、课后服务定位和范围

(一)课后服务基本定位。课后服务是指在学校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学任务之外,为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由学校为主承担,基于学生自愿,具有公益属性、非基本公共服务范畴的课后育人服务。

(二)课后服务主要范围。课后服务主要包括放学后托管服务、初中晚自习服务、免费线上学习服务、暑期托管服务,以及为在校学生配套提供的就餐服务等。

三、课后服务实施原则

(一)学校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学校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场地、资源等优势,主动承担托管服务工作,有效实施各种课后育人活动,使学生的学习更好回归校园;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社会资源的作用,吸纳各方力量参与课后服务,不断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提升课后服务品质。

(二)学生自愿与满足需求相结合。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参加原则,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同时,学校充分考虑各类学生的不同实际有针对性开展服务,优先保障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的课后服务,帮助他们及时跟上学习节奏。

(三)教师自愿与统筹安排相结合。一方面鼓励和支持教师在保质保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前提下,自愿参与课后服务;另一方面要充分兼顾教师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教师参加课后服务,不得强制教师参加或摊派任务。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作息时间,实行“弹性上下班制”或调休,保障教师必要的休息时间。

(四)公益普惠与成本分担相结合。学校课后服务应体现公益普惠性,能够免费提供的资源和服务应免费提供。同时建立完善财政补贴与服务性收费相结合的课后服务成本分担机制。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应参照学生资助政策予以减免或补助。

(五)教师指导与学生自学相结合。课后服务期间应以学生自主学习和活动为主,学校提供必要的条件和资源,引导、鼓励学生养成良好的自我管理、自我成长的习惯和能力。教师要正确处理好课堂与课后的关系,努力做到课堂教学应教尽教,学生在课堂学足学好。对于“应学未尽学”或者有其他学习困难的学生,允许进行个别辅导,帮助其“应学尽学”,补短提升,但不得把课后作为课堂教学的延伸进行集体上课、讲授新课。

四、课后服务项目

(一)普遍开设放学后托管服务项目

1.放学后托管服务时间。在小学、初中全面推行放学后托管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工作日5天开展托管服务,每天安排托管服务至少2小时,结束时间一般不早于莲都区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农村学校、寄宿制学校及开设晚自习的初中学校,可结合实际确定托管服务时段。

2.放学后托管服务主要内容。小学、初中放学后托管服务可采取“基本服务+拓展服务”的模式。基本服务包括看护、指导完成作业、对学困生进行个别辅导与答疑等。拓展服务指学校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等项目的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供学生自主选择参加。

3.放学后托管服务收费标准。小学放学后托管服务收费具体标准,参照《关于公布莲都区属小学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莲发改价格〔2019〕2号)执行,每人每学期550元。

(二)因地制宜开设初中晚自习服务

1.初中晚自习服务时间。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提供自习服务。非寄宿制初中学生在校晚自习结束时间不得迟于20:30,并允许学生早退;寄宿制初中晚自习安排应充分保障学生寝前准备与睡眠时间。

2.初中晚自习服务主要内容。初中晚自习服务基于学校自主、学生自愿前提,主要为部分确有需求的学生自主学习提供场地和条件;同时对有需要的学生开展个别辅导、自学指导、学业答疑等。

3.初中放学后托管服务和晚自习服务收费标准。初中放学后托管服务(含晚自习服务)收费标准(试行):每学期750元/生(晚自习服务,每学期300元/生),试行期限二年。公办寄宿制小学晚自习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执行,鼓励学校适当减免。

(三)开展免费线上学习服务项目。

各校要充分利用国家免费教育教学资源平台,引导学生选择学习和自我评测。鼓励各校推动各类优质教育资源上云平台,探索以课程服务为主的“四点半课堂”和答疑解惑为主的“问学名师”线上服务。要教育引导学生合理使用线上学习资源,不得影响正常休息和睡眠。

(四)积极开展暑期托管服务项目

1.暑期托管服务时间。有条件的小学、初中要积极承担学生暑期托管服务责任,为学生创设丰富多彩的暑假生活环境。暑期托管服务可分期安排(每期10天,不含双休日),也可根据需要和可能集中安排,托管服务时间与机关单位下班时间同步。

2.暑期托管服务主要内容。暑期托管服务主要面向确有需求的家庭和学生,以看护为主,确保学生能充受假期生活。学校应开放功能教室、图书馆、阅览室、运动场馆、校内劳动实践场所、学校儿童之家等各类资源设施供学生使用。同时可以提供一些游戏活动、文体活动、成长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等服务。不得组织集体上课、讲授新课。

3.班额师资。班额原则控制在30-40人左右,开展暑期托管服务按照生师比10:1左右配备教师、志愿者和管理人员。充分发挥社会各有关方面的力量,多途径、多形式提供学生暑期托管服务。

4.暑期托管服务收费标准。参加暑期托管服务的学生,不含中餐服务,每人每期400元,含中餐服务(餐费自理),每人每期500元。

五、课后服务实施要求

(一)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案

学校要建立课后服务工作机制,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并在学校公示栏公布。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应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工作方案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服务对象名册。课后服务对象为放学后家长无法及时接送、对课后服务有刚性需求的本校学生。学校要建立服务对象名册,将管理落实到人。

2.家长申请程序。学校要明确课后服务对象申请的基本条件、申请程序、认定方法,当申请人数超出课后服务计划人数时,学校应统筹考虑、安排。

3.管理教师安排。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也可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提供。教育部门可组织区域内优秀教师到师资力量薄弱的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学校可根据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实际人数、管理方式等因素组班,人数较少的可以跨年级、跨班级统筹安排。每个课后服务班安排35—40人左右,每班配备1名课后服务教师负责管理与辅导。学校以12个班为基数,每12个课后服务班安排1名中层及以上干部、1名值日教师负责课后服务事务日常管理(不足12个班的学校只安排1名值日教师负责管理),每增加12个班再增加1名值日教师。各校要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值日干部与值日教师原则不得兼职班级课后服务上课。

4.管理工作检查。学校要落实课后服务“日日查、及时清”的管理制度,每天有检查、有记录,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确保课后服务落实到位。

(二)建立科学规范的工作流程

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由家长自愿提出书面申请,经班级初审,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机制参加课后服务。

1.自愿申请。根据学校设置的申请条件,由家长自愿提出参加课后服务申请。每学期申请一次,原则上参加课后服务的时间应为一学期。

2.班级初审。班主任根据申请条件,对班级内自愿申请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将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名单汇总报学校复审。

3.复审公示。学校根据申请条件,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复审,对符合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4.名单确定。经学校核准、公示,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家长与学校签订课后服务安全责任书,明确责任与义务,并正式确定课后服务学生名单。

5.场地安排。学校应根据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人数,合理安排教室、专用教室、图书室等课后服务场地,场地外应张贴醒目的标识,便于统一管理。

6.落实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应相对稳定,并配证上岗。管理教师的姓名、照片等需在校务公开栏内公示,便于家长联系及学校检查。

(三)落实课后服务的过程管理

学校要对课后服务实施全过程管理,严格落实相关要求。

1.全程管理要求。(1)学生交接。学校要落实专人,按规定的时间,将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集中带至课后服务场地,并与当班管理人员面对面做好交接工作。(2)当班管理。承担课后服务的当班管理人员要实施精准考勤,对出现的特殊情况当场核实、及时处理。要主动与家长、班主任取得联系,准确、及时反馈参加课后服务学生的表现。当班管理时间不得随意离开学生。(3)家长接回。家长应及时到校与当班管理人员做好孩子交接工作。若因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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