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教育局根据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认定结果将在“贵港市教育局官网”公示。
(五)证书发放
申请人在报名时勾选了邮寄选项并准确填写了收件信息的,贵港市教育局提供到付邮寄服务。选择现场领取的,待发布领取教师资格证通知后,凭个人有效身份证到现场领取。
以学籍验证完成认定的2026届毕业生,须提供获得的毕业证书信息,才能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且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补充毕业证书信息,方可正常查询教师资格证书。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若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
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认定第二种教师资格。
(二)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三)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和告知承诺书中作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贵港市教育局和相关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四)进行全程网办的申请人无需到现场确认点递交材料,但须根据网上报名系统的要求上传材料且密切关注系统留言。
(五)申请人在认定中如有疑问,请根据认定范围与户籍信息咨询对应认定机构。进行全程网办的申请人无需到现场确认点递交材料,但须根据网上报名系统的要求上传材料且密切关注系统留言。
特别提示:
1.申请人完成报名后,应不定期登录系统,通过“查询报名信息”功能了解资格认定的审核进度,同时查阅“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留意认定机构的留言信息,如有留言,请按要求及时修改,以便我们的工作人员审核。
2.由于实行全程网报,在体检表上贴好2张与网报相同的照片(需与网报照片一致的免冠白底彩色标准1寸证件照),一张用于体检表的张贴,另一张用于冲印并粘贴到教师资格证上。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将根据申请人选择的证书领取方式,与教师资格证书一并发放,请申请人在领取后第一时间将本表递交至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档,若有遗失,责任自负。
4.委托他人代为现场领取教师资格证的还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的还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5.若需修改信息或提交补充材料,申请人可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旁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通过报名信息右侧“修改网办材料”链接重新上传相关认定材料。认定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接听认定机构的通知电话或通知短信。
6、简历信息需从大学起填,且每段简历的结束时间与下一段简历的开始时间需衔接上,并填写到至今。
7、咨询答疑QQ交流1群:1041444542;QQ交流2群:741373645(请网上报名后以“真实姓名 申报认定教师资格类型”入群)。
8.咨询电话和公告发布网址
贵港市教育局,电话:0775-4573877
桂平市教育局,电话:0775-3370977
网址:
平南县教育局,电话:0775-7862737
网址:
港北区教育局,电话:0775-4239885
网址:
港南区教育局,电话:0775-4332778
网址:
覃塘区教育局,电话:0775-4721978
网址:http://www.ggqt.gov.cn/
附件1: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附件3: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
附件4:授权委托书
附件5.教师资格认定照片上传说明
贵港市教育局
2026年4月15日
文章来源于:http://xiaoxue.ljyz.com.cn 小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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