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4-05-22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推进《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实施,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在第三个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期间,开封两级法院积极延伸司法服务,以多形式、多场次的法治宣传活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绿荫”。
5月21日,开封中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普法“小分队”走进扶贫村杞县常寨村,持续开展家庭教育与法治教育宣传系列活动。
活动中,普法“小分队”通过十张宣传展板,以图文并茂、言简意赅的形式展示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十条核心内容及重要意义,详细说明了政府机关、学校、街道社区、家庭等不同社会主体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吸引了不少师生、家长驻足观看、拍照记录。
开封中院民二庭副庭长杨秋玲以常寨小学法治副校长的身份,向常寨小学师生及家长代表带来了一场生动的法治课,杨秋玲法官结合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和实际案例,以生动亲切的语言引导家长们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增强监护意识和教育主动性,尊重和保护孩子们的权利,为孩子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任何理由都不是实施家庭暴力的借口”,开封中院民二庭庭长李翠莲结合典型案例为常寨小学师生及家长代表深入解读《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就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哪些情形属于家庭暴力、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需要准备的证据材料、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等问题进行讲解,引导家庭成员尤其是妇女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在面临或正在遭受家庭暴力危险时,一定要学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家庭暴力坚决说“不”。
这一周,开封两级法院干警走上街头、走进社区、来到学校,向广大家长宣讲《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意义和精髓,旨在以法治力量为家庭养育赋能、为儿童成长护航。
一、通许县法院
5月15日,通许县人民法院朱砂法庭以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和民法典宣传为契机,联合通许县妇联在许城街道金达社区开展“家教润心成长同行”--巾帼普法乡村行暨“5.15”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宣讲活动。
二、示范区法院
5月15日,示范区法院邀请金明小学的学生和家长来到法院,通过旁听庭审、以案说法等方式引导家长依法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共同关注孩子健康成长。
5月17日,示范区法院干警前往汴京路小学开展了“法治宣传进校园文明教育促成长”主题实践活动。
三、杞县法院
5月15日上午,杞县人民法院与杞县妇联应杞县县直中学邀请,为县直中学全体师生带来了一场生动的法治课。
5月17日下午,杞县法院联合杞县妇联共同开展家庭教育主题宣传活动。
四、龙亭区法院
5月17日上午,龙亭区法院干警到龙翔社区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宣讲活动。
五、尉氏县法院
5月19日下午,尉氏县人民法院门楼任法庭干警走进尉氏县门楼任乡门楼任社区开展“家教有‘法’,护航未来”普法宣传活动。
六、顺河区法院
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走进曹门社区,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七、禹王台区法院
5月14日,禹王台区法院向未成年子女的离婚父母发出了首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以“告知书”的形式对未成年人子女进行家庭教育指导,避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教育缺位。
八、祥符区法院
5月15日上午,祥符区法院干警来到薄店乡进行宣传活动,引导家长掌握科学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长家庭教育能力。
九、兰考县法院
兰考县法院干警们走进人民广场、学校门前,积极营造共同参与家庭教育、关注未成年人成长的良好氛围。
十、鼓楼区法院
5月17日下午,鼓楼区法院开展家庭教育普法宣传活动,活动中,不少家长就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向干警进行咨询,干警们一一进行详细解答。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关乎孩子的未来。接下来,开封两级法院将继续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充分发挥延伸审判职能和法治副校长作用,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社区活动,促进家庭、学校、社会协同共育互促,以实际行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起法治保护网。
原标题:《【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家教润心成长同行”开封两级法院开展家庭教育法治宣传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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