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报名过程中提供的材料如户口簿不能反映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隶属关系,须提供其他有效证件;如无房地产证或证件不全,须提供其他有效证件。
所提供房地产证、户口簿等材料必须是原件且真实合法有效,同时提交家长签有“承诺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否则一切后果自负”的房地产证、户口簿等材料复印件。学校审核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备查。
(二)报名农村小学一年级须提供以下两项材料:①户口簿,②儿童《预防接种证》(在开学后收取)。
(三)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到城区就读
1.报名小学一年级须提供五项材料:①申请报告,②户口簿,③暂住证或租房协议,④务工证明,⑤儿童《预防接种证》(在开学后收取)。
2.报名初中七年级须六项材料:①申请报告(本市农村小学毕业生申请报告需经毕业学校所在地中学签字同意),②户口簿,③暂住证或租房协议,④务工证明,⑤小学完成证书(毕业证),⑥外省回原籍就读需提供小学学籍表。
(四)驻军或现役军人适龄子女入学
1.报名小学一年级须提供以下四项材料:①申请报告并加盖市人武部公章,②户口簿,③父母军官证和部队政治部证明,④儿童《预防接种证》(在开学后收取)。
2.报名初中七年级须提供五项材料:①申请报告并加盖市人武部公章,②户口簿,③父母军官证和部队政治部证明,④小学完成证书(毕业证),⑤外省小学学籍表。
(五)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到明光工作的“绿卡”持卡人适龄子女入学
1.报名小学一年级的须提供以下四项材料:①个人申请报告,②户口簿,③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到明光工作发放的“绿卡”,④儿童《预防接种证》(在开学后收取)。
2.报名初中七年级须提供五项材料:①个人申请报告,②户口簿,③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到明光工作发放的“绿卡”,④小学完成证书(毕业证),⑤外省回原籍就读需提供小学学籍表。
八、报名登记程序和地点
(一)小学
1.城区常住和已在城区购房且入住人口适龄子女及农村适龄儿童,由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到学区小学报名登记、审核。
2.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在城区小学入学或转学的,由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材料由教体局统一安排登记、审核(登记审核地点设在新生小学,8月12日至19日),根据学校学额情况和登记学生分布情况,本着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城区相关学校就读。到乡镇学校就读的由当地中心小学统一安排。
(二)初中
1.城区小学的毕业生,由教体局根据学额、学生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按照“划片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统一安排到城区公办初中学校接受义务教育,中学负责印制入学通知书,交由原毕业小学代发。已在城区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明光城区无自有住房的,由市教育体育局根据城区初中学校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到城区学额有空余的初中学校就读。
2.农村中学新生报名,由当地中心小学提供经市教育体育局小教股验印的六年级毕业生花名册,确保每一位小学毕业生免试升学。
3.在外地读书和本市农村小学的毕业生到城区入学初中七年级的,其中有城区户口和住房的持相关材料到学区中学登记,由登记学校负责审核,报经市教育体育局批准后,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没有城区户口和住房的毕业生,由市教育体育局统一安排登记审核(登记审核地点在新生小学,8月12日至19日),本着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在城区公办学校就读。
4.农村中学负责安排回户籍所在地和非本学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要求到本校读书的入学工作。
(三)驻军或现役军人子女入学
其父母可持申请报告、军官证和部队政治部证明到市人武部审核登记,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滁州市教育局滁州军分区政治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滁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滁教体基〔2023〕9号)文件要求执行。
(四)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到明光工作的“绿卡”持卡人适龄子女入学
无固定住房的“绿卡”持卡人持相关材料,经市园区管委会或投资合作促进局核实确认,并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统筹安排入学(需出具个人申请报告、户口簿、身份证、绿卡等有效证件)。有自有固定住房的,按居住地就近安排入学。
九、全面加强监督管理
(一)压实工作责任
各校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执行好国家和省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政策,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平稳有序。各校应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教师代表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家长提供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校长为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强化监督检查
各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禁令”,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向社会公布未经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备案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和自主招生方案,严禁虚假宣传、欺骗学生和家长。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工作纳入办学质量评价和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
(三)严惩违规行为
严格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理,学校及个人均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民办学校不得拒收学生、不得变相迫使学生放弃入学和转学;对违规招生的学校,依法依规处理,违规行为及整改情况作为核定招生计划的重要依据,追回地方有关奖补资金;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含筹设期间)不得招生。因违规招生被教育行政部门通报的民办学校,年检一律作为不合格处理,限期整改,拒不执行改正的,可依法依规处罚,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加大对招生过程的监督检查,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纳入公办学校年度考核。
(四)加强学籍管理
各校要严格执行省市学籍管理规定,通过学籍管理系统的服务功能,及时掌握招生、流动和辍学情况,杜绝学生无序流动、全面实行就近入学、加强控辍保学工作。要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坚持“籍随人走、人籍一致”原则,学生入学后,原来已有学籍的,接收学校要通过学籍系统为学生转接学籍;原来没有学籍的,要为学生新建学籍;新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不得通过招生程序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生。
(五)广泛宣传引导
各校要积极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引导社会和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孩子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增强群众对“家门口学校”的信任感。要积极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国家资助政策家喻户晓。
十、相关要求
各校需提前将新生入学信息在校门口醒目位置做成展板公示,并公布市教育体育局中小教股和政策法规股电话号码,接受社会咨询和监督。政策法规股电话:0550-8158442,中小教股电话:0550-8153112。
此文只适用于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下一年将根据最新要求和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并重新下文。
明光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7月13日
文章来源于:http://xiaoxue.ljyz.com.cn 小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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