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4-05-21
交汇点讯根据南京市教育局日前发布的《2024年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5月15日起,各区教育局将陆续公布本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明确本区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办法、报名要求、工作日程及施教区范围等。
近几日,南京市多区纷纷发布2024年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实施办法。
【玄武区】
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点击跳转查看详情)
【秦淮区】
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招生工作问答
(点击跳转查看详情)
【建邺区】
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16问
(点击跳转查看详情)
【鼓楼区】
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点击跳转查看详情)
【雨花台区】
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问答
(点击跳转查看详情)
【江宁区】
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点击跳转查看详情)
【浦口区】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点击跳转查看详情)
【六合区】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
(点击跳转查看详情)
【高淳区】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
新生入学热点问答
(点击跳转查看详情)
【江北新区】
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点击跳转查看详情)
【栖霞区】
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点击跳转查看详情)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通知,南京今年各区继续实施“公民同招”政策,继续推行热点公办学校空余学额电脑派位,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友情提醒】
南京本市户籍跨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5月24日、25日需回户籍地登记!
根据各区公布的招生办法,小学的招生对象为:年龄满6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公办小学按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
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房屋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方可在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
原则上每套住房六年内只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在施教区小学正常就读(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初中的招生对象为具有本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公办初中按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南京户籍跨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需要在5月24日、25日(周五、周六)到孩子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指定地点进行登记,逾期不再办理。
办理登记手续时孩子无须到场,但应准备《南京市跨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地登记接洽单》,含有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孩子和监护人登记页的户口簿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监护人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以及孩子近期一张一英寸免冠照片。学生毕业考试仍在原就读小学进行。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葛灵丹
文章来源于:http://xiaoxue.ljyz.com.cn 小学网
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其真实性与本站无关,请网友慎重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