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4-06-20
根据《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盘山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考试面试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经过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确定2024年盘山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考试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
2024年6月29日(星期六)。考生于上午7:30前到达候考室,7:40准时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预计一天,自带午餐,中途不得离开)。7:40前未能到达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地点
盘锦弘毅中学(从北门进入),地址及乘车路线:盘山县太平街道红山街。乘车路线:乘车到盘锦站,由盘锦站乘坐73路公交车,到“回迁楼”站下车,西行约300米即是。
三、面试形式、内容及程序
一)面试形式面试通过抽题、备课、试讲、专业技能测试、评分等环节进行。
1.报考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方式为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
2.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方式为试讲。
二)面试内容1.试讲(10分钟):考生现场随机抽取试讲内容,现场备课(备课时间为30分钟),要求考生使用组织方提供的教材和教案纸。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岗位试讲,满分70分。其他教师岗位试讲,满分100分。
2.专业技能测试
1)体育教师岗位(穿运动服装面试)口令及队列(3分钟):在指定范围内,自喊自做,完成指定内容。各项指定的具体内容至少出现一次,满分30分。运动服装自备。
①原地内容:立正、稍息、看齐、向左转、向右转、向后转;
②行进间内容:齐步走、立定、跑步走、立定、行进间齐步向左转走、行进间齐步向右转走、行进间齐步向后转走。
2)音乐教师岗位(5分钟):钢琴或电子琴弹唱,自选一首曲目自弹自唱,满分30分。考场备有钢琴和电子琴。3)美术教师岗位(15分钟):命题简笔画(同时测试),满分30分。考场备有画板、画纸,其他绘画用品自备。三)面试程序1.候考。考生持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按时进入候考室候考,并按工作人员安排,抽取面试顺序号。
2.抽题。考生按工作人员指引进入抽题室,并抽取试讲题目。
3.备课。考生按工作人员指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简案)。
4.试讲。考生到指定考室进行试讲。
5.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和试讲均在同一考室同步进行。
6.候分及听分。同一个考场考试结束后,考生立即离场,在考场外指定地点候分,根据现场统一安排听取分数,确认签字后立即离开考点。
四、计分方式
面试总分100分。去掉一个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出有效评分的平均值,即为该名考生单项考核得分(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含)者无录取资格。
五、试讲各学科教材
一)盘山县羊圈子小学、盘山县实验学校教师岗位1.英语教师岗位:义务教育教科书英语(三年级起点六年级上册),辽宁师范大学出版社(教育部审定2013)。
2.体育教师岗位:义务教育教师用书体育与健康(5至6年级全一册),人民教育出版社(教育部审定2013)。
二)其他教师岗位1.语文教师岗位:义务教育教科书语文(八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教育部审定2017)。
2.数学教师岗位:义务教育教科书数学(八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教育部审定2013)。
3.英语教师岗位:义务教育教科书英语(八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教育部审定2013)。
4.政治教师岗位:义务教育教科书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教育部审定2017)。
5.历史教师岗位:义务教育教科书中国历史(八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教育部审定2017)。
6.地理教师岗位:义务教育教科书地理(八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教育部审定2013)。
7.体育教师岗位:义务教育教科书体育与健康(八年级全一册),人民教育出版社(教育部审定2013)。
8.音乐教师岗位:义务教育教科书音乐(简谱)(八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教育部审定2013)。
9.美术教师岗位:义务教育教科书美术(八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教育部审定2013)。
六、面试要求
1.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或有照片且经派出所盖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参加面试。由于特殊原因未携带上述证件前来参加面试的考生,经盘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核实、验证身份,考生确实是本次面试人选,可提交承诺书,先进行面试,待面试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将上述证件报送给盘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否则面试成绩无效。
2.请考生严格按照下列要求参加面试:
1)考生务必于7:30前到候考室报到,7:40准时抽签确定面试顺序。7:40前未能到达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2)考生在候考过程中不得随意出入,特殊情况出入需征得工作人员同意并由指定人员陪同。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和顺序进行面试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面试进行过程中,因考生个人原因影响面试进行的,不予延长面试时间。考生携带的物品除考试要求的考试用品和食品外必须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3)不允许将教材、教辅材料及一切通讯设备带入考场,违者按违规处理。考生只允许携带顺序号、题签和教案纸进入考场,讲课前将题签上交评委。考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的姓名、笔试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报考单位以及岗位等信息,不得穿戴有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有特殊用具要求的岗位除外),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4)考生在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需在考场外等待工作人员现场核分,对本人考试成绩签字确认后由工作人员引领离开考场。若考生拒绝签字,由评委组长和一名考场监督员签字确认。5)考生应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秩序。对考生违反考试纪律和规定的行为,将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七、成绩公布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计算考生的总成绩(即笔试总成绩×0.4+面试成绩×0.6=总成绩),总成绩如存在小数全部予以保留,不再“四舍五入”。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布。
八、其他事项
1.考试结束后,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有序退离考场。
2.面试全程采用高考监控巡查系统进行全程监督并录像备查,主动接受县委编办、人社等相关部门监督指导。
3.请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4.建议考生提前了解面试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提前做好出行安排。社会车辆禁止进入面试考点,考生应选择合适的出行方式。提倡自行赴考,送考人员不得进入面试考点。
咨询电话:0427—3552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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