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位置: 小学网 > 科尔沁区 > 正文

通辽市科尔沁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24/9/12 10:37:44 浏览:

族中学小学部招收科尔沁区城区有学习民族语言需求的适龄儿童,在城区务工经商人员子女中有学习民族语言需求的适龄儿童;初中部招收科尔沁区原民族语言授课学生及主城区原民族语言授课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招生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8.足球运动员招生

为畅通足球运动员升学绿色通道,按照《科尔沁区中小学足球运动员招生工作方案》的要求,足球运动员统一由教体局组织报名,按有关规定进行专项素质及技能测试(具体方案另行发布)。

(二)农区中小学招生入学

1.农区中小学招生入学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农区户籍中小学生按照划定的学区,由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的中小学办理报名手续,提交本地居民户口簿和房产证明,农区外户租房的,提交居民户口簿和租房证明。由学校组织人员将学生信息录入招生平台,同时提交、上传相关材料。招生结束后,将学生名单及相关证件复印件登记存档,新生名单由直接责任人和第一责任人(校长)签字后,上报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农区各中心校及小学辖村小和教学点的,招收新生班数、人数包括所辖村小、教学点的新生班数、人数,其招生由中心校或学校统筹安排,制定招生方案和招生计划,合理划分学区,方案、计划和学区划分报区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按划定学区招生。

(三)关爱特殊群体,落实控辍保学

重视残疾儿童入学工作,大力推进融合教育,采取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度残疾儿童、少年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专人护理,不具备到学校就读的,送教上门的方式,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落实控辍保学的法定责任,健全联控联保机制,完善扶贫助学制度,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孤儿、已脱贫家庭适龄子女按时入学。

(四)做好民办学校招生工作

民办中小学校招生同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派位随机录取。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不得混合招生、混合编班。公办学校不得以“集团办学”等名义参与民办学校招生,或以转学等名义变相招生。

四、均衡分班

启用“通辽教育云”在线分班系统均衡分班,通过均衡师资搭配、新生随机分班、班主任现场抽签三个环节,最终确定分班结果。

(一)提前配备师资、确定班主任。学校要依据教师的年龄、教龄、学科、职称、学历和教学成绩等,均衡搭配师资,报区教体局审核批准。师资均衡配置,并及时公示,接受社会、家长监督,公示后不允许再调整。

(二)按规则现场随机分班并确定各班班主任及科任教师。在纪检监察部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家长代表和新闻媒体记者等现场监督下,学校通过“通辽教育云”在线分班系统随机将学生进行分班,针对小学一年级新生,学校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任何形式的分班考试,保持合适的男女生比例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分配;初中一年级新生分班时可将小学毕业监测成绩作为参考因素之一,做到分配后各班内学生人数、性别比例、学习水平等保持相对均衡。有住宿生的学校,分走读班和住宿班,两类班级分别按要求分班。其中,同时入学的双胞胎、多胞胎,征询家长意愿,如要求分到同一班级的,可在随机派位时进行操作。

分班结束后,由班主任随机抽取班级号,确定所教班级。分班结果由班主任和现场监督各界人士签字确认,校长签字加盖公章后,一份学校留存,一份用于公示,一份报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其他要求。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改变分班结果,确定的班主任、任课教师不得更换,城区后报到入学的学生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通辽教育云”在线分班系统随机进行分班,农区后报到入学的学生由学校通过“通辽教育云”在线分班系统随机进行分班。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不得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中小学起始年级按照不超过国家规定班额标准招生。

五、招生入学时间安排

城区小学网上报名时间:6月11日至6月12日

城区初中网上报名时间:6月13日至6月14日

农区学校、科尔沁蒙中网上报名时间:6月15日至6月18日

户房信息和外来人口登记信息比对、线上审核、现场复审材料、实地调查审核时间、摇号调剂、均衡分班及名单公布时间请关注“通辽教育云”招生服务平台公告、科尔沁区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

六、相关规定

(一)入学年龄要求。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要求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出生),适龄儿童由于客观原因要求延迟入学的,家长按户籍向符合入学条件的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属学区学校初审,符合条件的由学校出具“缓学申请表”,家长完善信息并提交社区(村)、街道(镇苏木)审核,社区(村)、街道(镇苏木)审核通过签字加盖公章,家长将“缓学申请表”交回学校,学校统一报教体局审批、备案。

(二)户籍、房产要求时间。户籍迁移、房产证等入学相关材料办结及住房实际入住时间以2024年6月1日前为准。

(三)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需提交疫苗接种证及预防接种证审核报告单。

(四)优抚照顾对象及申报要求:

1.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政﹝2023﹞194号)要求,驻通辽市武警、军分区、科尔沁区人武部官兵子女,家属实际居住主城区、现役或退出现役1年内部队官兵子女入学,需要部队出具证明文件,提供军官证、全家户口簿、结婚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根据《中共通辽市委办公厅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通辽军分区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工作的实施意见》(通党办字〔2014〕4 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公办〔2019〕51号)精神,烈士,因公牺牲、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残疾公安民警子女入学需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全家户口簿、结婚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消﹝2021﹞176号)要求,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入学,需要通辽市消防支队出具证明文件,提供工作证、全家户口簿、结婚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移民管理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的通知》(内总检〔2022〕71号)有关精神,入职满5年的移民管理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参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政策享受优待。

5.按照中共通辽市委员会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辽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通党字〔2018〕28 号)有关精神,科尔沁区引进高层次人才享有子女入学优抚政策,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等为科尔沁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人员子女入学,其他需要研究决定享受优抚政策的,以区委、区政府文件或会议纪要为准,符合条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证件。

优抚照顾对象可选择相对就近、学有余位、方便就读的学校入学并按要求提供材料,在线上报名之前将相关材料提交科尔沁区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例会审核,符合条件的按第一批次由相应学校招录。

(五)严格学区房学位使用。为有效抑制“学区房”炒作,新生入学执行学位锁定政策,适龄儿童、少年成功被学校录取(包括调剂、摇号),将对该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学位所用住房进行学位锁定。即小学学位被锁定后,在锁定期间其他家庭6年内不能再用来申请上小学,3年内不能再用来申请上初中;初中学位被锁定后,在锁定期间其他家庭3年内不能再用来申请上小学和初中。此项政策从2020年秋季入学开始执行。

(六)学区房预警。每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结束后,通过对当年学区内学位供给和生源情况的统计结果,及时发布学区房预警信息。

(七)严格落实学籍管理。为确保入学计划落到实处,划拨中小学公用经费和学籍挂钩。中小学录入新生学籍时和招生报名平台进行对接,凡未在招生报名平台报名的中小学新生,不予办理学籍。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禁止违规办理转学,对符合转学条件规定的学生,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学校学位实际情况统筹调剂入学。

七、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科尔沁区成立以区政府主管教育副区长为组长,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建立招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领导和管理科尔沁区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纪委监委、公安、人社、民政、卫健、市场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镇苏木)、社区(嘎查村)应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做好招生工作相关信息采集、提供证明材料及审验等工作,确保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校长是学校“阳光招生”和均衡分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保招生入学和均衡分班、均衡配置师资工作公开、有序、规范实施。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招生方案、学区划分等相关文件在科尔沁区人民政府网站、科尔沁区教育体育局公众号等政务公开平台进行公示。各相关部门、单位,区教体局和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报刊、媒体、告家长书等多种形式宣传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和均衡分班相关政策,幼儿园和各小学要重点针对即将升入小学和初中的学生及家长加大宣传力度,做到招生入学的政策、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全社会形成共识,共同支持和监督此项工作的实施,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周密组织,规范操作。学校必须严格执行统一规定的学生入学方式、条件及流程以及招生入学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周密细致做好招生入学、分班等各项工作,确保每一个环节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报名时,家长按照招生报名网址登录后,认真学习了解报名流程,熟悉后按操作流程进行报名。在摇号分流现场及分班现场操作过程中,邀请纪检监察等部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师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和新闻媒体进行现场监督,保证关键环节公开、透明。

(四)落实责任,严肃纪律。各相关单位要落实工作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招生纪律和规定、弄虚作假、扰乱招生秩序、违规招生、有偿招生、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费的招生学校、人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实行特殊群体、特殊情况儿童、少年入学备案制度。备案后由科尔沁区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解决,学校必须严格按要求执行。

附件:

1.科尔沁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docx

2.2024年城、农区学校学区表.docx

上一页  [1] [2] 

文章来源于:http://xiaoxue.ljyz.com.cn 小学网

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其真实性与本站无关,请网友慎重判断

最新资讯
  • 内蒙古库伦旗:清理积雪保复课09-12

    11月13日,在库伦旗红旗小学,学生家长在清理积雪。近日,内蒙古通辽市库伦旗遭遇暴雪天气。为了使学校尽早复课,库伦旗组织教师、家长以及社区志愿者到校园清理积雪,……

  • 重要!关于开展开鲁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生09-12

    来源时间为:2023-04-07广大家长朋友们:为更准确地掌握我县义务教育阶段2023年秋季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生源数量,进一步推进招生工作顺利开展,决定在全县开……

  • 新学年,我们准备好啦!09-12

    新学年,我们准备好啦!2024年08月28日09:04_来源:内蒙古日报小字号秋风送爽,硕果飘香,又是一年开学季。新学年,新起点,新希望。连日来,全区各地的学生……

  • 同时官宣,内蒙古6官员被处分09-12

    来源时间为:2021-09-10同时官宣,内蒙古6官员被处分2021-09-1021:38:33新京报9月10日晚8点,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发布对6名落马官……

  • 通辽市科尔沁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09-12

    来源时间为:2024-05-31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自治区及通辽市相关文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