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在参加资格复审时,符合应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或合同制工作人员的,须向审核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1);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审核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2)。
特别说明: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按上述顺序,区分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三、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的、隐瞒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情况等重要信息以及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有报名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情形,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记录在案。
3.凡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请提前准备相关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予进入面试范围。
4.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以电话形式通知,请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的电话号码畅通。
附件:1.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审批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2.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审批表(其他人员)
乌拉特中旗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5月6日
附件【附件2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教育局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审批表(其他人员).xls】
附件【附件1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教育局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审批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xls】
关于临河区教育系统2023年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复审相关事宜的通知
按照《巴彦淖尔市教育系统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对临河区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现将资格复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本次资格复审工作按报考岗位学段分时间段进行,请应聘人员务必牢记个人岗位复审时间,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报考临河区小学学段教师岗位考生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考临河区初中学段教师岗位考生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5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考临河区高中学段教师岗位考生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5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地点:临河区教育局1楼1008首问室(公园北街教育大厦东门)。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此通知发布之日起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对未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2022届、2023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暂不提供。
4.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需提供加盖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考生,属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8.应聘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
(1)属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的须提供提供档案存放单位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其档案应在《巴彦淖尔市教育系统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发布日(3月28日)之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档案存放单位出具的证明格式:XXX(姓名),身份证号码为XXXXXX,是XXX(学校)XXXX年毕业生,档案自XXXX年XX月XX日存放我处,2023年3月28日前档案没有转出(落款需有存档单位名称、时间,并加盖公章)。
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无需开具档案存放证明。
(2)属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在参加资格复审时,符合应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或合同制工作人员的,须向审核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1);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审核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2)。
特别说明: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按上述顺序,区分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三、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的、隐瞒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情况等重要信息以及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有报名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情形,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记录在案。
3.凡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请提前准备相关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予进入面试范围。
4.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以电话形式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
附件:1.临河区教育系统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审批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2.临河区教育系统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审批表(其他人员)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教育局
2023年5月6日
附件【附件2临河区教育系统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审批表(其他人员).xls】
附件【附件1临河区教育系统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审批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xls】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教育局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复审的通知
按照《巴彦淖尔市教育系统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对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教育局所属中小学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现将资格复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5月17日工作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2.地点: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七号教育局窗口(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陕坝镇河套大街)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此通知发布之日起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对未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2022届、2023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暂不提供。
4.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需提供加盖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考生,属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8.应聘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
(1)属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的须提供提供档案存放单位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其档案应在《巴彦淖尔市教育系统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发布日(3月28日)之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档案存放单位出具的证明格式:XXX(姓名),身份证号码为XXXXXX,是XXX(学校)XXXX年毕业生,档案自XXXX年XX月XX日存放我处,2023年3月28日前档案没有转出(落款需有存档单位名称、时间,并加盖公章)。
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无需开具档案存放证明。
(2)属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在参加资格复审时,符合应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或合同制工作人员的,须向审核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1);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审核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2)。
特别说明: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按上述顺序,区分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三、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的、隐瞒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情况等重要信息以及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
文章来源于:http://xiaoxue.ljyz.com.cn 小学网
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其真实性与本站无关,请网友慎重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