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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日期:2024/6/29 16:40:39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4-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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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按照省教育厅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州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类别

临夏州教育局负责认定:

(一)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三)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教师资格

各县市教育局负责认定:

(一)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小学教师资格

(三)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认定原则

申请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格思想政治和师德考察,有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相关违法行为者以及有犯罪记录者暂不受理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三、认定范围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临夏州的中国公民;

2.驻临夏州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3.港澳台居民持我州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我州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我省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在我州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的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我州申请人相同;

4.申请人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具有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任教学段、任教学科应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一致;

5.符合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四、认定条件

1.根据《教师法》规定,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应具备以下相应学历: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者其他具备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甘肃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见附件)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2.教育教学能力条件: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领取并持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4.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县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体检合格,体检结果须附肝功化验单。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申请人应自行下载打印《甘肃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模板见附件)按要求装订,并在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发布之后完成体检。

五、认定材料

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应出示以下申请材料(暂不支持全程网办,所有认定人员须参加现场确认):

1.申请人二代身份证原件(须在有效期内);

2.相关户籍证明材料:以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证明原件;以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以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的,提交我州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驻临夏州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临夏州内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及有效现役军人(武警)证件;

3.《甘肃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2024年上半年认定批次原件(体检日期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当次有效,模板见附件);

4.提交1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190k)。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须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6.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甘肃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7.其他补充材料。(以下材料将在申请人网报时通过国家认定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比对成功的,无需现场提供;比对不成功的,须现场提供原件)

(1)学历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须真实有效,正式提交后,所提交的信息将不能再修改,请慎重填写,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8.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无须出示的纸质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无须现场出示。

六、时间安排

1.网报时间

第一批次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9:00-4月30日17:00。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社会人员,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以已取得的合格学历进行认定)

第二批次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9:00-6月28日17:00。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人员。

2.现场确认时间

中小学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分2个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2024年5月6日9:00-5月15日17:00。(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社会人员,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以已取得的合格学历进行认定)

第二批次:2024年7月1日9:00-7月12日17:00。(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非应届毕业生)

工作日上班时间正常受理,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现场确认地点:中小学和幼儿园认定人员在户籍所在县(市)教育局或政府政务大厅;高中及中职认定人员在临夏州人民政府政务大厅,若有变化,请关注临夏州教育局官网。

七、网上申报流程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身份信息、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包括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申报提醒等步骤,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明确提示“报名成功”,生成报名号。

3.申请人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查询报名信息”,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操作流程详细介绍,可以查看“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咨询服务”栏目“操作手册”。

4.注意事项:身份证件号码一经注册,不允许修改。如果身份证件号码填写错误,需要重新进行用户注册。姓名、身份证件有效期限,在“修改个人身份信息”页面不允许修改。如果信息填写错误,需要进入实名核验页面修改,再进行实名核验,通过后即可修改成功。

八、注意事项

1.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应按网站公告中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之后携带所需的证件及材料到相应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2.申请人员严格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无居住证的一律在户籍所在地申请,持暂住证不予认定);

3.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州教育局统一认定,申报材料由州政府政务大厅教育局窗口统一受理,申请人完成网络报名后前往政务大厅完成现场确认;

4.申请人因特殊情况不能进行现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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