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严肃招生纪律。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十项严禁”纪律及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畅通举报及申诉渠道,加大违规招生行为的曝光力度,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实行全区教育系统教职工不打招呼、不说情、不干预招生入学工作承诺制。将规范招生行为纳入对学校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内容。
(五)规范学籍管理。各学校要按照“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要求,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及违规借读等现象。不得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建立学籍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区教育局和学校建立学籍检查制度,采用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
(六)严格执纪问责。完善违规招生查处及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负面清单(附件6)的行为严肃处理,对存在违规招生的学校及责任人从严查处。对于风险摸排不彻底,应急处置不及时,影响正常招生秩序的,配合区纪委监委,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对顶风违纪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依法依规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七)加强政策宣传。各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解读和宣传。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通过“校园开放日”“家长接待日”等活动,向学区内学生及家长展示学校办学理念、师资水平、办学成效、办学特色,重点宣传新优质学校成长、“三个课堂”成果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效和家门口的好学校,积极引导全社会形成科学的教育观、价值观,为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未央区教育局咨询电话:86239566
文章来源于:http://xiaoxue.ljyz.com.cn 小学网
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其真实性与本站无关,请网友慎重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