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2-06-14
根据《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安徽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方案》关于学制和课时的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2022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暑期及秋季开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暑假和开学时间安排
暑假放假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从2022年7月4日开始,普通高中暑假放假时间从2022年7月11日开始。
秋季开学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高一、高二年级,2022年秋季学期定于9月1日正式开学,教师到校时间由学校自主安排,确保做好开学准备工作。普通高中高三年级,2022年秋季学期定于8月22日正式开学。
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暑假及秋季开学时间比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中职学校暑假及秋季开学时间比照普通高中学校执行。
各县区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暑假时间安排,不得擅自提前或推后开学,严禁挤占学生休息时间。如疫情防控部门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新的要求,则按新的要求执行。
二、统筹做好期末工作
(一)做好文明离校工作。各县区各学校要切实加强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教育毕业生遵守秩序、爱护公物,营造安全、和谐、文明的离校氛围。加强中学毕业年级学生的考前心理健康教育,对重点关注学生开展“一对一”谈心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辅导、咨询工作,帮助考生以平稳、自信、从容的心态走进考场。教育毕业生要知恩于心,感恩于行,真诚与老师和同学道别。
(二)做好期末复习工作。各县区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减负提质30条”有关工作要求,统筹课程安排,合理安排期末复习、考试时间,认真做好综合素质评价和各项工作总结。对作为2022年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点以及教师外出监考耽误课时确需调课的学校,可按照“缺一天补一天”的原则,利用双休日合理调整上课时间。
三、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加强师生防控教育。各县区各学校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的疫情防控教育,向师生员工、家长告知离校注意事项和假期居家疫情防控要点,教育引导师生员工严格遵守学校所在地疫情防控工作规定,暑假期间不得前往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践行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少聚集等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确需离开学校所在地的,须履行审批手续。
(二)严格入校人员管理。加强暑期校外人员进入校园的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确需进入的人员一律验证身份,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登记”等防控措施。
(三)加强应急值守管理。各县区各学校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做好假期师生的健康提示,加强暑期应急值班值守,各校每天(含节假日)须有1名党政负责同志在岗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做到电话有人接、工作不断档,遇突发事件按程序及时处置上报。暑假期间,一旦有疫情发生,要第一时间将疫情信息报当地卫健部门及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坚决做到“不瞒报、不漏报、不迟报”,科学做好疫情处置。
四、科学安排暑假工作
(一)做好假期生活指导。各县区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双减”和“五项管理”工作要求,为学生提供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要优化学生暑假书面作业设计,严控作业总量,提高作业质量,适量布置体育作业、劳动作业和社会实践作业;引导学生正确使用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防止网络沉迷;积极组织开展“假期读好书”活动,鼓励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多读书、读好书,丰富假期精神生活。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保障充足睡眠;加强户外体育锻炼,增强自身体质。
(二)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结合实际,利用安全教育课,印发安全宣传材料,线上提醒、教师暑假家访等方式,着重进行学生防溺水、交通安全、出行安全、卫生安全以及防诈骗、防坠落、防火(燃气)、防侵害、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自然灾害等方面的教育,加强学生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防止各类危及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事件发生。广大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确保广大中小学生生命安全,健康成长。
(三)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各县区各学校要加强家校协作,指导家长做好家庭教育,倡导中小学生利用暑假到社区(村居)开展垃圾清扫、文明出行宣传、关爱孤寡老人等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引导家长配合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体育锻炼、近视防控等,保障每天充足的睡眠时间和养成营养均衡的饮食习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县区各学校要持续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按照控辍保学职责要求,暑假期间安排人员深入贫困家庭,对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就学、享受资助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关心关爱工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子女全部入学、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
五、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一)认真做好招生工作。各县区要严格执行省、市关于做好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合理划定招生范围、实行“公民办”同步招生工作,依法保障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要坚持属地招生,实行“公民同招”,规范自主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违规提前招生,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要加强公办幼儿园招生宣传和引导,确保学位得到合理利用。落实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统筹好特殊群体招生入学。2022年秋季入学中小学起始年级班额要严格控制在标准班额以内,严禁产生新的大班额。
(二)严禁假期违规补课。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减负和严禁中小学校违规补课的规定,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不得组织或诱导学生到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在职教师不得组织、参与有偿补课,不得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的文化补习班兼课。各县区要加强对所辖学校办学行为的督查检查,对不规范的办学行为,经查实后严肃处理。
(三)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各县区各学校要积极引导学生家长理性对待校外培训,根据自身需要合理选择校外培训机构,不盲目给孩子报各类补习班、提高班;要加强与市监、公安、消防、住建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加大整治工作力度,及时清理整顿校外培训机构各种违规办学行为,认真开展安全排查,清除安全隐患,进一步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
六、做好秋季开学准备工作
各县区各学校要根据疫情变化,提早制定秋季开学返校工作方案,合理安排返校报到时间和方式;要认真制定新学年各项工作计划,做到早布置、早落实。要尽早与所在地新华书店取得联系,确保各类教材和教学用书提前到位;要认真做好校园环境维护、校舍维修、校产财务清理、文书资料归档及教学设备、教学仪器的维修、购置等工作,确保新学期开学教育教学工作能进入正常状态。各普通高中要提前做好高一新生军训准备工作,确保高一新生军训工作顺利开展。
七、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各县区要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并保持畅通,接受对校外培训机构暑假期间开展学科类培训、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学生暑假作业负担过重、提前开学等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并及时依纪依规严肃查处。
市教体局举报电话:0557-3919068
2022年6月13日
(来源:宿州市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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