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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达茂旗2023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23/10/26 9:19:42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3-08-11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包头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包教发[2023]15号)文件精神,依法保障达茂旗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结合我旗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制定本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严格规范招生秩序。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为目标,保障符合入学条件的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切实维护我旗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招生原则

(一)以旗为主、属地管理原则

旗教育局统筹管理和协调全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乡镇中心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二)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依据《义务教育法》,各校要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宣传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确保辖区内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或变相考试录取新生。

(三)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旗内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都要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信息,通过多种途径为家长、学生和社会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严禁进行虚假宣传,严禁施行贿招行为。

三、中小学新生入学条件

(一)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条件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6-7周岁适龄儿童;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达茂旗户籍儿童;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二)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条件

1、达茂旗各小学有正式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2、达茂旗户籍在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3、具有小学毕业生学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随迁子女。

4、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适龄子女。

四、招生学校及招生计划

小学

初中

五、招生办法

(一)划片招生

1.根据适龄少年儿童户籍、居住地址情况,遵循“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为每所学校合理划定招生范围,当该校招生计划学位录满后,该范围内其余适龄少年儿童调配到周边相对就近的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2.在其他条件相同的前提下,残疾少年儿童及残疾人子女(残疾级别为二级及二级以上)、现役军人子女、持《服务卡》高层次人才子女优先获得学位。

(二)自主招生

根据家长意愿自主选择意愿学校就读。

六、招生流程

(一)划片招生流程

1.招生对象:达到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意愿在百灵庙第一小学、百灵庙第二小、百灵庙第二中学小学部就读的适龄儿童。

2.信息采集:符合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包头教育云平台(www.btjy.net)”进入划片招生页面,网上填报学生入学信息,每个学生只能选择一个地区填报。此项工作由各幼儿园通知家长并督促完成,未在本旗内就读幼儿园的适龄儿童可到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咨询,并在基础教育股指导下完成。

3.资格审查。家长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打印好的“信息采集表”,及表格中填写的入学证明材料,包括户口簿、房本、购房协议、居住证明材料(由当地公安机关或居委会出具)等,到原就读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查,各幼儿园将审查后材料(按街道或小区整理成册的信息采集花名表、信息采集表、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报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4.划定招生范围。教育局对各幼儿园上报的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并依据各学校招生计划,在坚持“相对稳定和就近入学”的原则下划定招生范围。

5.招生及公示。教育局依据各学校招生范围进行招生,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招生名单发至各学校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各招生学校依据名单组织入学招生。

(二)自主招生流程

1.招生对象:符合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入学条件,意愿到蒙古族中学(民族语言授课)就读的初中一年级和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少年、百灵庙第二中学就读的初中一年级适龄儿童少年、及乌克小学、大苏吉小学、石宝小学就读的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

2.信息采集:达到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包头教育云平台(www.btjy.net)”进入自主招生页面,网上填报学生入学信息,每个学生只能选择一个地区填报,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信息采集表送达到原就读幼儿园。达到初中一年级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原就读小学组织家长填写“信息采集卡”,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信息采集花名表上报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未在本旗内就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由监护人携带户口簿到教育局基础教育登记办理。

3.汇总及公示。教育局依据家长意愿将各学校及幼儿园提供的信息采集花名表进行全旗汇总后发至各招生学校,各招生学校依据名单进行公示并组织入学招生。

七、招生时间安排

1.5月26日教育局在官方微信平台、包头教育云平台等新闻媒体发布招生实施方案。

2.6月5日-6月16日统一进行信息采集,符合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在网上填报信息。符合初中一年级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原就读学校填报信息,只填写意愿就读学校即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未在本旗就读的适龄儿童到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咨询或办理。

3.6月17日-6月30日对参与划片招生的适龄儿童入学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报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4.7月1日至7月15日,教育局将对参与划片招生的适龄儿童证明材料进行复审,并将核实好的信息按居住区域划定招生范围。

5.8月份公布招生结果并进行公示,并由各招生学校发放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

6.9月1日—9月4日,处理划片招生遗留问题。

八、招生工作要求

1.各招生学校要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负责新生的资格审核、报名登记、注册等工作,校长(园长)为第一责任人。

2.新生报到时需携带“新生入学通知书”、学生本人户籍证明原件等材料,各学校只允许接收有本校“新生入学通知书”的新生。

3.各学校要按照方案认真审核分配到本校新生的入学资格,如有不符合条件的,学校可拒绝接收该生入学。

4.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本校招生服务区域符合规定条件的新生。

5.各学校不得私下打电话联系家长,挖抢不属于本校服务区域的生源。

6.严禁各学校以受到企业、单位或个人赞助等捐资助学名义接收不属于本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

7.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本校实有新生注册电子学籍,绝不允许有“空挂学籍”、“有人无籍”和“一人多籍”的违规现象。今年各学校在上报学籍数据时,教育局将进行严格审核,凡发现学校招收了没有入学通知书或入学通知书非本校的学生,教育局一律不予备案,同时按有关规定追究招生学校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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