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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合浦县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公开招聘公告

日期:2023/9/21 16:33:22 浏览:

出现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下同)的考生本人提出放弃声明。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7月。

2.发布面试公告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在北海人才网(网址:https://www.bhrc.cn)和合浦县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s://qzpta7.chinasyks.org.cn:18443/cn_hepujytyj/index.html#/index)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前,招聘单位要通知面试人员需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通过资格复审的,领取面试通知书,凭面试通知书和相关证件按规定参加面试。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凡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3天内。

3.面试方式

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采取试讲方式进行,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4.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5.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在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宣布该岗位面试成绩,并经考生签名予以确认。面试结束后三天内,在北海人才网公布所有入围面试人员的总成绩。

四、考察和体检

(一)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报考教师岗位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根据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与考生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时,可同时进入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报考其他岗位的根据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折算后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与考生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可同时进入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也可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前应成立考察小组,组织考察小组成员学习、熟悉考察规定和有关要求,掌握考察方法。考察组必须由2人以上构成。

考察时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岗位匹配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要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查看证件原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必须查阅档案,同时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同考察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村)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

考察结果必须明确“合格”或“不合格”。考察结果“不合格”的,招聘单位须将结果及相关材料书面告知考生。如考生对考察结果提出质疑,应由招考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人员重新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相关情况书面向考生反馈。如考生仍然不服,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考察合格的,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如招聘单位不按规定程序进行考察与体检,由此引起相关纠纷的,后果由招聘单位承担责任。

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和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等原因,导致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予聘用。

(三)体检

经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本次招聘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严格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负。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体检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员的,取消该岗位或相应指标招聘计划。

五、公示和聘用

(一)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者,在北海人才网(网址:https://www.bhrc.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二)公示无异议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聘用审批后,未经批准,因考生原因不能按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服务期限按照《计划表》公布的服务年限要求签订,统一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或工作未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工作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统一为6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岗位已明确岗位类别及等级,招聘结束后按照《计划表》明确的岗位类别等级进行初次岗位聘用。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有序开展。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法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其他亲属关系的,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不得聘在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岗位。聘用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报考人员应当诚信报考,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对在面试资格审查、面试等后续环节随意放弃资格的,教育系统主管部门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同时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由合浦县纪委监察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派员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79-7291109。

七、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在合浦县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发布,请及时关注。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九、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出现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权威专家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QQ群、微信群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合浦县教育局、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9-7293406(合浦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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