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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都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小学升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8/11 10:57:03 浏览:

,由区教育局按相对就近的原则,手工调配至电脑派位招生计划未录满的初中。

为规范招生秩序,凡经规定程序由各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未按时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如仍需要在市区初中上学,统筹安排到电脑派位不满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七)部分学校招生说明

1.为满足我区群众入学需求,经市教育局统筹,安阳市第五中学、第七中学、第八中学、第十一中学、龙安实验中学、龙安区龙骏学校、龙安区锦绣学校继续在我区招生,具体招生计划见附件1。

2.为扩充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自2022年起,原幸福小学北校区改为二十一中西校区,扩大二十一中招生规模,今年七年级面向殷都区招生790人,七年级新生均在二十一中本校就读。

3.鉴于近年来安阳市第五中学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已不能满足学生全日制住宿需求,从2022年秋季开始,五中不再安排新七年级住宿。

4.龙安实验中学为寄宿制公办初中,从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招生。

5.安林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属学区内市区户口的,纳入我区市区初中电脑派位招生,可选报第一批次志愿和第二批次志愿第一志愿,以上志愿均未被录取的,直接回本学校就读初中。

6.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安阳市教育局在安阳市第八中学开展空军青少年航空特色教育实验班试点工作请示的批复》(教基一〔2018〕277号),安阳市第八中学2022年继续举办空军青少年航空特色教育实验班,计划招生50人。根据空军招飞工作局济南选拔中心与安阳市第五中学合作举办空军青少年航空特色学校的函,安阳市第五中学2022年招收热爱国防、志在蓝天的学员50人。学校招生工作结束后,由学校按照相关政策要求从本校已录取的学生中自行组建。

7.根据《安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安阳市校园足球优秀队员直升绿色通道细则(试行)〉的通知》(安教体卫艺〔2019〕281号)精神,鼓励国家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在本校招生范围内,按规定的招生流程招收小学毕业生中的足球优秀队员。

四、乡镇初中、市区非电脑派位初中招生

(一)乡镇初中招生。以辖区小学学校为单位持学生户口本和学生报名统计表到招生片区公办初中学校进行材料审核,8月10日前完成招生工作。

(二)市区非电脑派位初中招生。主要涉及殷都实验中学、殷都育才中学、殷都外国语中学3所学校。殷都实验中学、殷都育才中学主要采取校内直升的方式招收本校小学部毕业生;殷都外国语中学招收本校小学部、殷都北蒙小学毕业生和本校小学部招生学区内在纱厂路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8月10日前完成招生工作。

五、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优抚条件的优待对象,按照政策妥善安排入学。

根据《中共安阳市委办公室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洹泉涌流”人才集聚计划为加快推进新时代区域性中心强市建设提供人才支撑的意见》(安办文〔2020〕2号),落实引进人才子女招生入学政策。根据《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关爱企业家“八大员”行动计划的通知》(安政办〔2020〕9号),落实关爱要求。

六、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要严格遵守招生工作“十个严禁”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义务教育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考试“状元”和升学率。

(二)要指导家长关注和了解分配生政策。从2022级初一新生开始,市教育局将进一步扩大省级示范性高中分配生比例,2025年市区初中升高中时,分配生比例将达到70%。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初中择校生、转学生均不享受分配生政策待遇,各中小学在招生工作中要注意加强分配生政策的宣传工作,引导家长了解分配生政策的具体要求和重要性,认识到每所学校都是成才的摇篮,理性选报初中学校。

(三)要加强监督问责。市、区两级教育部门将建立健全监督和违规违纪举报及申诉受理机制,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中的违纪事件,各单位要关注舆情,及时处置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突发事件,消除影响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隐患苗头。严禁任何学校招收未经区教育局审批的学生,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法依规依纪对责任管理部门和人员予以问责。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要加强宣传指导。我区将落实“阳光招生”要求,通过组织召开家长会、家长夜校等方式详细解读招生政策,传导正确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观、学生成长观,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形成合理就学预期。各小学要组织毕业班班主任认真学习招生政策,指导家长合理选报志愿。市区初中招生工作结束后,市、区教育部门将对学区内的小学以学校、班为单位进行志愿选报情况分析,对招生政策宣传深入、指导学生选报志愿合理的小学和班主任进行表彰。

(五)严格规范招生入学管理。各校要切实完善工作措施,控制好起始年级班额。要严格学籍管理,进一步加强学籍员培训培养,坚持培训上岗,坚持压实责任,在招生工作中要认真核查学籍信息,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要求,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和小学毕业生未被录取等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各小学应在7月底前完成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毕业生的有关毕业流程操作;各初中于9月1日前完成招生入学工作,并在1个月内完成初中新生的电子学籍接续。

咨询电话:0372-5139713、0372-5315552,监督电话:0372-5139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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