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设置开考比例的岗位达不到比例的,对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程序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
6.2023年8月31日前,考生登录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三)资格复审
1.9月1日-9月2日,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地点见资格复审公告。
2.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并根据《公告》及《岗位信息表》要求提供相匹配的证书、证件、证明和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自行打印)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应聘且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
3.复审合格即进入面试程序。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按时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并依据本岗位笔试成绩顺序递补。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任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后续或聘用资格。
4.报考《岗位信息表》中直接面试岗位的考生按要求同期参加资格复审。
(四)面试
1.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2023年9月6日9:00至2023年9月7日17:00,面试时间:2023年9月9日,面试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式和内容。
(1)综合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10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3道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
(2)教育类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时间10分钟(面试前有9分钟的备课时间)。试讲内容在通用教材中随机抽取(面试前公布教材版本),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教学能力、教学方法、授课逻辑性、专业知识、教态语态、板书设计等。同一专业编为同一组别,同一半天,试讲同一内容。应聘此类岗位所有专业的所有考生均不得将音乐、体育器材及教具等带入考场,否则视为违纪。
3.面试考生分组。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一般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部分岗位由于面试人员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形分组的方法,并将招聘计划均分到各组,按组录取,哪组出现空缺,在那组顺延递补。
4.面试有关要求。考生在入闱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
5.面试成绩。面试打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面试成绩每半天在面试地点公布一次,面试结束后当天19:00之后考生可登录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查询个人综合成绩、是否进入体检程序等。
6.综合成绩。
(1)综合类岗位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有一项缺考,不计总成绩。
(2)教育类岗位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有一项缺考,不计总成绩。
(3)直接面试岗位个人总成绩=面试成绩。
(五)体检
1.各招聘岗位,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岗位信息表》中有规定的首先从其规定,其次按照以下顺序:面试成绩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层次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年龄小的。
直接参加面试的岗位个人总成绩并列的,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岗位信息表》中有规定的首先从其规定,其次按照以下顺序: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层次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年龄小的。
2.体检由市人社部门组织,体检医疗机构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实施,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集合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3.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复检不合格者,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核
考核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接到考核通知后,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及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任职资格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照个人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1.依据各招聘岗位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被举报取等原因消聘用资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决定是否聘用。
3.对公示无异议并明确岗位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各一式三份,加盖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市直事业单位报市人社局审批,高新区的按照管理权限、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待遇及管理
根据《拟聘人员通知》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办理增编、增人、工资、保险、劳动关系转移等手续。新聘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相关事宜
(一)条件设置及咨询
1.考生在报名时,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
2.报名资格条件向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咨询,网上报名操作中的技术问题向保定市人社局咨询。
(二)纪律监督
1.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2.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附件2)等处理。
3.招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三)其他事宜
1.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此次考试违规违纪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工作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错过考试、考察、递补等招聘环节的,自行承担责任。
4.本次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312-5037344;
保定市产业促进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312-3088552;
保定市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312-3088552;
保定市京津冀现代农业协同创新发展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312-3229118;
保定小学咨询电话:0312-3132163;
保定市高新区第一中心学校咨询电话:0312-6786506;
附件:
1.保定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详情登录:
http://222.222.176.217:81/web/wenjian/20230811175929.html
涿鹿县2023年硕博人才引进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充分发挥高学历青年人才在建设美丽幸福和谐新涿鹿、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涿鹿篇章中的示范带动作用,现就实施涿鹿县2023年硕博人才引进工作公告如下:
一、引进名额
全县计划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共48名,详见《涿鹿县2023年硕博人才引进需求信息表》(附件1)。查询地址:涿鹿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zjkzl.gov.cn/)及报名系统(https://s.nuoyoukao.com/s/23338)
二、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为2019年以后毕业获得),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2.博士、硕士研究生,研究生阶段不限毕业院校,本科阶段要求为全日制本科(不含专接本);
3.留学回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在国内取得本科学历的,本科阶段要求同上;
4.报考人员均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
5.每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请慎重选择岗位,填写报名表,一旦审核通过后,将不能再作修改;
6.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7.所学专业必须与用人单位需求专业对口(报考公共类岗位的博士研究生不限专业),同时具备各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涿鹿县2023年硕博人才引进需求信息表》(附件1);
8.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适应岗位需要,服从组织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未解除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作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3.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在读学生(即:2024届及以后毕业生);
5.在涿鹿县机关、群众团体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已经工作的(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特岗教师、社区工作者等);
6.未经原单位同意或行业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7.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岗位要求
招引岗位具体要求见《涿鹿县2023年硕博人才引进需求信息表》(附件1)。
1.留学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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