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8-01
为进一步规范阿拉善左旗中小学、幼儿园招生管理制度和招生秩序,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切实保障符合条件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幼儿园工作规程》《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入学、阳光招生、阳光分班、按计划招生和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全覆盖、零拒绝”原则,确保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有序开展。 (一)幼儿园 1.足龄入园。幼儿园适龄幼儿一般为3至6周岁,幼儿园小班入园需年满3周岁(即2020年8月31日之前出生),不得招收不足龄幼儿入园。 2.免试入园。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依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在普通幼儿园就读入园前,应当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不得对幼儿和家长进行任何其他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3.公民同招。学前教育阶段通过公办、民办并举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将民办幼儿园自主招生纳入统一招生管理,与公办幼儿园同步招生。 (二)义务教育 1.足龄入学。小学秋季招收的一年级新生年龄必须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各小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 2.免试就近。严格按照教育部就近入学基本要求,严格遵守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招生执行“就近原则”和“相对就近原则”(“就近原则”指安排在家庭住址所在学区内的学校入学就读;“相对就近原则”指如果所在学区学位已满,安排在所在学区较近的学校入学就读)。 3.应收尽收。有学习愿望和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都有依法接收义务教育的权力。各普通中小学要依法接收适龄、能适应普通中小学学习环境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能适应普通中小学就读环境但能适应特殊教育环境的,在阿拉善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 二、坚持阳光招生 (一)幼儿园招生 1.规范招生。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幼儿园小班不超过25人。各幼儿园按照新入园幼儿性别、年龄、居住地等因素,在合理搭配的基础上进行均衡编班。幼儿园每年秋季进行招生,其他季节不得随意进行招生。若有缺额,须经阿左旗教体局审核后,对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进行统筹安排。 2.合规收费。各公办幼儿园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收取保教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要接受阿左旗教体局指导,原则上不得高于公办幼儿园中自治区示范园550元/月的保教费收费标准;其它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幼儿园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等费用,禁止以特色班、兴趣班等形式向家长乱收费。 3.入园办法 (1)巴彦浩特地区公办幼儿园。实行划片入园(详见“阿拉善左旗2023年公办幼儿园学区划分图”)。符合以下条件的到对应幼儿园报名入园: ①年满3周岁(即202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阿左旗第二幼儿园、阿左旗第四幼儿园(新址)、阿左旗蒙古族第一幼儿园不限户籍,其它各幼儿园招收阿左旗户籍适龄幼儿。 ②父母(法定监护人)在该公办幼儿园学区内自有住房且实际居住或孩子出生时父母与祖辈同户同址同居住(三代同户),其间孩子和父母户籍未做任何迁移,父母名下无其他住房(需提供父母及子女在巴彦浩特镇地区无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证明)。 注:监护人名下既有住房又有商铺的,以住房划分学区。 ③适龄幼儿能适应普通幼儿园教育、生活环境的。 (2)巴彦浩特地区民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不划分学区,由家长自主选择、幼儿园自主招生入园。各民办幼儿园要根据办园实际规模及能力,按国家控制班额进行招生,逐步增加功能教室配置,提升办学质量。 (3)阿左旗第四幼儿园及世纪阳光幼儿园搬迁及幼儿安置工作。阿左旗第四幼儿园将于2023年秋季开学搬迁至西城区新建阿左旗第六幼儿园,沿用“阿左旗第四幼儿园”名称。西城区世纪阳光幼儿园迁入原东城区阿左旗第四幼儿园旧址,沿用“阿左旗世纪阳光幼儿园”名称。阿左旗第四幼儿园(新址)要优先接收原西城区世纪阳光幼儿园中、大班幼儿入园;保教费按盟级示范园标准460元/月收取。阿左旗世纪阳光幼儿园(新址)要优先接收原阿左旗第四幼儿园中、大班幼儿和原东城区世纪阳光幼儿园中、大班幼儿入园,保教费按原阿左旗第四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460元/月收取。 (4)农牧区幼儿园。不划分学区。各幼儿园应招收适龄儿童入园就读,做到应收尽收。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混合编班。 (5)报名所需材料。父母及儿童少年户口簿;父母与孩子户口分开的,需提供父母结婚证;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未办理产权证,实际居住的须提供网签合同及购房机打正式发票)。 (二)普通义务教育阶段招生 1.按计划招生。各学校严格按招生计划招生,不得随意突破招生计划或班级定额(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必要时由阿左旗教体局根据各学校实际招生人数调整招生计划。 2.巴彦浩特地区普通中小学招生 (1)划片入学(详见“阿拉善左旗2023年中小学学区划分图”)。 ①父母(法定监护人)持有学区内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的(房屋产权原则上要求100%在父母名下),不分户籍,按就近原则,安排在划片相应学校就读。在本方案公布后所做产权变更不作为学区房认定。 ②孩子出生时父母与祖辈同户同址同居住的(三代同户),其间孩子和父母户籍未做任何迁移,父母名下无其他住房(需提供父母及子女在巴彦浩特镇地区无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证明),按就近原则安排在划片相应学校就读。 ③租住的需提供父母及子女在巴彦浩特镇地区无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证明,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在划片相应学校就读。原则上在本方案公布后签订租房协议的不作为学区房认定。 ④新购房未入住不作为学区房认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和购买他人房屋未过户至监护人名下、购买车库改建住宅等情况,按租住学生相关要求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在划片相应学校就读。 ⑤自有住房和商铺或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以实际居住住房界定划分学区,商铺不做学区房认定。 ⑥申请住校及午托服务的学生,由阿左旗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寄宿制学校入学就读(寄宿制及午托服务的小学:阿左旗第五小学;寄宿制及午托服务的中学:阿左旗第八中学)。 (2)报名所需材料。父母及儿童少年户口簿;父母与孩子户口分开的,需提供父母结婚证;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未办理产权证,实际居住的须提供网签合同及购房机打正式发票)。 3.农牧区中小学招生 (1)农牧区小学负责招收本辖区及就近苏木镇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苏木镇政府落实普及义务教育职责,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做好招生动员,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要严格控制未满6周岁儿童入学,严格控制农牧区适龄儿童少年向巴彦浩特镇区学校无序流动。 (2)农牧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就读。 4.东西城区生源调整。符合阿左旗第九小学、阿左旗第二实验小学、阿左旗六小学学区条件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到阿左旗第一实验小学、阿左旗逸夫回民小学、阿左旗第五小学就读。 5.落实多孩同校就读政策。为适应国家人口政策调整,有效减轻家长接送学生负担,对二孩、三孩入学进行适当照顾。凡因学校划片发生变化而产生二孩、三孩不能与其在读兄(姐)选择同一所学校时,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原则上将二孩、三孩安排在其在读兄(姐)同一所学校就读。双胞胎、多胞胎可向学校申请就读同一个班。 6.严格规范学籍管理。各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为学生建立学籍档案。严格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要求,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生学籍,不得擅自删除学生电子学籍信息。加强对学籍工作的核查,及时查处和纠正学籍建档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严禁“人籍分离”“双重学籍”等现象出现。 (三)特殊教育招生 1.学前教育阶段。积极为残疾儿童拓展学前服务。阿拉善特殊教育学校今年继续招收年满5周岁不足6周岁(幼儿园大班学龄段)的能够适应特殊教育学校集体教育、生活环境的残疾儿童就读。 2.义务教育阶段。各普通中小学必须依法接受本校学区范围内能适应学校学习环境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阿拉善特殊教育学校招收不能随班就文章来源于:http://xiaoxue.ljyz.com.cn 小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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