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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郴州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政策解读发布

日期:2023/8/11 21:53:11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3-06-25

近日,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郴政办发〔2023〕18号),市教育局根据《通知》制定并印发了《郴州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实施方案》(郴教通〔2023〕84号)。为便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理解和掌握入学政策,现将相关入学政策解读如下:

一、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政策有何变化?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政策做了如下调整:

一是适当放宽小学入学年龄限制。在保障2023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入学全覆盖的基础上。农村小学可根据学位情况逐步放宽至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6周岁;有富余学位的城镇小学可适当放宽入学年龄,但必须是截止2023年12月31日之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

二是实行分批次安排入学。为方便与湖南省“一件事一次办”平台进行数据对接,提升入学信息审核效率。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家庭住房、父母就业等情况,对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分有户有房、有房无户、有户无房、无户无房四个批次,按批次依次审核、安排入学。如生源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的,有户无房、无户无房批次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同一房产(含出租房)小学六年内、初中三年内只安排一户居民子女入学。

三是对多孩家庭子女入学给予照顾。实行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对因划片调整导致同一家庭多孩子女无法就读同一学校,或属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的。在同学段内二孩(三孩)将入学的,可将二孩(三孩)安排在一孩所在的公办学校入学,解决家长多校接送孩子的实际问题。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如何划片?

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根据区域内适龄人口、学校布局、招生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原则上以街道、河流、山脊、铁路等为界,由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划定各校的招生片区。其中,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片区按学校隶属关系分别由北湖区、苏仙区和市教育局划定,最终由市教育局汇总后制作市中心城区小学、初中新生入学划片示意图。

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乡镇为单位,由乡镇政府按就近入学原则组织入学。

三、新生入学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各地按照“资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条件。其中,市中心城区入学条件如下:

1.有户有房。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市中心城区依法购买了商品住宅,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市中心城区。

2.有房无户。非市中心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市中心城区购买商品住宅并入住,持有居住证(北湖区、苏仙区户籍除外,下同);或根据《市中心城区新购买商品住房人员子女入学办法》,于2022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7日期间,在市中心城区购买商品住宅并持有居住证。

3.有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市中心城区,在市中心城区无房产、租房居住并有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

4.无房无户。非市中心城区户籍、在市中心城区无房产的进城务工、经商随迁人员子女,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市中心城区连续务工、2023年1月以来连续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或经商半年以上(入学报名时间截止前)且有实际经营行为,并持有居住证。

温馨提示:不符合市中心城区新生入学条件的无户无房类随迁人员子女,请家长关注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招生工作安排,按时带孩子回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会确保您的孩子入学。

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如何报名、派位?

全市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新生入学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任选以下方式进行报名。

方式一:关注微信公众号“郴州教育发布”,点击下方菜单栏“招生入学”-“新生报名”专区,跳转至湖南政务服务网个人用户登录页面,注册登录后进入新生入学平台进行报名。

方式二:下载“湘易办”App,注册登录后选择“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专区“入学”主题应用场景进入新生入学平台报名。

报名时需按新生入学平台提示选择入学区域(县市区、市直学校)、填写入学信息、上传报名材料。

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日至7月20日,网上审核派位时间为8月1日至20日。其他县市时间安排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新生入学信息通过“湖南一件事一次办”平台进行网上自动比对,由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网上审核、网上派位。确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农村适龄儿童少年,可由所在乡镇的义务教育学校组织现场报名。

五、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需上传哪些材料?

不同类别人员子女报名时需上传如下材料:

1.有户有房:

(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

2.有房无户:

(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

(3)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

3.有户无房:

(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无房证明)、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

4.无房无户:

(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

(3)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职工养老保险证明(报名截止前连续满半年且在保期内)或营业执照(报名时间截止前满半年且有实际经营行为);

(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

六、哪些房产不能作为划片入学的依据?

登记为非住宅类性质的房产(商铺、车库、杂房等)、非法买卖或非法买卖宅基地建造的房屋不得作为入学报名依据。

七、如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根据县市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入学评估和建议,实行“一人一案”,采取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其中,各县市区送教上门服务比例控制在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人数的14%以内。

市特殊教育中心学校面向全市招收听障、视障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面向北湖区、苏仙区招收智障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各县市所辖的特殊教育学校面向本县市招收智力障碍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鼓励有条件的县市特殊教育学校面向本县市招收听障、视障残疾适龄儿童少年。

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如何招生?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要求、各校办学条件和办学规模,合理确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网上报名、同步招生,优先满足所在县市区学生入学需求。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由学校实行摇号录取。

九、特殊情况如何处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特殊情况处理:

1.城镇户籍常住居民无房产,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户籍在一起的三代同堂适龄儿童少年,按照有房有户类别安排入学;报名时如无法体现父母与本人关系的,须填写本人出生医学证明相关信息。

2.在城镇依法购买商品住宅或自建住宅并已入住,但因特殊原因、历史遗留问题不能办理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或不动产权属证书的,由其父母携户口簿(非市中心城区户籍需提供居住证)、身份证、购房合同和发票,到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现场审核。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3.在城镇依法购买多套商品住宅的,按常住房产划片入学。登记为非住宅类性质的房产(商铺、车库、杂房等)、非法买卖或非法买卖宅基地建造的房屋不得作为入学依据。

4.外地调入我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凭组织或人社部门调配手续和房屋租赁合同到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名、审核,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就近安排入学。

5.烈士、现役军人、人民警察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等特殊群体子女,按规定享受义务教育优待政策。

6.在编在岗教师的子女,可申请在父母任教学校就读。

7.其他特殊情况,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实后,在有学位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入学。

十、哪些方式和途径可以了解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政策、划片范围和招生动态?

家长可通过郴州市教育局官网或公众号“郴州教育发布”查询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政策、划片范围和招生动态。如需咨询和投诉,涉及县市区的招生问题,请拨打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的咨询、投诉电话;涉及市直学校(郴州市一中北校区、郴州市六中、郴州市十五中、湘南学院附属小学)的,请拨打郴州市教育局咨询、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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