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1-12-30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教督〔2018〕8号)和《滁州市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行动计划(2018年—2021年)》(滁教督〔2018〕9号)等文件精神,全椒县委、县政府决定在2016年成功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基础上,持续发力,积极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创建工作,五年来通过深化改革,加大投入,规范管理,提质增效,力促义务教育发展从基本均衡迈向优质均衡。现将我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社会经济发展概况
全椒县地处安徽省东部,位于“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交汇地带,是安徽东部发展的桥头堡,同时又处于南京、合肥两大都市圈的叠加区域,紧邻国家级南京江北新区。全县国土面积1568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9.56万,下辖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和10个镇。
2020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81.8亿元、增长4.4%;规上工业增加值57.7亿元、增长6%;固定资产投资155.6亿元、增长13.9%;财政收入33.6亿元、增长8.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8.9亿元、增长4%;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5.7%、8.8%。
(二)教育发展概况
全县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43所,其中完全小学19所、村小及教学点6所、独立初中10所、九年一贯制学校4所、完全中学3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义务教育在校学生28758人,其中小学19567人、初中9191人。义务教育专任教师总数2288人,其中小学1364人、初中924人。其中特殊教育学校有学生124人,专任教师33人。
近年来,在全椒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全县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坚持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围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突出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取得了显著成绩。2016年成功创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2018年成功创建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荣获2014-2017年度“全省群众体育先进集体”称号。2016—2018年县级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省“优秀”等次。有6所“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2所“全国小手球传统项目学校”、1所全国青少年校园冰雪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第二实验小学荣获2021年度国家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江海小学入选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江海小学在“健康中国我行动”全国广播体操工间操云比赛和活动中,荣获专区二等奖和网络人气奖。江海小学被评为“全国首届文明校园”,全椒中学、第四中学、城东小学、古城小学、实验小学、城南小学、二郎口小学等7所学校被评为“滁州市文明校园”,县级文明校园实现全覆盖。
二、主要指标达成情况
(一)县域内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情况
全椒县义务教育阶段完全小学19所、独立初中10所、九年一贯制学校4所、完全中学3所,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数、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等7项指标,截至2021年秋季7项指标均达到评估标准。具体情况详见表1:
(二)县域内小学、初中校际均衡情况
对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评价标准,我县小学、初中七项指标校际综合差异系数分别为0.326、0.321,均达到指标要求。具体情况如表2:
(三)县政府保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
对照评估办法,全椒县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保障程度的15项指标自评,14项达标,1项暂不达标。自评情况如下:
1.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为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布局,确保教育设施建设与教育事业快速发展相适应,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的通知(皖教基〔2017〕24号)精神,全椒县出台了《关于印发全椒县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全政办〔2017〕142号)。县政府规划出台了《全椒县“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全椒县城区学校五年布局调整方案》《全椒县教育设施专项规划(2010-2030年)》。
全椒县教体局会同县规划、住建和财政等部门对全县中小学校统一调整规划布局,达到了城镇及人口密集乡村全面布局,就近入学。乡村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校车等公共服务完善。全县10个镇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43所,其中完全小学19所、村小及教学点6所、独立初中10所、九年一贯制学校4所、完全中学3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做到布局合理。
自评达标。
2.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的通知(皖教基〔2017〕24号)精神,印发了《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全政办〔2017〕142号)。学校建设由县教体局、规建局等部门统筹规划、统一实施。教师编制由县委编办统一核准,初中师生比为1︰13.5、小学为1︰19、特教为1︰4。教育装备由县教体局统一采购、统一验收、统一配发。生均公用经费由财政统一保障,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分别为:小学675元/生,初中875元/生,在此基础上本级财政按照年生均120元增加公用经费。2021年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核付公用经费2341.2925万元,目前已拨付到位2341.2925万元,占全年公用经费的100%。
自评达标。
3.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其中,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
我县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均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各1间以上。其中,部分学校建于2016年以前,音乐、美术专用教室面积小于96平方米、90平方米,大于73平方米、67平方米。
自评达标。
4.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
我县2021年初中规模没有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有1所超过2500人,超过2000人规模小学有2所。通过将原职高改建为南屏路小学,改扩建城南小学、实验小学、前进小学,调整江海小学、第六中学招生;在南屏粮站附近拟建一所24个教学班的城西小学,调整第二实验小学招生,确保2022年秋彻底化解县城大校额问题。
自评不达标。
5.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
我县义务教育学校,小学45人、初中50人,班额均达到要求。
自评达标。
6.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
2021年春季我县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共8个,在校学生数287人;秋季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共6个,在校学生数58人,公用经费69.285万元。
自评达标。
7.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
我县现有特殊教育学校1所,2021年春季在校生125人,2021年秋季在校生124人,核发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公用经费76.96万元,生均6000元。
自评达标。
8.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
我县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人均基本工资5.1045万元、绩效工资(不含班主任津贴)2.2708万元、奖励性补贴1.2万元,三项合计教师人均工资收入为8.5753万元。我县2020年机关公务员人均基本工资3.7354万元、规范性津贴补贴1.9285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0.3113万元,奖励性补贴1.2万元、四项合计公务员人均收入7.1752万元。2020年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收入不低于公务员工资收入。
自评达标。
9.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完成5年360学时培训教师2004人,工龄未满5年的135名教师每年继续教育培训课时不少于72学时,培训完成率为100%。全县教师主要通过国培、省培、市培、县培和校培五级培训完成教师继续教育。每年9月份教体局会同人社部门对全县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进行审验,对培训学时合格的教师继续教育证书进行盖章验印。
自评达标。
10.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
我县认真贯彻实施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县教育体育局在县编制、人社部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进行统筹分配,动态调整,确保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2021年我县编制部门会同教育、人社和财政等部门对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了动态调整,重新核定了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数2072人,周转池94人。
自评达标。
11.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2021年全县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教师总数927名,交流轮岗教师119名,交流轮岗教师占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教师总数的12.8%;其中骨干教师42名,占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35.29%。
自评达标。
12.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
2021年我县义务教育学校小学、初中专任教师2288人,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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