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7-20
深圳市龙岗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3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已于6月10日结束。现将笔试成绩及资格初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合格线
此次招聘教师的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笔试成绩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公布,考生可登录该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二、资格初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7月25日(星期二)。
分上、下午两场:参加上午场资格初审的考生请于8时至8时30分前入场,8时30分封闭初审现场大门;参加下午场的考生请于13时至13时30分前入场,13时30分封闭初审现场大门。大门封闭后不再接受考生入场。
上、下午场的具体分组安排详见附件《深圳市龙岗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3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初审分组表》(附件1)。
请考生本人凭报名表和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提供临时身份证,无法提供身份证及报名表的不得入场),按照上、下午场的分组安排,于规定的场次时间内入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资格初审现场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初审资格。
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实验学校(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白湖路1号)。
三、笔试成绩等级划分及初审资格说明
笔试成绩按如下办法划分为A、b、C三种级别,各级别人员初审资格说明如下:
A级:笔试合格且排名在同一职位拟聘名额5倍范围内的考生划为A级。此类考生具备初审资格,必须由本人于2023年7月25日规定时间内(上午场8:30前、下午场13:30前)到达资格初审现场并按规定候审地点(A类候审地点)入座、等候审查至所报考岗位初审结束;
b级:笔试合格且排名在同一职位拟聘名额6至8倍范围的考生划为b级。此类考生具备资格初审递补资格,必须由本人于2023年7月25日规定时间内(上午场8:30前、下午场13:30前)到达资格初审现场并按规定候审地点(b类候审地点)入座、等候审查至所报考岗位初审结束;
C级:此类考生不具备初审资格。
注意:资格初审级别为“A”和“b”的考生,除不可抗力或重大事故等原因并经龙岗区教育局同意外,未能在2023年7月25日当天规定场次时间内到达资格初审现场规定候审地点等候初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初审资格。考生到达现场规定候审地点后,配合初审单位做好签到工作。
四、需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初审单位留存。未按要求准备材料或材料不齐的,首次资格初审不予通过,到场的符合递补条件人员依次递补参加初审。考生可以现场补充材料(可联系其他人帮助送达,本人不能离开资格初审现场),经递补该岗位初审合格人员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在该场次资格初审尚未结束的情况下,按补齐材料的先后顺序再次参加资格审查。
(一)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的基本材料:1.报考者本人报名表;2.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2022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或“研究生处”的章亦可。初审时无法开具的,由上述单位开具证明代替)、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加盖教务处章);4.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注:军队院校地方班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还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二)社会人员应提供的基本材料:1.报考者本人报名表;2.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如岗位要求);5.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注: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的往届毕业生,按社会人员提供相应资料;
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无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已经离岗的可开具离岗证明)、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以及其他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材料(如工作合同或工资单等)。国(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
2.岗位要求英语、职业资格等级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的可提供大学英语相应等级考试425分以上的成绩单,专业英语八级证书)。在官方语言是英语的国家留学2年以上的留学生,报考具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岗位的,可不提供相关证书,但需提供留学证明资料。
3.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资格初审时暂未毕业的,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证明;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4.在国(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在办理报到备案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规定的港澳居民报考的须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地区《无犯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符合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均需有相关材料辅助证明,所有材料均由考生在参加资格初审前自行准备齐全,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二)报考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注:考生需妥善保管好面试通知书,面试当天需携带身份证及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三)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四)考生身份证遗失的,须持临时身份证暂时代替。
(五)请考生提前了解资格初审地点的具体位置,现场不提供停车场地,请在资格初审当天安排合理交通工具提早出发,早作准备,以免延误初审,被取消资格。资格初审现场实行封闭管理,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审现场,否则取消资格。部分考生可能会候审时间较长,请自带足够的饮用水和食物备用。
(六)为提高资格初审工作效率,请各位考生务必参考《深圳市龙岗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3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初审需提供的材料清单及要求》(附件2,本清单仅作为提供材料的参考目录便于现场初审,具体需要提供的材料请各位考生认真按照招聘资格初审公告及岗位要求提供。资格初审现场需提供本材料清单)提前做好准备,并复印好相关材料,现场不提供复印。
(七)本说明未尽事宜以《深圳市龙岗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3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和相关规定为准。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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