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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秋季汕头市金平区小学入学政策通知

日期:2023/7/25 10:02:25 浏览:

5.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查验以下证件:

①独生子女证或县级(含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证明。

②父母(监护人)及学生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体现在金平区辖区居住),暂时未能取得《广东省居住证》的须提供由辖区居委会出具的证明,证实其居住情况。

③父母(监护人)在本学区内有效的购(租)房证明材料。

④父母(监护人)在金平辖区内工厂或企业工作的,持有效《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单位证明。

所有证件由学校负责审核并存档备查。

五、注意事项

(一)各校不得接收2013年秋季已入学的适龄儿童复读一年级,其信息在学籍平台已录入。

(二)各校需预留一定的学位用于服务范围内学生正常流动转入。

(三)超过班额招收的学生区教育局将不予以确认学籍。

(四)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明由学校在开学后组织办理。

六、放榜时间:公布服务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一年级新生名单时间为7月23日。7月24日各校将服务范围内符合报名登记条件的新生名单报区教育局教育股备案;有空余学位的学校8月25日前将服务范围外名单报教育股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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