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7-20
到2025年,江门拟压缩民办义务教育学位超3万个2023年07月20日17:04来源:南方plus小中大东方财富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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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门市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出台,聚焦教师队伍建设和公办优质学位供给。其中,着眼加快推进基础教育公办优质学位建设,配套文件《江门市增加中小学幼儿园公办优质学位供给实施方案》(下称《方案》)从按需科学规划、强化要素支撑、创新供给机制、提升办学质量、加强组织保障等方面入手,对全市公办优质中小学幼儿园学位供给进行了详细部署。
按照部署,到2025年,江门拟新增基础教育阶段公办学位超11万个,其中蓬江区超3万个、新会区近2万个。《方案》提出坚持学位扩容和质量提升并重,优化调整公办民办义务教育结构,即大幅增加公办优质学位,原则上不再审批设立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包括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十四五”期间,江门拟压缩32858个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位,并支持民办学校和“公参民”学校按规定逐步转型为公办学校。
按需科学规划
每个乡镇至少建一所义务教育寄宿学校
“测算学位时要统筹考虑巩固学前教育‘5080’成果、公办民办义务教育结构调整、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提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比例,以及高中阶段普职协调发展、新高考改革选课走班等增量需求。”《方案》提出,要综合城镇化进程、常住人口规模、人口变化趋势、消除大班额等因素,参照城镇基础教育各学段学校千人学位数标准,精准测算各学段学位需求,为学位规划建设提供依据。
《方案》要求,学位资源布局须以城镇住宅小区、城市发展新区、老城改造区、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口集聚区、产业集聚区、商业区等学位紧缺地区为重点。同时,合理确定新建居住区、旧改项目配套教育设施的服务半径,防止形成大校额学校。
为此,在用地保障方面,江门将建立公办学位供给与商住用地开发、城市更新的联动机制,按标准足额预留城镇新建住宅小区中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没有按照规划要求预留教育设施用地的居住建设项目原则上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另外,江门还将探索实施差异化生均用地标准,适当提高部分城市核心区教育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指标上限。
农村学校规划布局方面,江门将重点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每个乡镇(不含街道)要求建成一所以上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以及一所以上规范化公办中心幼儿园,每个街道辖区内至少设置一所公办幼儿园。另外,20万人口以上县(市、区)须办好一所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
对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中小学幼儿园建设项目,江门将开辟“绿色通道”,优化学位建设项目选址、征地报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落实并联审批、“一网通办”、告知承诺制、联合审图、联合验收等改革措施。
创新供给机制
支持“民转公”逐步增加公办学位资源
增加中小学幼儿园公办优质学位是提高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幸福感的重要举措。《方案》从强化考核激励出发,提出在分配省市基础教育奖补资金时,对学位建设工作成效明显的县(市、区)予以适当倾斜。各县(市、区)新增基础教育公办学位应以政府购买学位为过渡手段,以“新建公办”和“民转公”为最终目标。《方案》还鼓励各县(市、区)根据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重点在教育资源供给、体制机制创新、课程教学改革等方面先行先试。
根据《方案》,江门将多渠道扩增公办学位。例如,利用腾退搬迁的空置厂房、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等资源,以租赁、租借、划转等形式举办公办幼儿园;支持街道、村集体、有实力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特别是高等学校举办公办幼儿园;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与地方政府合作举办公办性质的中小学校。
江门还将组织开展民办学校办学和资产情况摸查,支持民办学校和“公参民”学校按规定逐步转型为公办学校,支持各县(市、区)政府收回租赁集体资产到期的民办学校举办为公办学校,支持各县(市、区)和镇(街道)以租赁、协议合作等方式将非财政资金所建学校办成公办学校。
《方案》提出,“十四五”期间,随迁子女占比高的县(市、区)可通过政府向民办学校购买一定比例学位的方式,增加公办学位资源供给。
提升办学质量方面,《方案》鼓励创新办学模式,加大区域内教育资源整合力度。一方面通过合并、托管、集团化办学、学区化治理、对口帮扶等多种形式,发挥优质品牌学校的示范带动作用;另一方面通过输出办学理念、管理模式、课程资源、教学模式、优秀教师团队等方式,推动新建学校、薄弱学校快速发展,形成办学特色和品牌,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南方+记者黄烨倩
(文章来源:南方plus)
文章来源于:http://xiaoxue.ljyz.com.cn 小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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