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6-29
2019〕26号)精神,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23〕57号)和《关于印发<2023年蚌埠市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蚌普招委〔2023〕5号)要求。
二、问:文件的起草过程是什么样的?
答:为做好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县教育体育局于2023年初即开始着手调研城关地区及城南新区各居民小区的总户数和已交付户数。在精准统计小区户数的基础上,采用以道路为界、兼顾社区的不规则、多边形方式,在保证学区划分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提出了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草案。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23〕57号)要求,学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对方案进行论证。2023年3月28日和4月13日,分别召开局相关股室意见征求会和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全体校长座谈会,听取合理意见,对草案做了进一步完善;4月18日,局党委会审议通过《五河县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意见》;4月25日,召开“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与会人员对城区划片招生方案一致赞成;5月4日,征求五河县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意见,结合反馈意见进一步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5月26日,《五河县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申请并通过司法部门的合法性审查;6月8日,由县招委会主任陈成副县长签发,《五河县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正式印发,《五河县2023年城区小学划片招生示意图》《五河县2023年城区初中划片招生示意图》随之向社会公布。
三、问:出台文件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着力解决招生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源头治理,规范招生秩序,净化教育生态,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健康发展。
四、文件解读主要内容如下:
(一)五河县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原则是什么?
1.免试划片就近。
2.公开公平公正。
3.面向全体。
4.部门联动。
5.均衡分班。
(二)五河县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小学学区是如何划分的?
1.招生学校(共11所)。五河县实验小学、五河县第二实验小学、五河县第一小学、五河县第三小学、五河县五河小学、五河县实验小学新城校区、五河县城关中心小学校本部、五河县第二中学小学部、五河县新城实验学校小学部、五河县第二中学教育集团新城校区小学部、五河县第二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孙坪校区。
2.学区划分。详见《五河县2023年城区小学划片招生示意图》。
(三)2023年城区小学招生对象和入学条件是什么?
1.招生对象。根据安徽省教育厅招生文件精神,2023年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截至2023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须年满6周岁。不鼓励不足龄儿童提前入学,严禁招生学校超班额招收不足龄学生。
2.入学条件。
(1)城关镇城区和头铺镇金岗村、冯刘村、花木王村、大方村、孙坪村等五个行政村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须提供户口簿和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学区入学,也可以在实际居住地学区入学。在实际居住地学区入学的,除儿童出生医学证明以外,还须提供如下其中一项证明材料:
①不动产权证和电费发票;
②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和电费发票;
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④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和缴付房租发票。
(2)非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除了提供户口簿和儿童出生医学证明,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定义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县城购买住宅房产、居住类公寓(土地使用权70年)且实际居住的(不包括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非住宅房,未交付的期房,以及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赠与和遗嘱房等)。须提供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并提供电费发票。
对部分学位比较紧缺的学校,实行在一定时间跨度内(小学6年、初中3年)同一房产限定解决一户业主子女入学。共有唯一产权的业主适龄子女也实行在一定时间跨度内(同上)同一房产限定解决一户子女入学。各招生学校要做好家长关于所购房产是否满年限的信息咨询。确保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
②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进城务工的。须提供父母双方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城区无房产证明、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单位的代码证(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以及单位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满六个月以上凭证(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8月31日)。如用人单位所在学区有空余学位,在对应学区入学;如用人单位所在学区无空余学位,由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到城区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③随迁子女实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入学政策。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有居住证的,须提供父母在城区的居住证,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城区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到城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④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的。按照《中共五河县委五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五河县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五发〔2020〕5号)执行,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审核确认,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入学。
⑤开发区企业员工子女入学的。按照《印发<关于做好五河经济开发区员工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工作的方案(试行)的通知》(五教〔2021〕54号)和《关于印发<五河县重点工业企业稳定就业政策(试行)的通知》(五就统组〔2021〕2号)执行,县招商和园区发展中心审核确认,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入学。
⑥五河籍军人子女入学的。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政联〔2021〕1号)执行,须提供结婚证、军官证(士官证)和部队政治部证明材料,县人民武装部审核确认,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入学。
⑦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的。按照《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公政治〔2018〕347号)执行,县公安局审核确认,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入学。
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的。按照《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19〕61号)执行,县消防救援大队审核确认,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入学。
⑨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本人在县城经商且在同一商铺(不包括商场分割租赁搭建和菜市场摊点搭建等铺位)正常经营六个月以上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8月31日)。户籍非五河县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应当申请城区居住证,按照本款第③条执行;户籍属五河县,但非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须提供父母双方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城区无房产证明,营业执照,商铺门面图片,购买或租赁商铺证明,与营业执照登记信息一致的六个月以上的流水证明、进货凭证、收款二维码,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到城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在一定时间跨度内(小学6年、初中3年),同一商铺限定解决一户经营者子女入学。
(四)2023年城区小学报名时间与方式是什么?
2023年城区公办和民办学校一年级新生入学按照自主网上报名为主、现场网上报名为辅的方式进行。适龄儿童的监护人于2023年8月1日至12日登录“五河县城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按要求完善信息,上传相关资料。已取得小学学籍的,不得重新报名。如因特殊情况无法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于2023年8月15日至17日到所在学区学校,由学校协助做好网上报名工作。
(五)2023年城区初中招生学区如何划分?
1.招生学校(共5所)。五河县第二中学初中部、五河县第三中学、五河县新城实验学校初中部、五河县第二中学教育集团新城校区初中部、五河三中教育集团漴东初中。
2.学区划分
(1)五河县第二中学初中部学区:怀洪新河堤顶路以东、淮河路以南、淮河堤顶路以西,兴县路以北(含金域蓝湾三期、源达铭座、中旭兴业广场和百合公馆等四个小区,不含青年南路以西区域),朱顶镇河口村、张许村、井头村和堌堆村户籍小学毕业生。
(2)五河县第二中学教育集团新城校区初中部学区:彩虹大道以东、兴县路以南、创园路以西(不含龙湾府、淮畔明珠、豪庭公馆、江南院子等四个小区),头铺镇金岗村、郜台村、訾圩村和方台村户籍小学毕业生。
(3)五河县第三中学学区:怀洪新河堤顶路以东、漴河以西、淮河路以北,城关镇张庙村、十字岗村和北店社区户籍小学毕业生。
(4)五河三中教育集团漴东初中学区:漴河以东、怀洪新河堤顶路以南、淮河堤顶路以西、淮河路以北,城关镇漴南村、黄台社区、中心村、淮五村和红旗村户籍小学毕业生。
(5)五河县新城实验学校初中部学区:沱湖大道以东、三王路以南、彩虹大道以西(含公园首府、彩虹时代广场、龙湾府、淮畔明珠、豪庭公馆、江南院子、华芳国际和金域蓝湾一期、二期等八个小区),头铺镇冯刘村、花木王村、大方村、孙坪村、陈台村、单台村和小圩镇四陈村龙湖片、浍南片户籍小学毕业生。
(六)2023年城区初中如何报名?
1.入学条件
(1)2023年小学毕业生。
(2)其他入学条件与小学相同。
2.报名时间与方式。2023年城区公办和民办学校七年级新生入学按照自主网上报名为主、现场网上报名为辅的方式进行。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的监护人于2023年7月3日至14日登录“五河县城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按要求完善信息,上传相关资料。已取得初中学籍的,不得重新报名。如因特殊情况无法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于2023年8月15日至17日到所在学区学校,由学校协助做好网上报名工作。
(七)五河县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招生有哪些创新举措?
为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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