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
(1)面试时间为2023年7月8日,地点在左宗棠学校。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方式为试教。
试教内容为所报学段学科内容,试教时量为8分钟,备课时量为30分钟。中小学教材版本除数学为湖南教育出版社、物理为教育科学出版社、信息技术为湖南电子音像出版社外,其余学科都为人民教育出版社。
(3)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A类岗位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岗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A类岗位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面试人员总成绩(有效成绩)的平均分的90%。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成绩公示及复查。面试结束后及时在湘阴县政府网(官网)公示面试成绩,公示时间为三天。考生对面试成绩有疑问的,复查本人面试成绩办法同上。
b类岗位:
1.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最低不低于1:2),或修改报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岗位计划取消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相关事项开考前另行公告。
(2)面试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地点在左宗棠学校。
(3)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方式为试教。
试教内容为所报学段学科内容,试教时量为8分钟,备课时量为30分钟。中小学教材版本除数学为湖南教育出版社、物理为教育科学出版社、信息技术为湖南电子音像出版社外,其余学科都为人民教育出版社。
(4)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所有b类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岗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b类岗位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面试人员总成绩(有效成绩)的平均分的90%。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面试成绩公示及复查。面试结束后及时在湘阴县政府网(官网)公示面试成绩,公示时间为三天。考生对面试成绩有疑问的,复查本人面试成绩办法同上。
2.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3)进行资格复审,确定笔试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在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面试成绩相同(末位分数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资格复审。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达不到1:3比例的,在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分处理办法同上)。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笔试对象。
3.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3年7月1日,地点在左宗棠学校。
(2)笔试形式、内容和分值。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初中教师岗位考初中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分值占70%)+高中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分值占30%);小学教师岗位考小学和初中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分值占70%)+高中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分值占30%)。中小学教材版本除数学为湖南教育出版社、物理为教育科学出版社、信息技术为湖南电子音像出版社外,其余学科都为人民教育出版社。
(3)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的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b类岗位所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总成绩(有效成绩)的平均分数的85%。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笔试成绩公示及复查。笔试结束后及时在湘阴县政府网(官网)公示笔试成绩,公示时间为三天。考生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复查本人笔试成绩办法同上。
(三)综合成绩合成
1.A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b类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70%+笔试成绩×3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2.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3.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再相同的,按学历层次高低进行排名。
(四)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湘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合格人员才能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
1.考察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3.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对象。
(六)选岗
拟聘对象的招聘单位不确定的,由县教育局组织集中选择招聘单位,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选择招聘单位时,按照同一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综合成绩相同的,抽签确定选择顺序。选择过程公开,选择结果现场公示,现场确认签字,不得更改。
(七)递补
在体检、考察、选岗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相关通知、公告在“湘阴县政府门户网(官网)”公布。
(八)公示
1.选岗后,拟聘对象在“湘阴县政府门户网(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聘用对象的确定。拟聘对象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九)聘用手续办理
聘用手续办理由县教育局负责。
1.按规定程序到人社、编制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和编制登记手续。聘用手续办理时间为2个月以内,编制手续办理后15日内须到单位报到;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2.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0号)文件执行。
3.公开招聘新进人员一律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教师不得调动到县外或我县教育系统以外的其他部门单位工作。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凡未按要求参加“报名和资格初审”到“聘用手续办理”等任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2.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务必确保手机通讯畅通,及时关注“湘阴县政府门户网(官网)”的公告、通知,特别要关注从报名到聘用手续办理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否则错过的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严肃查处。
七、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0—2260012;
县教育局人事股:0730-2158823;
监督举报电话:
县人社局监察室:0730—2158577;
县纪委信访室:0730—2115511。
本公告由湘阴县教师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湘阴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A类岗位).docx
附件2:2023年湘阴县城东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b类岗位).docx
附件3:2023年湘阴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4:教学工作经历和同意报考证明.docx
附件5: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湘阴县教师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5日
文章来源于:http://xiaoxue.ljyz.com.cn 小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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