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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农村中小学校教师周转宿舍三年建设实施方案(2020

日期:2023/7/8 14:34:17 浏览: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汉中市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三年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7日

汉中市农村中小学校教师周转宿舍三年建设

实施方案(2020—2022年)

为贯彻落实全市教育大会和“学研在汉中”发展规划精神,加强农村中小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着力提升农村教师工作生活待遇,进一步改善农村教师生活环境,促进城乡教师交流和合理流动,拓宽投资渠道,通过3年努力,2022年基本完成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稳定农村教师队伍,吸引优秀人才在农村长期、终身从教。

二、目标任务

(一)保障对象。全市在乡镇(不含县城所在镇)及以下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以下简称农村中小学)工作的特岗教师、支教交流教师、离家较远需在校食宿的在编在岗教师。离家较远教师的居住地与学校之间的具体距离,由各县区根据当地地形(平原、山区或丘陵)、区域面积大小等因素确定。

(二)建设途径。按照“设施齐全、功能配套、宜居适用”的原则,通过改建、配建、新建、租赁四个渠道解决农村教师周转宿舍问题。

1.改建现有教职工宿舍和闲置校舍。各县区参照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标准,利用现有农村学校教职工宿舍和闲置校舍进行改建,用好存量,避免浪费。

2.配建周转宿舍。正在规划或建设中的农村学校要按标准配建教师周转宿舍。

3.新建周转宿舍。各县区根据总体需求,存量资源不足的,再规划建设一批教师周转宿舍。

4.租赁建设。各县区政府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在学校集中区域建设周转宿舍、利用闲置商品房,由学校租赁后分配教师使用。

(三)规划建设。农村教师周转宿舍规划要统筹考虑农村学校布局规划和校舍闲置等情况,按照先改建后新建的原则,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新建教师周转宿舍每套建筑面积不超过35平方米,应具有卧室、客厅、厨房、卫生间等基本设施和符合当地实际的给排水、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简单装修,配置必要生活家具。改建项目结合原有校舍建筑面积、结构等实际情况,参照新建标准合理设计,满足教师基本入住条件。

(四)使用管理。农村中小学校配建的教师周转宿舍由政府投资建设,具有“公益性”和“周转性”,产权公有,实行动态管理,不得转让、变卖给个人。各县区对已建成的农村教师周转宿舍项目要加强使用管理,充分发挥作用,确保符合入住条件的教师入住,防止用作其他用途。对于社会力量承建的教师周转宿舍和限价保障房,由县区政府与开发商签订建设协议,然后由相关学校签订租赁合同并分配教师居住,具体实施细则由各县区政府制定。

(五)建设任务。全市计划用三年时间解决农村中小学校教师住宿条件,编制完成了全市农村中小学校教师周转宿舍三年建设规划任务表(2020-2022年)。三年规划建设教师周转宿舍125个,入住教师4264人,建设面积147402平方米,计划投入资金41274万元。其中:2020年建设38个,投资10835万元;2021年建设46个,投资16593万元;2022年建设41个,投资13846万元。

(六)资金筹措。我市农村中小学校教师周转宿舍资金来源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申请发改部门中央预算内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资金补助;二是由各县区政府统筹资金用于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教育副市长任组长的工作推进领导小组,下设由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负责政策制定、工作指导和推进实施。各县区政府要成立由县级政府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负责抓好组织实施。

2.明确部门职责。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各县区科学合理编制农村中小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规划,建立监督考评机制,组织开展建设绩效评价;市发改委负责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纳入国家规划实施范围的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指导各县区根据年度建设任务加快办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审批手续;市财政局负责指导县区财政部门参与本地规划制定,做好资金拨付工作;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县区自然资源部门切实做好农村教师周转宿舍用地保障、土地供应工作;市住建设局等部门负责按照职能指导督促各地推进工程实施;各县区政府负责制定县区农村教师周转宿舍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

3.建立考核机制。各县区政府要做好前期工作,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强工程建设、招标采购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要做好入住教师审核工作,确保分配使用公平和教师队伍稳定。市教育局要会同市财政局对农村中小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作开展绩效评价,对评价结果较差的县区相应扣减奖补资金,确保农村教师周转宿舍资金使用绩效。

4.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区政府要结合本地农村教师队伍流动情况,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分配、使用、退出等长效机制,加强农村中小学校教师周转宿舍管理,促进农村教师队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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