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襄城区教育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了襄城区“双减”工作的目标:力争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一年内有效减轻、三年内成效显著;取消小学科学、道德与法治统一测试;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不再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等。
作业和考试:
《实施意见》明确了襄城区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取消小学科学、道德与法治统一测试。
同时,学校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鼓励教师布置分层作业、设立作业超市,满足不同层次学生发展需求。
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减轻中小学生作业负担落实情况纳入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的重要内容,采取校园巡查、推门听课、座谈走访等多种方式,定期到学校督导,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课后服务:
《实施意见》明确将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为全面提升课后服务水平,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可根据校情和资源优势,在广泛征求意见情况下,制定出“一校一案”课后服务实施方案,有效实施各种课后育人活动,引导学生自愿参加课后服务。实现课后服务全覆盖,在校内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
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同时统筹社区和各部门组织的课后托管项目和志愿服务项目,吸纳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机构或志愿者参与,不断丰富学生课后服务的形式和内容。增强课后服务吸引力,通过采取财政补助,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保障课后服务经费。
校外培训审批:
《实施意见》明确将从严审批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依法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对已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面排查,由备案改为审核,并按标准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未通过审批的,取消原有备案登记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明确相应主管部门,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妥善处理好遗留问题。
同时,要统筹做好学龄前儿童和普通高中学生的校外培训治理工作,不得开展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行为,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教学管理:
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严禁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学校和教师。
襄城区将深入推进“区管校聘”和学区化治理、集团化办学,促进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
《实施意见》明确各学校要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做到应教尽教,强化教学管理,优化教学方式,提升学生在校学习效率。改进考试评价办法和学生成绩呈现方式,坚决克服唯分数的倾向,在充分尊重学生差异的基础上,努力为每一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记者:方兵_通讯员:徐林军
编辑:杨襄宜_校对:刘媛
责编:李丹_审核:周嘉宾
(作者:方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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