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明通小学教育集团探索“一校多区”办学模式
一是以“名校办分校”的方式加快不同区域之间教育资源的均衡布局。目前集团已经建成明通小学本部、丰江路校区、丰源校区等6个校区,计划建设白沙校区、俊发城校区和自贸区校区3个校区,扩展优质办学资源,带动片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范围和影响力。二是以“一校区一主题,一校区一特色”为标准,打造明通小学校内研学基地。建立集团化办学视导诊断制度,及时对集团化办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纠正、调整,积极预防优质品牌学校“被稀释”和文化构建“同质化”现象,促进分校的特色化发展。如,明通小学本部凭借深厚的师资及干部基础,打造成为教师成长及干部培养的“孵化器”;丰江路校区建设明通小学教育集团的“艺术研学基地”为全集团学校学生提供艺术研学支持;丰源校区定位为“华文教育基地”作为明通小学教育集团华文教育国际交流与无废校园项目研学活动基地。三是统筹各校区的人、财、物和教育教学管理。采取“五统一五自主”运行方式。在对所有校区统一人事管理、统一经费管理、统一教学管理、统一资源配置、统一考核标准的基础上,实现校区自主安排日常管理、人员安排、日常开支、活动开展、考核奖罚工作。四是促进优秀教师合理流动,逐步实现教师的均衡配置。充分考虑学科、年龄、骨干教师等因素,鼓励教师在各校区之间定期双向交流,合理确定轮岗交流的对象、占比和周期,每年集团内各校区之间的教师轮岗交流比例不低于集团教师总数的10%。
八、昆一中教育集团构建“多元化布局、特色化发展”的办学格局
一是秉持“名校+X”的办学模式。采取“名校+新校”“名校+民校”“名校+弱校”等办学模式,公办、民办和混合制多种办学机制融合并存,覆盖12年制全学段。二是坚持多种育人模式共同发展。初步形成了“普通高中+国际部+艺体高中”三种育人模式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依托集团现有的2所一级一等学校(校本部和西山分校)建设,发展优质普高,分校在各个辖区内潜心办学,做区域优势校;设立国际部,精益求精、稳步提升,逐步向全国“前三十名”的国际学校(部)发展;在昆一中教育集团内部选拔培养热爱艺术、体育特长学生,依托昆一中教育集团特色教育发展中心提供卓越的个性化教育,升学率逐年提升。三是规范学校合作模式。坚持“组建管理团队”“昆一中党委推荐”“独立法人”三个原则,各个学校通过完善集团章程、规章制度、管理办法、集团内目标考核等手段,建立比较紧密的合作关系。不同学段的学校之间,明确建立生源培养联系,自下而上疏通优质生源培养渠道,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同时设立“专家指导委员会”和“特色教育发展中心”,统筹集团内教育资源。四是拓宽教育集团急需人才的来源渠道。昆一中选派到各分校的领导干部当中,本部培养的管理人才11人;通过人才引进渠道,全省遴选的优秀管理人才8人。通过拓宽“教育集团急需人才”的来源渠道,既缓解了“人才紧缺”,又维持住龙头校与成员校的发展平衡。
九、昆明市盘龙区创新实践学校成长共同体缩小校际差距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2021年8月,发布《盘龙区公办学校(园)成长共同体实施方案(试行)》和《盘龙区公办学校(园)成长共同体实施细则(试行)》,总体思路是以优质学校领衔,与不同发展水平的学校、乡村学校结对形成教育共同体,切实缩小区域和校际的差距,逐步改善和提升各学校办学水平。二是科学布局规划。结合区属各学校教育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全区15所初中学校组成3个学校成长共同体;33所小学(61个校点)组成10个学校成长共同体。每个共同体设立1所领衔学校,其他学校为成员学校;学校负责人达成“资源共享、师资共用、课题共研、项目共建、成果共用”共识,推动实现自主自立、互惠共生。同时,盘龙区培智学校、职业高级中学与教师进修学校则根据各自功能性特点,结合乡村学校校情适时开展送教上门、普职融通和联片教研等方式进行针对性的轮岗交流(支教)。三是做实“四个帮扶”。管理帮扶理清发展脉络,发挥领衔学校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帮助其他学校树立正确的办学思想和先进的办学理念,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学校日常工作管理,提高管理水平。教学帮扶提升教育质量,在领衔学校的指导下,共同体学校不断规范教学常规管理,建立健全教学档案;定期开展各类教育教学研讨活动,领衔学校定期选派教师前往共同体其他学校,传播先进教学经验和新教学理念,同时接收共同体学校教师学习与培训。教师帮扶促进队伍成长,共同体内的城区学校结合学校实际,分批组织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一年,开展形式多样的指导及轮岗交流(支教)活动,提高乡村学校教师专业素养。综合帮扶提高办学品质,领衔学校应带领其他学校一同发挥创新能力,从办学条件、校园文化建设、教师专业发展等各个方面相互交流,弥补短板,共同进步,努力提高每一所成长共同体学校的办学品质,努力使每一所学校都成为让群众满意的青少年成长园地。2021年9月-2022年8月,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区级统筹安排的流程,盘龙区城区各类学校共有46名教师赴乡村学校开展了首批轮岗交流(支教)工作,同时乡村小学共有3人前往城区学校进行轮岗。
十、玉溪市新平县建立健全“三项机制”加快落实课后服务经费保障
一是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按照省、市课后服务收费政策文件精神,坚持课后服务非营利原则,采取“政府财政补贴、家长合理承担、学校统筹安排”方式筹措课后服务经费,制定县级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同时,划定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范围,经认定,免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相应费用,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兜底保障。二是建立经费管理机制。新平县教体局、发展改革、财政、人社4部门联合印发《新平县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经费收支管理暂行办法》,将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纳入中小学服务性收费项目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相关规定,规范课后服务经费收支会计核算,做好收费项目、标准的公示,支出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批执行,加强收支监督,确保费用使用合理合规。学校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科学统筹经费使用,优化课后服务安排,进一步提高课后服务经费的使用效益。三是建立合理报酬机制。县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学校收取的课后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参与课后服务的校内教师绩效工资和外聘人员劳务补助。教师课后服务补贴以绩效工资增量核定发放。各校考量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课程内容、服务时间、服务质量等因素,“一校一策”制定具体的绩效工资发放标准和发放办法,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后执行,并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和工作评价考核,进一步激发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积极性。
十一、昭通市水富市以“晒”推动课后服务质量提升
水富市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线上展示,不断推动课后服务质量提升。一是以“晒”促谋。以“晒”的形式,推动各校领导班子结合政策规定、自身实际、学生需求、家长意见等方面,谋划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各校因地制宜,开展乒乓球、韵律操、武术、跳绳、足球、羽毛球、五子棋、竖笛、合唱、无人机、烹饪、手工、民间艺术等项目30余个,通过自主报名、分班辅导、优化整合,增强课后服务的规范性、科学性。二是以“晒”促改。教体局采取随机点名“晒”和规定任务“晒”相结合,督促各校课后服务走深走实,每周安排两个学校抓好课后服务线上展示活动,同时不定期点名抽“晒”,再由挂联学校的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随机现场检查,不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完善课后服务方案,期中开展课后服务质量评估和期末进行满意度测评,督促学校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质量。三是以“晒”促赛。向全社会线上推送服务实况,有力提高学校抓好课后服务的主观能动性,纷纷把“晒”当成课后服务比拼的赛场,挖掘教师、场地、设施设备潜力,“放大招”“亮绝活”开设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为学有余力学生拓展发展空间,在充分挖掘校内资源的同时,积极引进第三方开展活动对各类艺体兴趣活动进行补充,形成了你追我赶争先恐后的工作氛围。
十二、昆明市石林县实施“三教”模式探索教学点开齐课程有效途径
石林县结合本地校点分散、点多面广分布特点,创新实施“走教、联教、网教”的三教模式,探索教学点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的有效途径,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夯实基础。一是实施流动教学模式“走教到点”。在乡镇(街道)区域内,由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完全小学体育、艺术、英语等学科教师到辖区范围内小学教学点任教,满足教学点部分专科教学需求。二是实施师资共享模式“联合教学”。根据部分乡镇(街道)教学点集中连片、小学幼儿园一体或临近特点,整合片区内教学点、幼儿园教师资源,实施教学点之间、幼儿园和教学点之间联教模式,统筹安排幼儿园、教学点有体育、艺术、英语等学科特长的教师到其他教学点任教。三是用好网络资源“网上教学”。对部分较为偏僻且不具备走教和联教条件的教学点,鼓励学校充分利用优质网络教育资源开展网上教学。
十三、曲靖师范学院附属小学规范经费管理助力课后服务
一是制定课后服务“校本化”管理办法。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课后服务经费收支管理细则》《课后服务参与人员选聘及管理办法》3个课后服务的“校本化”管理办法,规定课后服务经费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承担课后服务人员选聘、职责、待遇等,明确学校开展模块化课程的内容、授课教师、课程目标。3项办法经全校教职工会议、家长委员会讨论商定,报送上级有关部门备案后执行。二是完善自愿参与课后服务流程。学期初召开家长会,详细阐释课后服务的意义、内容、方式、经费收支原则,并以书面“告知书”形式进一步明晰细则。随后启动“选课”工作,对签署自愿参与课后服务“告知书”的家长,按照“学生自主选课、学校统筹调控”方式,安排学生参与课后服务“雅能课程”学习并公示选课名单。同时,发挥家长委员会沟通协作平台作用,完成课后服务经费的收取工作,纳入学校公共账户进行管理。三是按劳分配列支管理服务经费。采用“经费主管”责任制方式,严格收支管理。学期末做好课后服务课程分类、参与人员课时数、每课时课酬等基础性核算工作,按照“办法”明确的“课酬预设80%、活动运行保障20%占比”,以及主课式课程、选择性进阶课程、选择性基础课程、教辅性课程分别按1.2、1.1、0.9、0.8的课时系数进行核算分配,对承担多个岗位工作的累计核发,最终分配结果交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在教职工大会进行通报,同时向学校家长委员会进行报告,在公示栏公示,接受教职工、家长、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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