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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意见

日期:2023/7/2 17:53:56 浏览:

根据《湖南省教育督导条例》和《湖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2014年-2020年)》,湖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于2017年4月19日至22日,对沅江市人民政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了为期两天的督导评估。评估组按照《湖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听取了沅江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情况汇报,查阅了有关台账资料,核查了相关经费账目,实地察看了70所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其中小学小学36所(教学点1个),初中34所(完全中学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1所)。现将督导评估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检查结论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根据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评估认定,应在其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合格学校建设标准的基础上进行。我省义务教育合格学校验收标准共有7个方面31项指标,评估组根据要求,重点对每所学校的“师生比、教师学历合格、生均校地、生均校舍、生均体育场馆、实验室、六大功能室、图书室、生均教学设备值和生均藏书”10项核心指标进行了核查。结果是:各学校均达到了省级评估标准。10项核心指标达到情况详见下表。

沅江市小学、初中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沅江市

师生比

专任教师学历合格

生均

校地

生均

校舍

生均体育场馆

实验室

六大功能室

图书室

生均教学设备值

生均

藏书

综合评估

L1

L2

L3

L4

L5

L6

L7

L8

L9

L10

L11

达标学校总数

64

64

58

60

64

64

64

64

64

64

64

达标学校比例

%

100

100

90.62

93.75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达标学校总数

39

39

38

39

39

39

39

39

39

39

39

达标学校比例

%

100

100

97.43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根据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评估标准为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计算差异系数的8项指标数据来源于国家教育事业统计数据。核查结果是:沅江市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为:0.524、0.46,均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指标达到情况详见下表。

沅江市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异系数表

学校

差异

系数

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

(㎡)

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

(㎡)

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

(元)

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

生均图书册数

师生比

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

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

综合

L1

L2

L3

L4

L5

L6

L7

L8

L9

小学

全县

平均值

4.553

6.718

983.043

6.747

28.846

0.076

0.068

0.057

差异

系数

0.545

0.590

0.451

0.585

0.429

0.500

0.560

0.532

0.524

初中

全县

平均值

7.915

9.385

1525.701

9.774

38.129

0.156

0.095

0.111

差异

系数

0.494

0.470

0.309

0.494

0.396

0.495

0.479

0.541

0.46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工作情况

按照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个方面20项指标进行,总分为100分,评估标准不低于85分。核查结果是:沅江市得分为98.5分,达到规定的要求。指标达到情况详见下表。

沅江市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评估

得分

L1

L2

L3

A1.入学机会(20分)

b1.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2

2

b2.大班额问题得到初步解决。

6

5.5

b3.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纳入财政保障体系。

3

3

b4.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

3

3

b5.6—14岁三类残疾人口义务教育入学率达80%以上。

3

3

b6.省、市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名额30%以上按初中毕业生比例分配到县域内各初中,并逐步提高。

3

3

A2.保障机制(25分)

b7.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监督和问责机制。

5

5

b8.义务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列,近三年教育经费做到“三个增长”。

6

6

b9.推进合格学校建设,制定并有效实施了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财政性教育经费向薄弱学校倾斜。

8

8

b10.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义务教育的比例达到60%以上。

6

6

A3.教师队伍(35分)

b11.全面实施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制度,教师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全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按时足额发放。

10

10

b12.义务教育学校学科教师配备合理,师生比达到省定编制标准。

6

5.5

b13.建立并有效实施了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定期交流制度。

10

9.5

b14.落实教师培训经费,加强教师培训。

4

4

b15.建立和完善教师补充机制。

5

5

A4.质量

与管理

(20分)

b16.按照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开齐开足课程。

2

2

b17.小学、初中巩固率达到省级规定标准。

3

3

b18.小学、初中学生体质健康及格率达到省级规定标准。

3

3

b19.义务教育阶段不存在重点校和重点班,公办义务教育择校现象得到基本遏制。

6

6

b20.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得到有效减轻。

6

6

总计

——

100

98.5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采取问卷调查、入户调查、电话调查、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对沅江市公众满意度进行了调查,就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问题,广泛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意见。我省对沅江市的公众满意度综合调查结果为90.76%。

综合以上结果,检查组认为,沅江市达到了湖南省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评估认定标准。

二、主要措施与经验

一)党政履职较好。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发展。2016年,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重点研究、解决教育发展中的问题。12月25日召开了全市教育工作会议,以市人民政府的名义对全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进行了表彰奖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深入学校调研,为教育解决实际困难。市委书记陶德保就城区新学校建设,市长谢君毅就教师招聘、城南实验学校提质改造等工作多次实地调研,出台优先政策,为教育发展开辟绿色通道。副市长于新胜、政府办副主任赵孟强对全市各乡镇中心学校进行了调研,全面掌握了教育发展基本情况。同时,协调各部门关系,对涉及教育的各类执法检查实行准入制度。市委、市政府加强了乡镇政府及市直部门教育工作责任制。2016年12月,市政府对全市镇场街道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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