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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第五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2024/4/15 16:54:43 点击:
早发现并报告发生在学生群体中的传染病疫情及其他因素导致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实施时间,根据学生课程安排,每日早读课或第一节课为晨检时间,下午写字课或第一节课前为午检时间。

内容为掌握当日应出勤未出勤的学生名单,尤其是因病缺勤的学生名单,因病缺勤是指由于疾病原因(不包括伤寒)导致学生缺课1课时以上(含)的情形。了解患病学生有无发热、腹泻、呕吐、咳嗽等症状,并跟踪其病情进展和就诊情况。

对于此前因患传染病而缺课的学生,在返校,回班复课之日,应收取并查验其复课证明,根据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给出的隔离或检疫建议,确认其达到复课条件后方可回班复课。

晨午检结果汇总后按时上报。

晨午检如发现学生患病,不论是否缺课,不论患何种疾病,实施者都应填写第五小学晨午检记录表,以班级为单位,逐人逐条如实的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患病学生的姓名、性别、以及病情和病因等基本信息等。学校应在每日放学前完成对前一日晨午检记录的审核,对不清楚、有疑问或有误的信息进行核实纠正。

学校应利用晨午检的结果,每日、每周、每月汇总全校患病师生的信息,掌握不同时期师生健康状况。各班级晨检时填写好的记录表,应最迟于每日上午第三节课前报告至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处。

学校应在规定时限内将每日、每周、每月的晨午检记录汇总表向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晨午检实施者应接受过相关培训,掌握午检的实施方法和流程,一定的传染病防控知识等。

(三)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需要组织校外活动,必须按要求、按程序逐级申报取得批准,方可进行。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四)课间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课间是学生消除学习疲劳,活跃身心的时间。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课间管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创设宽松、和谐的课间环境,促进学生的学习和身心健康,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校课间活动安全常规及管理制度。

1.课间活动安全常规

(1)课间活动的范围限制在校园内,严禁学生课间擅自出校园玩耍;

(2)学生应努力养成课间休息的好习惯,充分利用时间休息,尽量调整自己的身心状态,不开展、不参与激烈的课间活动,认真做好下节课的准备工作;

(3)课间活动要注意安全,尤其要做到不攀高、不跳台阶、在楼道不跨大步、不快跑不追逐、不做危险的游戏、上厕所不推挤等;

(4)在走廊、过道、上下楼梯要靠右行,做到轻声慢步,不争先恐后,不挤在一起;

(5)课间活动要适量、轻松、愉快,不能累得满头大汗又急急忙忙赶着上下一节课;

(6)课间活动中要讲文明、守秩序,团结同学,不争吵、不打架,不尖声叫嚷,发现不安全情况要及时报告老师;

(7)课间活动不要在课室内进行,不要吃零食,不要乱抛果皮壳、纸屑,要讲究卫生。

2.课间管理制度

(1)课间活动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2)各班要认真落实课间常规要求,让学生人人理解,人人做好,形成良好的课间秩序;

(3)值日教师、值日学生要加强课间巡视工作,并认真做好记录;

(4)全体同学要认真严格遵守课间常规要求,违反者按违纪进行批评教育及对所在班级实行扣分处理;

(5)各班配备一名安全巡视员,发现有违反课间活动常规的,要及时制止并报告班主任;

(6)课间常规要求列入文明班级考核内容,每日检查评比,每周公布。

(五)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学校后勤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物资保管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购买物品严格领导审批手续,固定资产及时进入物资账,保管人员的账册必须和会计室的账吻合。

2.保管人员按学校规定健全物资保管账册,进出库手续齐全、账物相符、不出差错。

3.贵重物资、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要更加严格管理,不得随便散失,严格领用审批制。

4.各组室的物资均有专人负责保管,门、箱、橱上的钥匙由专人保存,领用、借用手续齐全,防盗、防护设施配齐,不使物资受损失。

5.保管人员要随手关好门窗,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二)配电、水房安全管理制度

1.配电、水房是学校师生教学、生活用电、用水的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管理好二房。

2.严格实行值班、定期检查制度,常年保证机械运行性能良好,确保学校供水、供电正常,预防停电、停水事故的发生。

3.非工作人员不准带入该两房内,不准他人随便摆弄供电、供水设备,注意保养、爱护公物。

4.房内保持整洁有序,门窗防护设施完好,专人负责关锁门窗。

5.配电房按规定配有消防器材,工作人员定期检查性能,学会使用,妥善保管。

(三)校园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1.机动车进入校园一律不准鸣号,并减速慢行,载重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小路、草地,防止损坏环境、绿化。

2.机动车进校园应服从校门卫人员的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3.机动车的车门,驾驶员应及时将其关锁好,钱包、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除重大活动外,平时车辆均由车辆持有者自行看管。

4.校园内人员较多,行车时驾驶员应特别注意安全,防止撞人、撞物。

(四)永城市第五小学校园治安巡逻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的治安管理,真正发挥学校保卫队伍的作用,防止校内治安和其他刑事案件的发生,保障学校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共同创造良好而和谐的教学环境,特作出如下校园治安巡逻的制度和规定。

一、校园的治安巡逻、巡查工作实行每天24小时值勤巡逻制。

二、每班值勤人员必须提前十五分钟上岗,执勤时携带学校发给的警械,夜班须携带照明电筒。

三、白天除设门卫岗外,学校设流动岗哨,负责巡逻工作,特别对要害部位重点巡查,加强防范。

四、夜晚由两人负责巡逻,负责校园教学楼、宿舍楼、食堂等部位的巡逻。

五、每班上、下班前必须全面检查以上场所的门窗是否完好,要按时开启监控报警系统,按本岗所负责的巡查路线,必须不定时无间隔地进行巡逻。夜班门卫岗零时后要不定时对所负责的路线进行巡查,并密切注意报警系统的监控情况。

六、在巡逻、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如遇不法分子自己不能制服或处理时,要第一时间报警,并及时向学校有关领导报告。当班所有人员要互通值勤信息,当遇重大事情时,要共同配合处理。

七、遇到突发事件(如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自然灾害)威胁到师生和学校财产安全时,首先要设法制止事态的发展,保护现场,并迅速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八、要认真做好治安巡逻日志的记录和交接班工作,每班交班必须向下一班说明本班有关情况,提醒下一班重点进行防范。

(五)永城市第五小学护学岗“三包责任”制度

我校周边治安状况和交通秩序比较复杂,为了进一步确保学生上、放学期间的安全,特设立学校护学岗,制定相关工作制度。

一、护学岗由学校值周校级领导担任领队,由值班中层领导担任副领队,组织指导参勤人员开展护学工作。

二、护学岗参勤人员主要是学校校级领导、中层主任、老师、保安,参勤人员应按照轮流表认真履职。学校视护学工作情况和校园安全工作形势邀请家长志愿者参与护学,家长护学行为不计入对学生的综合评价与考核。

三、护学岗参勤人员应当在上学、放学前10分钟到岗到位,关注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对学生上学、放学途经的主要路段进行巡逻,消除影响学生人身安全的危险因素。

四、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和可能危及学生人身安全的可疑人员和行为(如闲散人员聚集、欺凌或骚扰学生),要及时联系学区片警;对正在发生的侵害师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应迅速使用安防警用器械进行处置,并及时报警。

五、护学岗参勤人员要疏导和维护校门口交通秩序,引导家长、学生和接送学生车辆有序行进,确保学生出入学校的交通安全。

六、及时联系交警、市容部门对校园周边主要交通路道上违规停放的车辆、占道经营的小商小贩进行清理,确保道路交通畅通。

七、保安人员要加强上、放学高峰时段门卫值守工作,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准入制度,防止社会闲杂人员混入校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八、学校和各班级要经常组织学生开展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

(六)永城市第五小学护学岗值班人员职责要求

1.值班时负责登记并管理学生放学时排路队的纪律和班主任带队情况;

2.对学生进行纪律、安全的教育,处理学生上学、放学时进、出校门所发生的意外事件,并及时报告校长和通知学校保卫处;

3.及时发现并处理学生在校内发生的安全事故,并上报;

4.劝导学生过马路注意安全,不购买三无产品,不将零食等带入校园。

其它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一岗双责”制度

为了进一步巩固我校“河南省平安校园”的创建工作成果,建立、健全和规范校园安全防控、应急管理、安全保障和安全教育机制,做好校园安全防范教育,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精神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分层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校长与安全副校长、安全副校长与部门主任及年级组长、部门主任与本部门工作人员、年级组长与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层层签订年度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一、学校职责

(一)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

(二)建立安全工作管理机构,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三)建立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加强师生安全教育管理,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师生防范、抵御灾害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五)学习、落实上级及学校的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建立学校安全档案和安全工作备忘录,学校每年与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学校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安全讲座材料等须收录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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