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因拆迁在外租住,应提供拆迁协议、临时居住地社区居住证明。
4、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携带:户口本(父母和学生)、6月30日前(含6月30日)合法有效居住证、法定监护人务工单位开据的务工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务工证明只要原件,其他都带原件和复印件)。
三、提交资料顺序:
报名时提前将复印件材料装入牛皮纸档案袋,档案袋封皮上写清学生的姓名、性别、联系电话,所有复印件签学生和家长姓名。复印件(A4纸复印)按顺序排好:①学生户口页、户口本首页、户主页、父亲母亲页(所有页标明与学生关系)、②房本或购房合同(购房合同需带交款发票、入住证明、近期水电费收据)、③身份证④居住证、务工证明或执照(④为务工子女准备材料,如不是自动跳过)
四、完成在线信息采集:
扫描以下二维码在线填写表单,完成信息采集(注:信息填写完毕不等于报名完毕,仍需到校面报)
温馨提示
一、延缓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应当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填写延缓入学申请表,由区教育局批准。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由当地乡镇政府或者区教育局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确保信息真实
请确保信息真实有效,如有不实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同时上报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其他招生未尽事宜,按路南教育局招生工作相关文件执行。
来源:路南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