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小学网 > 路南区 > 正文

赶紧报名!路南的这些学校开始招生啦

2024/1/26 15:27:46 点击:
是6月30日前办理的【含6月30日】,非临时证明)、父母务工单位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的原件复印件。

温馨提示

1.学生父母离异者还需带齐父母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的原件复印件。

3.请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如有不实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入学资格。

4.录取情况请家长随时关注报名当天加入的“郑家庄小学2023秋预备新生”群中的通知。

报名咨询电话

电话接听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1:00

福庄小学

招生对象

学校服务管境内满6周岁(截止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以户口本出生日期为准)的儿童。

招生范围

富庄东里、建国楼、春光楼、开泰楼、富民楼、逸景美墅、紫垣广场、富泰庄园、新星公寓、双桥楼、建国南里、风禾苑、翡翠观唐。

现场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一)本地户口学生需提供材料

1.户口与父母一致,父或母为户主房主,需提供:户口本、房产证、父母身份证、接种本。

2.新购住房迁入新居但因客观原因未迁户籍的,需提供:父母儿童三方户口本、购房合同、交费发票、社区或物业开具的入住证明、接种本、父母身份证。新购住房非客观原因能落户的要达到户口房产两统一。

3.本地拆迁或回迁户,需提供:户口本、拆迁协议或回迁安置协议、入住证明或临时居住地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租房协议、接种本。如拆迁房非父母房主需提供儿童父母双方身份证。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市民中心房产大厅开具或冀时办App查询后截图打印)。

4.父母非户主房主,需提供:父母儿童三方户口本、一个或多个房产证、接种本、父母身份证、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市民中心房产大厅开具或冀时办App查询后截图打印)。

(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需提供以下材料:

1.进城务工已经购房,需提供:户口本(父母儿童三方)、购房合同、交款发票、社区或物业开具的入住证明、接种本、儿童父母双方身份证。

2.进城务工租房居住,需提供:户口本(父母儿童三方)、居住证、父母务工单位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接种本、租房协议、父母身份证。

【请注意】

1.父母离异以上资料只交监护人和适龄儿童的,同时上交离婚证和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

2.以上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用纸质档案袋装好,标注好孩子姓名和家长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一人一张,注明“此复印件只作为办理入学,核实房产专用”字样。)

请家长提前填写好《福庄小学2023年一年级新生登记表》(在学校公众号招生简章文末下载)。

报名时间

领取顺序号时间:

7月20日上午8:00下午2:00

入校查验证件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片区报名时间安排:

7月20日上午:富庄东里、春光楼、开泰楼、紫垣广场、建国楼、建国南里、双桥楼、风禾苑。

7月20日下午:逸景美墅、富泰庄园、新星公寓、富民楼、翡翠观唐、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报名流程

公众号下载填写《福庄小学2023年一年级新生登记表》---传达室领取报名顺序号-入校查验证件---核实户籍、房产信息真伪---公示录取名单---领取录取通知书

家长提供所有上交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如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将取消该生入学资格,由家长自行承担所有后果。

请家长关注路南区福庄小学公众号,有关招生、录取、临时通知将通过公众号发布。

招生咨询电话

《福庄小学2023年一年级新生登记表》

胜利路小学

招生对象

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服务片区及招生安排

7月19日(周三)下午2:30—4:30

到学校传达室领取报名序号及报名表。

7月20日(周四)上午8:30—11:00

荷花茗苑、教师楼、机铁工房、达北楼、荷花坑郊外菜园

7月20日(周四)下午2:00—4:30

荷花西苑、朝阳楼、朝阳平房、马家屯楼、环卫楼、运输楼、运输平房

7月21日(周五)上午8:30—11:00

荷花上院、荷花盛世、荷塘悦色、复兴楼。

宋北平房、杨柳一面街、小佟庄

7月21日(周五)下午2:00—4:30补漏和完善资料

片内生认定及统筹调剂范围

(一)片内生认定

1、学生本人的户口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及合法固定住址一致,且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户主、房主。

2、新购住房并已迁入新居的,虽已入住,但因客观原因造成户籍不能迁移的,可按新居住地为准确定片内学校(须提供学生家长购房合同、商品房交款专用发票等材料)。

(二)统筹调剂范围

以下情况按全区实际,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1、学生与其父母户口在同一户口本上,学生父母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居住,且学生父母不是户主,学生父母名下无产权住房,学生祖父母(外祖父母)是户主、房主,学生户口自出生未发生迁移的。

2、学生父母名下无住房而在其亲属家借住或租借他人房屋居住的。

3、学生父母与其他人共有房产证的。

4、集体户口无固定住房的。

5、在非住宅性质房屋(如公建房、车库等)居住的。

6、因动迁暂租房居住的。

7、虽已购房但户口因主观原因未迁入的。

8、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6月30日前(含6月30日)合法有效居住证的,按规定安排入学,否则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学校就读。

9、符合片内生条件但购房不足一年的,能否按片内生对待要视服务片区内学校学位情况而定。如学位不足,按购房时间排序解决,学位用完仍无法解决的,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报名办法

1、填写《胜利路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表》。(周三下午领取报名序号时领取空表)

2、报名当天适龄儿童由一名监护人陪同到学校报名,并按要求准备以下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当场查验后带回,复印件装到一个档案袋中留下核实备查。填好的《胜利路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表》贴在档案袋正面。

(一)本地片内生(户口、房产均在片内的)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孩子及法定监护人(父母)常住户口本(复印户口本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孩子本人页);父母户口不在一起的还需出示孩子的出生证明或结婚证。

②父母户籍所在地的房产证,(新购房无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交款专用发票、水电费收据、物业或居委会开据的入住证明等材料);

③父母名下无住房的需提供无房证明。(可通过“冀时办”App或者小程序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下载后用A4纸打印上交。)

④孩子的预防接种本。

(二)外来务工子女(片内租住或外地购房)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孩子及法定监护人(父母)户口本(父母户口不在一起的还需出示孩子的出生证明或结婚证);

②6月30日前(含6月30日)公安部门办理的法定监护人(父母)的合法有效居住证;

③法定监护人(父母)的务工证明或营业执照;

④外地购房的提供房产证,外地租房的提供无房证明(可通过“冀时办”App或者小程序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下载后用A4纸打印上交。)

⑤孩子的预防接种本。

注意事项

学校与公安、房管部门结合对上交的材料进行核实,上交材料真实无误学校将电话通知新生家长到校领取通知书;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录取资格,并上报公安机关予以查处。

入学通知书学校会在7月底电话通知家长领取,请家长保持电话畅通!

未尽事宜按《路南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

南厂小学

招生对象、年龄及片区范围

凡父母和孩子户口在一起(符合户籍、房产“两统一”原则);年满6周岁(入学年龄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在南厂楼、吉祥路(大学路道门---刘屯村东口)、刘屯派出所门前街以南,老南厂付业平房、国际五金城等附近居住的适龄儿童均可报名。

招生时间

2023年7月19—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

招生地点

南厂小学办公楼会议室(二层)。

报名要求

请一名家长带孩子并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报名。

本地户口学生携带:①户口本②房本(请注意:户口本复印住址页、父亲页、母亲页和学生页,并注明与学生关系;房本复印住址页。父母离异的请带好离婚证或离婚协议原件复印件)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携带:①户口本②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提供6月30日前(含6月30日)父母双方合法有效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③法定监护人务工单位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前三项复印件要求同上,务工证明只要原件)

报名时验原件,留复印件。要求每生准备一个档案袋,写好姓名。证件齐全,缺一不可。

强调:经审核无误的,29日上午8:30到校领取录取通知书。

咨询电话

温馨提示

请提前到传达室领号排队有序报名。

老谢庄小学

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入学年龄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属于我校服务管境范围适龄儿童。

服务管境

老谢庄村

刘营庄村

西越河村

旭安园

渔人码头

报名时间

7月19日、20日,具体安排如下:

请适龄儿童在一名家长(必须父或母)陪同下,有序排队到校登记报名。

报名要求和所需材料

一、符合户籍房产两统一原则

两统一即学生户籍与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相统一,学生户籍与父母为房产所有人和户主的实际常住地相统一。

符合两统一要求请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1、父母及学生的户口薄(户口本需复印:首页、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学生页,并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学生关系)。

2、学生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正反两面并注明“仅用于孩子上学房产及户口核查使用”)。

3、合法固定住址的房屋产权证(如尚未办理房本需提供购房合同、商品房交款专用发票、入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父母离异的请带好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复印所有页),非婚生子女带好学生出生证明。

二、达不到两统一原则要求的

除带齐以上原件复印件还需提供如下资料:

1、新购住房并已入住的,因客观原因造成户籍不能迁移,应提供购房合同、商品房交款专用发票、入住佐证材料(物业开据的入住证明或水电费收据)。

2、学生和父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猜你喜欢
推荐图文
邱县多措并举推进“冰雪运动进校园”
最新图文
邱县多措并举推进“冰雪运动进校园”
荆门:冬日送真情慰问暖童心
黄石市铁山小学:防踩踏疏散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