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主要是无“三公”经费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18.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49.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68.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邮电费、取暖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专用材料、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本单位是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6.4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5.8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中小学、幼儿园安保人员经费1个项目,涉及资金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值13.3分,得分13.3分。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273.74万元,自评平均分99.66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本单位组织对“中小学、幼儿园安保人员经费”等1个项目开展评价,涉及资金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值13.3分,得分13.3分。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在2022年度市直部门决算中反映“中小学、幼儿园安保人员经费”等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中小学、幼儿园安保人员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3.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安人员队伍稳定,强化学校和周边治安管控,预防高危人员对师生进行人身侵害;二是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有保障,校园秩序持续稳定。未发现问题。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7.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18.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现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