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要素市场一体化,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共享与互认机制,实现市场主体在区域内无障碍交易。探索建立“市场准入异地同标”机制,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提升利用外资水平。推动诚信记录共享共用,建立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对标国际一流水平,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推行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实现区域内“一网通办”,最大限度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和环节。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优化综合监管体系,推进联合行政执法。建立规范化、常态化政商沟通机制,积极缓解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难题,推动建立民营企业权益受损救助补偿机制,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十、建设一体化发展先行示范区
围绕规划布局、产业政策、招商政策、项目审批、财税政策、综合执法等重点领域,在毗邻区域探索“六统一”合作机制,打造合作示范平台。
(一)推进永桐新城建设。
以永城镇庆江—南桐镇平山片区为重点,规划建设国际物流分拨、智能物流装备制造、应急产业基地,完善园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共同打造仓储物流、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新材料产业集群。以永城场镇及南部片区、南桐场镇及北部片区为重点,合理开发利用山水、田园、温泉和人文资源,加快建设王良同志红色文化教育基地、国际温泉度假区,推进老场镇有机更新和“三线”遗址保护修复,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功能配套,打造产城景融合发展的山水田园新城。
(二)探索一体化发展新机制。
强化规划引领,统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空间布局,推动“多规合一”,共用一张蓝图。制定统一的投资项目准入目录,立足各片区功能定位,分区块明确主导产业,实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规范招商引资秩序,避免恶性竞争。建立统一的项目管理平台和企业登记标准。建立财政协同投入、利益共享的财税投入机制,共同组建永桐新城开发投资公司,统筹推进永桐新城投资、建设和运营。鼓励两地设立一体化发展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基金的设立和运营。整合各行业行政执法职能,设立综合执法机构实施统一执法。
十一、推进规划实施
(一)强化组织实施。
依托重庆主城都市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綦江—万盛一体化发展规划实施。市级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统筹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和重大公共服务设施等布局,项目化、事项化、清单化推进綦江—万盛一体化发展。綦江区、万盛经开区要制定具体行动计划和专项推进方案,把本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两地在制定实施各类规划、毗邻区域开发建设、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时要加强有机衔接。建立两地领导干部交叉任职、互派挂职机制,强化两地干部对一体化发展的思想和政治认同。
(二)完善政策支撑体系。
加强要素供给和政策支撑,支持两地在重点领域深化改革、先行先试。除法律、法规和国家明文规定不得下放的权限外,探索向两地下放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加大对两地采煤沉陷区治理、接续替代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在财政转移支付和政府新增债券等方面给予倾斜。优化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有序化解两地存量债务,指导两地规范开展债务展期重组。支持探索ppp、企业债、REITs(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资产证券化等投融资创新,鼓励金融机构在两地开展“再贷款+”“再贴现+”金融产品服务创新,支持两地共同开展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科创金融试验区改革创新试点。支持两地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核减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强化用地指标动态管理,通过预控、地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方式解决建设用地需求,支持创新点状供地、标准地供应等政策,多渠道保障城市空间发展需求。支持市属国有企业以市场化方式参与永桐新城建设。支持落实数据中心电价政策,完善重大电力设施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