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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2023年阿拉善左旗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2023/8/17 2:26:31 点击:
义的变相重点班。巴彦浩特镇区各中小学于2023年8月25日面向社会公布本校新生招生名单,并于2023年8月27日面向社会公布均衡分班结果。    2.教师均衡搭配。坚持学生分班和班主任、任课教师搭配背对背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各学校要按照“均衡搭配、结构合理”原则,确定相应任课教师,每班师资力量配备力求统筹兼顾、合理搭配,做到任课教师在年龄、教龄、专业能力等各方面均衡组合。巴彦浩特镇区各中小学于2023年8月28日向社会公布新生班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师资搭配组合。    3.坚持阳光定班。坚持先分班,后定班主任的“阳光定班”原则。阿左旗教体局于2023年8月29日统一组织“阳光定班”仪式,确定各中小学班主任所带班级并向社会公布。

4.坚决堵塞漏洞。学生应当按报名时间完成报名。确有特殊情况未在报名时间内报名的要做出说明,并由阿左旗教体局按“相对就近原则”安排,最迟不得晚于2023年8月23日。如仍有“阳光定班”后才报名的学生,学生和家长必须服从阿左旗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学位充足的学校就读,并由阿左旗教体局组织该学生以公开透明方式确定所在班级。

    五、办理延缓入学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为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水平的义务教育,凡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应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因身体或其他原因不能正常接受义务教育的学龄儿童需延缓入学的,需在“蒙速办”招生系统上申请办理延缓入学手续,提交三甲医院诊断证明原件;各苏木镇、街道要对辖区内适龄但未及时入学儿童少年进行统计。凡年满6周岁未办理延缓入学手续的适龄儿童,阿左旗各公办、民办幼儿园不得接收入园;开学后阿左旗教体局组织开展入园督查,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领导和有关责任人。

    六、转学流程规定    (一)本地户籍学生转学    1.因现居住地发生变化而带来的学区变化,学生本人或家长提出申请转学的,按以下流程办理。    (1)家长或学生填写阿左旗中小学转学登记表(一式三份),如实填写转学理由,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2)由转出学校校长在阿左旗中小学转学登记表上签字并盖转出学校公章。    (3)经转入学校审核转学理由是否充分,转入学校是否有学位等方面进行审核,并确定转学理由充分和有空学位的情况下由转入学校校长签字并盖转入学校公章。    (4)经阿左旗教体局转学复审同意后,办理转学手续。    2.转入学校在接收学生转学时要严格控制班级人数,不得未经阿左旗教体局审核私自接收转入学生,以免导致学生在转学后学籍还留在原学校,出现人籍分离和大班额、超大班额现象。    (二)外地户籍学生转学    1.外地户籍转入学生持学籍基本信息表、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直接到阿左旗教体局办理转学手续,经审核无误,且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安排到就近学校就读,如学区内该年级无学位,则分配到相对就近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2.外地户籍转入学生持阿左旗教体局开具的阿左旗中小学新生分配单到所分配学校报到入学,阿左旗各中小学在未接到阿左旗教体局开具的阿左旗中小学新生分配单情况下,不得私自接收外地户籍转入学生,以免导致学生在转学后学籍留在原学校,出现人籍分离和大班额、超大班额现象。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阿左旗教体局、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成立相应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严格执行上级招生政策要求,科学制定招生方案,统一步调,妥善处理有关招生矛盾和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问题,规范、平稳、有序地做好各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阿左旗公安局负责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户籍查验工作;阿左旗自然资源局负责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查验工作。    (三)规范招生程序。阿左旗教体局负责办理小学和初中录取名册审批和建籍工作,任何学校不得无计划或超计划违规招生,不得以小班化名义随意拆班增班。    (四)加大监督力度。阿左旗教体局要按照上级规定,加大招生政策宣传力度,公开招生办法、招生咨询、举报电话(0483—8222009),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对辖区内各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实行监督管理,有违必查,有责必究。家长因学生择校提供虚假户籍和房屋信息,经查属实的,由阿左旗教体局面向社会发布通告,并将违规情况向家长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反馈,家长需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    (五)主动公示公开。各学校按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办学性质、办学规模、招生计划及学区范围。在显著位置张贴招生政策信息、入学事项公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做好残疾儿童入学宣传。各学校要积极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宣传、调查和动员工作。结合实际,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做好视障、听障和智障等残疾儿童少年招生工作或推荐工作。    (七)严格建立学籍信息。新生入学后,各中小学要按照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及时将新生信息录入并上传学籍管理系统,同时做好户籍核查工作,整理好三类残疾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等相关材料,并于学籍审查时上报阿左旗教体局。小学和初中学籍审定为2023年9月1日—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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