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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2023年阿拉善左旗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2023/8/17 2:26:31 点击:
读但仍能接受集体教育、生活环境的义务教育阶段学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不适合在校学习且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由阿拉善特殊教育学校采取“一人一案”送教上门形式保障其受教育权益。    (四)优待对象子女入学入园    1.现役军人子女。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内蒙古军区政治工作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的通知》(政〔2021〕48号)精神,对阿拉善盟范围内现役军人子女入学入园给予优待照顾。    (1)对学龄前的现役军人子女,可不受户籍限制,经阿左旗教体局审核后优先安排到公办幼儿园就读。    (2)对入中小学的现役军人子女,可不受户籍限制,按实际居住地优先就近安排入学。    (3)在阿拉善盟服役期间的现役军属子女入学需提供家长所在部队证明、军官证和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及居住地相关证明(未能按时提供相关证明的不享受优先安排政策)。    2.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的通知》(内消〔2021〕176号)精神,对阿拉善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入学入园依照细则中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优待对象给予优待照顾。    (1)其子女在学龄前的,可不受户籍限制,经阿左旗教体局审核后优先安排到公办幼儿园就读。    (2)其子女入中小学的,可不受户籍限制,按实际居住地优先就近安排入学。    (3)烈士、因公牺牲、一至四级残疾和立功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需提供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4)阿拉善盟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供家长所在单位证明、消防员证和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及居住地相关证明(未能按时提供相关证明的不享受优先安排政策)。    3.在职公安民警子女。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公安厅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公办发〔2019〕51号)精神,对阿拉善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在职公安民警子女入学入园依照办法中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对象给予优待照顾。     (1)其子女在学龄前的,可不受户籍限制,经阿左旗教体局审核后优先安排到公办幼儿园就读;    (2)其子女入中小学的,可不受户籍限制,按实际居住地优先就近安排入学;    (3)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和一等功奖励公安民警子女需提供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未能按时提供相关证明的不享受优先安排政策)。    4.国家移民管理队伍人员子女。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移民管理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的通知》(内总检〔2022〕71号)精神,对符合条件的国家移民管理队伍人员子女入学入园依照国家移民管理队伍人员子女优待对象给予优待照顾。    (1)其子女在学龄前的,入职满3年的移民管理人员子女,可不受户籍限制(内蒙古范围内),经阿左旗教体局审核后优先安排到公办幼儿园就读。    (2)其子女入中小学的,入职满5年的移民管理人员子女,参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政策享受优待。    (3)其子女入中小学的,若户籍在阿拉善左旗,不受落户时间限制,按实际居住地优先就近安排入学。    (4)其子女入中小学的,若户籍在阿拉善盟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按实际居住地优先就近安排入学。    ①在驻国家确定的口岸边境管理区基层一线单位工作满2年的移民管理人员子女。    ②在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累计满5年的移民管理人员子女。    ③烈士子女、因公牺牲、一至四级残疾,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移民管理人员子女需提供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未能按时提供相关证明的不享受优先安排政策)。    5.高层次人才子女。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引进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教发〔2021〕15号)精神,对阿拉善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入园依照办法中引进人才子女优待对象给予优待照顾。    (1)引进人才子女申请就读幼儿园和普通中小学时,应遵循“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招生入学办法,可有一次选择公办学校(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机会。    (2)其子女入中小学,可不受户籍限制,按实际居住地优先就近安排入学。    (3)引进人才子女入学需提供家长引进人才证明和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及居住地相关证明(未能按时提供相关证明的不享受优先安排政策)。    6.疫情防控一线突出贡献者子女。根据阿拉善盟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激励专家人才在疫情防控一线担当奉献的若干措施〉》(阿人才字〔2021〕8号)精神,对阿拉善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疫情防控一线突出贡献者子女入学入园依照措施中突出贡献者子女优待对象给予优待照顾。    (1)对在疫情防控一线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盟委行署以上表彰的专家人才,优先安排其子女入园入学(起始年级)。其中:子女需就读幼儿园的,按家长意愿,优先安排入园;子女需就读小学或初中的,可根据学生和家长意愿,经阿左旗教体局审核后安排到相对就近学校就读。

(2)疫情防控一线做出突出贡献者子女入学需提供家长获奖证明和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及居住地相关证明(未能按时提供相关证明的不享受优先安排政策)。

    三、新生预报名工作    2023年秋季起新生报名采取“入园入学一件事”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监护人需登录“蒙速办”选择相应的幼儿园、小学、初中“网报入口”进行网上申报。    (一)报名时间    幼儿园报名时间:2023年8月14日,上午9:00至18:00    小学报名时间:2023年8月15日—16日,上午9:00至18:00    初中报名时间:2023年8月17日,上午9:00至18:00    (二)审核时间    2023年8月14日—8月18日,上午9:00至18:00    (三)申报流程    1.凡符合巴彦浩特镇区公办幼儿园及西城区公办幼儿园入园条件的适龄儿童,和义务教育一年级、七年级新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通过手机端或电脑端登陆“蒙速办app”招生系统进行网上申报。要如实、准确填报监护人及入学儿童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手机端:登录“蒙速办app”选择阿拉善盟区划,在首页“一件事专区”点击“入园入学”快捷通道或“教育分类”主题内容进行网上申报。    电脑端:登录http://zwfw.als.gov.cn:8087/site/newborn/index.do。点击“新生入学一件事”主题内容进行网上申报。    2.监护人有房有证且实际居住的新生,需上传户口簿原件和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信息,由阿左旗自然资源局进行大数据分析审核后,确定分配学校。    3.巴彦浩特镇区租住、三代同住等情况的,需上传父母及子女(全部家庭成员)在巴彦浩特镇区无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证明。租住的需上传租住合同原件,承诺租住合同的真实性,同时需上传出租房屋人的房屋产权证原件(不动产权证);三代同住的需上传祖父祖母(外祖父祖母)户口簿及房屋产权证原件(不动产权证),由阿左旗教体局、阿左旗公安局、阿左旗自然资源局进行大数据分析审核后,确定分配学校。    4.原民族语言授课幼儿园采取线下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与“入园入学一件事”网上报名时间同步。    5.符合享受优待对象子女入学入园政策的,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蒙速办app”招生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关印证材料原件。    6.监护人完成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确定学区,学区确定结果将以手机短信的形式告知监护人。监护人要打印《报名通知单》到所在学校进行入学登记,入学登记时间为8月22日。    (四)其他事项    1.不符合公办园入园条件的适龄儿童,可自主选择到巴彦浩特镇区各民办幼儿园线下报名入学,报名时间原则上与“入园入学一件事”网上报名时间同步。    2.网上报名审核未通过或有特殊情况的,可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于8月19日到阿左旗教体局指定报名地点进行报名(阿左旗第八小学),并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就读。    3.阿拉善左旗户籍一年级入学新生须到户籍所辖苏木镇或社区领取入学通知单,入学登记时交于学校。

4.阿左旗教体局于2023年8月23日将中小学新生就学分配名单下发至各学校。

    四、坚持阳光分班    阿左旗教体局要严格落实阳光分班制度,坚持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各学校(包括原民族语言授课学校)要充分认识均衡阳光分班的重要意义,把做好此项工作作为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教体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对均衡阳光分班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均衡、阳光分班工作公开、有序、规范实施。    1.学生均衡分班。分班要力争做到“五均衡”(即:学生人数均衡、男女性别均衡、民族成分均衡、学识水平均衡、盟内外户籍均衡),不得设立重点班,包括以特长班、特色班、快慢班、尖子班、兴趣班和“奥赛”班、国际班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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